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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消协”不鼓励消费者打官司

2010-03-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法国一共有18个国家级的消费者组织,他们在全国有800多家分支机构。这18家“消协”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全国性协会,规模和影响都比较大;第二类是为特定类型的家庭提供服务的协会;第三类是作为工会分支的消费者组织。除此之外,法国还有一家消费者研究院。该研究院属于公共机构性质,主要做与消费有关的调查统计工作。

法国“消协”主要履行的是调解的职能,它并不赞成消费者与企业对簿公堂。因为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在维权时如果单枪匹马地与企业打官司,别说赢的几率很小,就是赢了官司也会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但是“消协”就不同了,企业害怕“消协”的影响力和社会舆论,所以“消协”出面调解斡旋,往往更容易解决问题。

目前在法国,互联网和住房等领域出现的消费纠纷比较多。比如有的用户向互联网公司交纳了有关费用后,却未能得到相应的服务。这时就由“消协”出面,让互联网公司尽快履行其承诺,同时向用户赔付相应的补偿金。

(《世界新闻报》3.16 吴辛欣 殷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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