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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摔成脑死亡家人获赔偿后放弃治疗

2010-03-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3月10日,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一正在施工的厂房内,装修工人小田(化名)不慎从2米多高的人字梯上摔落,后脑勺直接着地,经医院抢救宣布脑死亡。家属在获得40余万元赔偿后,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无奈放弃了后续治疗。

有关医学专家指出,脑死亡不同于植物人。一个已经脑死亡的患者,在凭借机器和药物的情况下,发

展到心死亡,平均约有7天时间。其间,医务人员不得不进行大量无效的“抢救”工作,而一个脑死亡者,每天要花数千元钱以维持呼吸、心跳。对死者来说,这种做法既不科学,也无价值。

南京徐骏律师认为,在我国法律上并无脑死亡的概念,对于脑死亡者可视为其已丧失行为能力,那么监护人可以代为行使相关行为,比如本案中作出放弃治疗的决定,可以看作是监护人行使监护权利。

(《扬子晚报》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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