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纪检书记举报局长,不上网就不行?

2010-03-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1月,陕西汉中市汉台分局3名民警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汉中市公安局副局长汪广赋在担任汉台分局局长期间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克扣经费等问题,一时成了舆论热点。近日此事有了结果。3月24日,记者从汉中市纪委获得消息,汪广赋因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撤销职务的处分。(新华社3月25日)

 

 其实,虽然各家媒体都用了“民警举报副局长”的说法,但这三位警察并非“民”警,而是警“官”。三名举报者中两人为资深警官,另一人刘继全为汉台分局的纪检委书记,而且汪的问题正是出在担任汉台分局局长期间,对其监督,正是纪检委的责任所在。显然,纪委没有形成对汪局长强有力的监督,甚至连刘继全这位纪检委书记,也要像升斗小民一样,打出网上举报的“民间套路”:发帖曝光――媒体跟进――舆论关注――领导重视――案件彻查。

一样的举报者,一样的被调查者,一样是市纪委在调查;在举报信没有上网之前,是不了了之,汪局长荣升;网络举报之后,汪局长就被查出问题。实在让人拜服网络的神奇力量。

但是,网络举报毕竟难以承担中国反腐的重任。网络举报只是以公众舆论撬动政府对问题官员的调查程序,但之后的调查、取证,乃至行政问责、司法追究,往往发生在机关内部,网民无法参与、无法监督。所以网络反腐往往虎头蛇尾、无果而终。本案中,虽然上级已经对汪做出党纪、政纪处分,但并没有移送司法机关。普通公众依然不明白:汪到底怎么“违纪”,而不是犯罪?哪些举报已经落实,哪些没有?在举报信中提及的多个枉法案件,最终又将如何处理?这个调查结论又是怎么做出的?

(《新京报》3.26 黑格二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