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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信法根子在哪里

2010-04-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指出,人们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领导在重视信访工作的同时减少批示、增加指导,将各类争议逐步引导到解决的主渠道上来”(3月28日《广州日报》)。

公众为什么“信访不信法”?原因是信访比正常的法律途径更容易解决问题。对于这一点,正如马教授所

言,“由于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期限、步骤、方式等限制,在个别时间和个案中又能够‘一步到位’解决问题,信访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

正是因为信访比信法管用,所以公众解决纠纷首选信访。这种选择的倾向,与领导批示多寡无关。即便按照目前的领导批示数量,领导批示相对于法律解决程序而言,也是一种稀缺资源。为什么在领导批示如此稀缺的情况下,公众还不倾向选择更为普遍的法律程序而是选择不停上访以获取领导批示?既说明现实中的法律途径成本太高,也说明领导批示确实非常管用。一次成功足以受益终身,远比即便成功,执行成本也依然很高的法律程序更有吸引力。

真正的法治社会应该是这样一种图景:某一事件即便被领导批示了,负责问题处理的当事人也会耸耸肩说,我只向法律低头。如果越来越多的人千辛万苦找到领导批示,却也只能换来“请按法律程序办理”的结果,相信任何一个理性的人都会在第一时间选择“按法律程序自行办理”。

(《法制日报》3.29 贺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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