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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追缴学术腐败者的名利所得

2010-04-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井冈山大学日前公开表示,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网站再次撤销该校20多篇论文。这是继去年该校教师学术造假,发表的70多篇论文被一次性撤销后的又一起学术丑闻。不同的是,上次论文被撤销的钟华、刘涛只是讲师,而此次则不乏“重量级人物”:该校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肖宜安教授有两篇论文被撤稿,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隋岩
博士有7篇论文被撤,化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方小牛在被撤的5篇论文中署有第二作者或第三作者。

学术腐败何以禁而不止?“研而优则仕”的“潜规则”起了很大作用,学术“下嫁”给了政治,腐败者凭借学术造假登上了“官阶”是重要原因。

要想让学术腐败绝迹,就必须在法律层面制定惩治学术腐败的严厉制度,一旦学术腐败被查属实,应当效法国家惩治官员腐败的“双开”制度,即开除其骗得的学术职务,开除其因学术腐败、投机攀爬而获得的行政职务。

  (《中国青年报》3.30 王寿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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