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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耀文别墅欠贷将由两女儿偿还

2010-04-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3月18日,相声演员侯耀文与中国银行昌平支行以及北京玫瑰园别墅有限公司签订《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约定该银行向侯耀文提供贷款500万元,用于购买玫瑰园别墅一套,期限120个月。侯耀文于2007年6月23日去世后,尚欠银行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等未偿还。后银行方面将侯耀文的两个女儿和开发商起诉,要求三被告偿
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等。

近日,此案经北京昌平法院调解结案。调解结果为,侯瓒姐妹替父偿还银行贷款,玫瑰园开发商连带清偿。

(《北京青年报》4.8 李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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