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网友曝”不能总在“查处”前

2010-04-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重庆丰都县盐务分局局长代明胜嫁女,在豪华酒店里摆设两层喜宴,分设两个礼金台。重庆市盐务管理局局长陈逸根表示将对代明胜给予批评。(4月6日《重庆商报》)

有明令禁止,也有查处要求和依据,可官员公开摆宴敛财就是屡禁不止。比如说,湖南永兴财政局局长唐金麟摆宴敛财;河南省邓州市卫

生局副局长杨锋摆宴敛财;浙江安吉县国税局干部陈建清摆宴敛财等。凡此种种,皆是“网友曝”在先,舆论监督跟进,“查处”在后这样一个过程,给公众留下了“网友曝”走在“查处”前面这样的印象。也不难想象,如果没有“网友曝”,说不定就可能一敛了之。事实上,一些地方确实是曝光才查处,不曝光就不查处。

有道是“人管人得罪人,制度管人不得罪人,也才管得住人”,而查处领导干部摆宴敛财本就是纪检部门的职责,从某种程度上说,“网友曝”总是走在“查处”前面,其实是一种纪检败笔。做工作需要实在的动作,可谓各司其职,不能顺着“网友曝”找台阶下。否则,纪检监察部门就算查处力度再大,也难以让人欢欣鼓舞,惩戒教育作用也有限。

(《广州日报》4.7 李万友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