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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了”才是“真了”

2010-04-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文惠新在多年的法官生涯中,公正高效地审结案件1700多件,连续4年无一上诉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上访缠诉案件、当事人服判率100%。她在办案过程中,拥有这样一种司法境界:不仅要解开“法结”,而且要解开“心结”;不仅要做到“事了”,而且要做到“心了”。

文惠新的“

心了”,包括两层含义:其一,让当事人“心了”,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口服心服。其二,让自己“心了”,追求自己心灵的安顿。

文惠新对“心了”的追求,不仅强调当事人在形式上服判息诉,而且其内心安顿于裁判结果;不仅强调法官要妥善办理好案件本身,而且强调要坚持能动司法,认真做好审判延伸工作。

(《人民法院报》4.11 张智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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