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保障性住房何去何从

2010-04-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照顾穷人是政府的职责,义不容辞。但政府若想帮穷人解决住房问题,办法也多的是,非只经济适用房一策,比如山东莱芜市给穷人发购房券(补贴)就是不错的办法。

莱芜市给穷人发购房券,补贴的是商品房与经适房的差价。这样做的好处是,政府不必建经济适用房,土地一律招拍挂,而土地收入则用于补贴穷人买商品

房;阳光操作,官员不能腐败,购房券可买房也可租房,然后由财政与房产商统一结算。此举可谓两全其美,深得民心。

另一种保障住房补贴,是江苏淮安“共有产权”模式。所谓“共有产权”,指的是房产权由政府与住户共同拥有,即为了协助贫困户买房,政府出资30%至70%,而住户出资70%至30%,,按各自出资额占有相应产权。很显然,此模式最大特点是贫困户买房不必贷款付息,而且5至8年后还可向政府按原价买回产权。

再有一种形式是廉租房。尽管政府可给穷人补贴,但也总会有人买不起房,既然如此,那么市场上就得有房可租。廉租房也应由开发商去建,政府只需向开发商租来再低价转租给贫困户即可。

(《中国经济时报》4.12 王东京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