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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买房能否省十万元

2010-05-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为规避楼市新政中二套房贷的高额利息,缓婚、假离婚开始在一些城市出现。

十多年来婚姻美满的长沙市民李国梁夫妇近日准备离婚。原来手头上有一笔余钱的他们准备投资第二套房,不料碰上调控新政,“我们看中的房子是72万,本来是准备首付三成,贷款50万元。但根据新政,不仅首付要增加到35万,利率调整也会

增加10万元的还款利息”。

中介建议李国梁“假离婚”: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只要离婚后没有房产,以前也没贷过款,再购房仍属首套房,先协议离婚,把房产全部判给妻子,等丈夫申请到房贷,然后复婚……

中介算了一笔账:以长沙房价看,一套房子,贷款利率8.5折与1.1倍,利息总共差了10万元,若在房价高的一线城市,差别甚至达到几十万,“离婚”一次又何妨?

楼市新政也让一些人为了优惠买房而暂缓结婚。26岁的黄娟娟就是其一:“我自己贷款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单身公寓,结婚的话肯定住不下,如果先结婚再买房,就属第二套房了,只好先买房再结婚了。”

一些“无证婚姻”也开始涌现。吴桂艳和男友已交往6年,手头暂无房产,他们打算各自购买一套房后再正式“领证”结婚。“房子是一项很好的保值项目,有两套房的话,在外地的父母以后也可以过来住,但结了婚就只能享有一套房的优惠政策了”。

律师冯坤认为,通过结婚或离婚来获取房贷优惠,有一定的风险。万一离婚后哪一方却不愿意复婚了,另外一方怎么办?有专家指出,我国征收房产持有税的政策呼之欲出,即是说,当一户人家长期持有三套以上的住房,将征收持有税,到那时,假离婚、缓结婚都是白忙一场。

(《经济参考报》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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