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如何解决行政诉讼上访突出

2010-05-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这类案件的“回头率”比较高。所谓回头率高,是指原告人即老百姓不满意诉讼结果,又通过申诉、上访等行政救济途径为自己讨公道。

数据显示,2009年度全国行政诉讼案件占一审案件总数不到2%,可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却占了全部申诉上访案件的18%左右,比平均值高出8倍。

行政

诉讼案件不好判,对于基层法院来说是个心照不宣的事实。某地法院为了突破这道难题,创造了所谓的“5%审判原则”,即对那些占全部行政诉讼案件5%、以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一律判县政府胜诉,以此为代价,公正地审判其它涉及乡镇机关的行政案件。还有一些地方创立的“交叉审判”模式,也是为了摆脱行政因素对法院工作的不当干预。

从行政错案和行政上访案件的“形成机制”看,仅仅依靠法院“一己之力”,恐怕很难做到错案必纠。

从长远看,要想改变行政诉讼上访突出的问题,还是要寄希望于司法体制的深入改革,尤其是要保障各级法院的独立审判权。

(《北京青年报》5.24蔡方华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