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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2010-06-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的伯父在一家工厂工作,长期加班加点。一天,他上班的时候突然晕倒了。事后,医生检查说是脑淤血。为此,伯父在医院治疗花去了近万元。

伯父的病是累出来的,想让厂子认定为工伤,可厂子说得病的事是我伯父自己身体的问题,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请问,我伯父的病可以认定工伤吗?

【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由此可见,仅仅在工作期间患病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

  (《工人日报》5.24金宏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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