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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谁买了超低价房

2010-06-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期,记者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公布的5月22日交易信息列表中发现,嘉盛豪园一套面积152.71平方米的新房,总价53万多元,平均每平方米不到3500元。

无独有偶。厦门房地产联合网的数据显示,5月3日至5月9日,厦门湖里区新港龙世家二期以5000元/平方米的超低价格出售了12套新房。

该楼

盘的开发商厦门龙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叶董事长解释说,2008年房地产市场低迷时,公司资金紧张,以5000元的低价卖出百来套房子,其中有些客户等到最近才来签合同。但是记者了解到,即便在厦门楼市最低谷的2008年,该楼盘售楼处对外宣称的最低售价是每平方米5900元,而且还是楼层、朝向都比较差的房子。怎么会冒出100套5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呢?

有人猜测,在新国十条问世及一系列房产新政发布后,房地产商先超低价出售,然后自己买下,囤起来再慢慢卖。还有人怀疑开发商利用这招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如果按市场价每平方米10000多元的价格成交,就得按高档住宅缴纳契税,税率是3%;如果是每平方米5000元的成交价,就按普通住宅缴税,只要1.5%的比例就可以了。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指出,如果是官员买了超低价商品房,且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开发商谋取利益,就构成受贿;如果是开发商内部员工买了超低价商品房,就等于公司变相发放福利,员工应该就差额缴纳所得税;如果是以正常的市场价购买住宅,却以低于市场价的超低价备案,就构成偷税,有关职能部门有介入的必要。

(《中国青年报》5.28陈捷陈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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