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户口承载的福利可分步骤获得

2010-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受国家发改委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最近完成了“主体功能区人口管理政策研究”。其中,对户籍改革有着独到的阐述。

国发中心社会部副部长贡森对记者说,目前户籍主要是通过代际继承获得的,而户籍的背后是公民权利,因此,现行的户籍制度体现的是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户籍制度改革的原则应

该是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对等,而法定义务主要包括缴税、缴纳社会保险费。

课题组的总体思路,是使公民权利的获得方式从原来的“高门槛、一次性”获得所有权利的方式,过渡到“低门槛、渐进式”地获得权益的方式,为普通劳动者提供一个阶梯。

课题组提出,只要在当地有合法、体面的住所,租房也行,就准许进行常住登记,发放居住证。在此基础上,以居住证作为基本权利和基本公共服务的享受条件,以社保参保年限或缴税年限作为附加待遇的享受条件。

具体来说,拥有居住证的人口享受与原户籍人口同等的选举权、就业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权利,同等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和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参保或居住达到较短年限,可享受人大代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同等就近入学的权利;参保或居住达到较长年限,可享受低保和保障性住房;居住和学籍达到一定年限,可享有居住地高考的资格。

贡森总结说,他们建议实行“两保两新”的方案。既为户籍人口保留“捷径”,他们可通过继承而享有广泛权利;又为外来人口通过买房、投资和知识技能等入户保留“快车道”;更为普通劳动者及其家属开辟一条通道,在上升台阶上不断新增权利,直至实现永久入户和同等享有原户籍人口的所有权利。

(《中国青年报》6.4 王俊秀 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