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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那些事儿

2010-06-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0年代:家家“蜗居”

1978年的中国老百姓还没有听说过“房地产”这个词语,他们只晓得自己家住的房子太挤、太小。在此前的将近30年里,涌动于大江南北的中国人,被西方新闻界形容成“蚂蚁”。他们说,这群蚂蚁人穿着邋遢,颜色、式样几乎相同的衣服,住在低矮、拥挤、破旧

的房子里。

上海华光仪表厂会计杨希鸿的家,就是这些房子中的一间,13平方米,挤着3口人。3.6平方米,在当时是上海一个普通职工的生活空间。在一个不到1.2米高的阁楼上,杨希鸿的女儿上下了十几年。不仅在上海,1978年的中国,拥挤是每一个城镇居民最真实的居住体验。近30年间,中国累计用在住宅上的投资为374亿元,年人均住房投资不足10元。到1978年,中国城镇居民的平均住宅面积不仅没有增长,反而比1949年少了0.9平方米。其中有5年里,上海市的统建住宅哪怕1平方米也没建造过。

住房窘迫到什么地步?学者杨绛后来回忆,她和钱钟书在学部办公室住了将近3年,“南北二墙各裂出一条大缝”。后来,人们发现胡乔木给国家领导人李先念写的“要房信”,一字一句地请求为顾颉刚、蔡仪等著名学者解决全家蜗居之难。而普通人住在废旧木板搭成的简易储藏室就算很不容易了,不少人无处栖身,流落街头。

1978:酝酿变革

1978年10月20日上午,邓小平在北京视察新建的几十栋公寓住宅楼时,曾希望能用积蓄替儿子买套房子。

随行的国家建委副主任张百发回忆,邓小平先是“问居民住房可否成为商品,当时现场的同志没有人敢回答”,他又“自言自答说,如果房子算商品,我这几年也还有点积蓄,想买套房子给朴方,我的其他孩子不需要照顾,只有这个朴方,是因为我致残的,我需要照顾他”。

当时的情况不像现在,房子尚未成为商品,中国大多数父亲也还没有替儿子买房的打算。不过,这一年发生了几件事,预示着中国人的住房生活可能要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变化。

这年秋天,邓小平访问新加坡。他特地听取了当地官员关于公共住房计划的介绍,并登上高楼,鸟瞰当地的住宅小区。访问结束当天,他又突然走进当地一个普通房间,认真看了每个空间,特别是洗澡间,并不住称赞。

再早些时候,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传达邓小平关于解决住房问题的指示,希望路子能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把个人手中的钱动员出来,国家解决材料。

1980年:邓小平支持房子买卖进入

1980年1月8日,中国第一家房地产公司――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成立了,深圳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骆锦星兼任总经理。

成立公司的目的只有一个:和香港商人合作建房。此前,因为缺少资金,骆锦星正为解决两万平米干部住房发愁,偶然听一个香港朋友说,为什么不可以你们出地,港商出钱,合作建房,利润分成?

这话把骆锦星吓了一跳。在当时,出让土地是犯法的。为了找一个合法的理由,骆锦星突然记起了“马恩列斯”,希望从“祖师爷”那里找到理论根据。

他在《列宁选集》的“住宅问题”这一节中,查到列宁引用过恩格斯一段话:“……住宅、工厂等,至少是在过渡时期未必会毫无代价地交给个人或协作社使用。”骆锦星连夜向市委书记张勋甫报告,后者也引经据典地表态:“《共产党宣言》中还说‘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你们就先试着干吧。”

有了这一表态,骆锦星很快就和一位香港老板谈成了合作,中国第一份合作建房合同诞生了――这一天是1980年1月1日。

就在当月,《红旗》杂志发表文章,论证住宅属于商品,私人购房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矛盾。随后,围绕着福利分房是否应该坚持的问题,报纸上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与此同时,《人民日报》罕见地报道了吉林推广四平市建房出售经验的消息。这批住宅同时面向集体单位和个人出售。

4月2日,邓小平在北京一片灰旧低矮的建筑物旁边,对胡耀邦等人发表了后来被称为《关于建筑业和住宅问题的谈话》的言论,其中包括“房子是可以卖的”。他指出:“城镇居民可以自己购买房屋,也可以自己盖房。不但新房可以出售,老房也可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

80年代中期:“房地产”

1984年,美国记者莫里斯敏锐地发现,过去一直看重前门、和平门和宣武门的北京,正在努力往东发展。变化不只发生在北京。今天,如果把万科、保利地产、广州城建……放在一起寻找它们的共同之处,你会发现,这些房地产企业都出现在1984年。

1987年就要过去之际,深圳举行了一次拍卖会。槌声一响,一块8858平方米、紧靠水库的土地,最后以525万元的价格成交。

全国首块土地的50年使用权通过拍卖的形式找到了主人。整个拍卖过程只持续了17分钟,不过,有人认为,这是为此后深圳“一夜崛起”速度奠定基础的17分钟,也是中国迎来土地真正成为“黄金”时代的17分钟。

第二槌在1988年的福州敲响。接着是在上海。又过了4个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修改,将宪法中禁止出租土地的规定删去,改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紧接着,《土地管理法》也进行了修改,土地禁锢终于完全放开。

1998年:终结福利房

1998年2月28日,朱?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并亮明态度:“今年下半年停止福利分房。”

1998年7月3日,是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分水岭。这一天,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从这一刻起,原先的福利分房制度彻底被废止。

这不但是中国两种住房体制的转换期,也是中国人两种生活方式的分水岭。

在南京市鼓楼区某小学当语文老师的常乐乐,听到今后不再分福利房的消息,竟然哭了。她觉得很失落,很迷茫,“我刚到学校的时候,校长曾指着学校后边的一块空地说,3年后,这里就是你们的房子。当时我很高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买房子。现在国家不分房了,我自己哪有钱买啊?”

当时流行的一则笑话是这么说的,某单位分房方案中规定,已婚者加3分。某君心底一算,自己就差一分,情急之下,在一家杂志上刊登如下征婚广告:现征一有意者共同生活,年龄不限!相貌不限!性格不限!男女不限!

2003年以后:房价与财富

当年那个对失去福利分房机会备感失望的常乐乐,省吃俭用存了10多万元,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些,2005年终于在南京近郊选中了一套住房。她感叹:“一辈子的打拼,就为了一套房。”

原先对贷款颇有顾虑的中国人,才过了没几年,就把“按揭”这个外来词语挂在嘴边。2000年5月底,建设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经过8年的发展后终于超过了100亿元,但此后仅过了5个月,就一跃变成了200亿元。

那段时间,中国和美国的两个老太太的故事广为流传,燃起了许多人的消费热情。最流行的版本是这么讲的:中国老太太省吃俭用一辈子,终于攒够了买房的钱,却没机会住了;而美国老太太贷款买房,享受了一辈子,临终前还完了银行的贷款。

从这时候开始,人们就得习惯在高房价底下讨日子。从这一年开始,那些没有房子的人,将眼睁睁地看着房价突破一万元、两万元,看着一次又一次地宏观调控最终换来房价新的增长。他们会逐渐习惯“房奴”、“蜗居”这些此前闻所未闻的词语,并且把买房的计划一再推延,选房地点也离城市越来越远。

(《青年时讯》总第491期 卜凡中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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