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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女儿为父喊冤网络推波助澜

2010-06-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吴艺珍因受贿被判刑

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吴艺珍因涉嫌渎职和受贿,2010年1月22日一审宣判获刑15年。吴艺珍不服,提起上诉。4月7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吴艺珍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追缴违

法所得。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查明,吴艺珍利用担任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长及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中,吴艺珍收受邵某人民币37万元,滥用职权为邵某所在的房地产公司谋利,造成国家重大损失,其受贿犯罪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同时又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以处罚较重的受贿罪处罚。

吴艺珍一案事实确凿,本是一桩令人深恶痛绝的腐败案件,却引发了一场持续时间长、参与者众多的网评热潮。通过对吴艺珍案网上舆情追踪发现,在吴艺珍之女“网络救父”的同时,有“网络推手团队”在网上多方炒作,宣称要形成“网络舆论审判”,试图对当地党委、政府造成压力,并影响公诉机关和法院办案人员正常办案。

吴艺珍之女的网络诉求

“情”牵网民 吴艺珍的女儿吴芳宜是湖南农业大学法律专业的在校学生,于2009年12月5日在新浪网开通“芳草宜人”博客,共撰写30多篇博文为父亲吴艺珍“辩护”。据不完全统计,其博客访问量达上百万人次,全国各地网民不断跟帖关注和热议,引发“网络新闻事件”。

一开始,她用父女情做铺垫,替父鸣冤,陆续写了《爸爸,请坚持住》《法律,我尽管受伤,却依然相信你》等博文,得到网民同情。

湖南省网宣办舆情分析发现,随着案情不断披露和网民关注度的提高,吴芳宜的博文内容用意指向和诉求愿望发生了明显变化,而且开始被一些不明身份的网络势力所利用。

从2009年12月下旬起,吴芳宜在其博客中增加案情内容并进行“幕后”披露。12月21日、23日,她爆料《一个“贪官”女儿的自白》《晒晒我的“贪官”家庭》之后又提出“邵阳官场斗争论”,将网民引入一片“血雨腥风的官场斗争中”。

吴艺珍案一审宣判后,吴芳宜在博客中披露《专业人士对于吴艺珍案件的分析》等文章,质疑案件“赃款未起获”、“证人未出庭”、“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有违程序公正,做出的一审判决不公正、不合法。

2010年2月10日和27日,吴芳宜发表《我们的处境越来越艰难了》《就算是错案也要办成铁案》两篇博文称:有信息证明当地党委、政府要把其父的“错案办成铁案”,散布其父是城步县官场生态所逼的“被贪官”,称自己身处“最深最浓的黑”,并呼吁社会舆论对吴案二审进行干预。

“网络推手”是维护社会公平还是践踏司法正义

今年3月以来,湖南省网宣办通过研判分析,发现发帖量最多的前10个ID(身份)疑似为“网络推手团队”参与,这些个人博客的注册时间大多与吴案受到关注的时间相吻合,而且博客内容大都涉及吴案,都在为吴艺珍鸣冤叫屈。

新浪“缘莱茹紫”博客针对网民为吴案鸣冤之势,发起成立所谓的“中华公平委员会”。一些网民受鼓动后,呼吁“全国正义的网友们在吴艺珍案二审时都去旁听,我们希望到时候人山人海,让法官、让媒体见证正义”,并声称要“集会、游行,声援吴艺珍”。一时间,网络舆论成“一边倒”。

3月26日至30日,新浪“感悟生活”博客发表博文《吴艺珍案被炒作的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又掀起新一轮对吴艺珍案的炒作。

(《半月谈・内部版》2010年第6期陈晓虎傅琰谭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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