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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只能销毁吗

2010-07-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26”国际禁毒日前夕,广州市黄埔海关首次披露,该海关去年在“109”系列特大毒品走私案中查获走私海洛因1033.36公斤。中国海关总署于6月25日在广东虎门将这批毒品全部销毁。

  销毁惹争议

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禁毒形势日渐严峻,缴获的毒品数量巨大。公安部禁毒局禁毒

专家王刚介绍说,中国通常采用的毒品处理方式是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各地集中销毁毒品,通过此种方式,一方面达到消灭毒品的目的,另一方面表明决心,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宣示。

然而,如今的集中销毁一般采用焚烧的方式,浓烟滚滚,对环境造成污染。据武汉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主任高小平的研究,如果焚烧是在一个大的四周有看台的体育场中进行,由于“盆地效应”,受害面将会更大。

导致毒品上瘾的主要渠道就是“烟”。据王刚透露,在焚烧过程中,一些经常参加焚烧民警,身体甚至会受到伤害。

不处理就意味着要封存。“但毒品的保存成本巨大,要有专门的保存场所,监控设施,严密的守护。”王刚表示,“毒品的保存在某种意义上比看守银行金库更难,钱丢了还只是经济损失,毒品丢了,后果就不堪设想。”

后来,高小平领衔的武汉市公安局毒品检测中心研究出了销毁液态冰毒新方法,但代价颇大。王刚说,为了将这毒品处理掉,光研究成本就高达数十万元。但这种方式,已经是目前各方能够接受的最好办法。

  毒品?药品?

有争议的还不只销毁方式。一般公众的看法是毒品祸国殃民,应该彻底销毁。但在相关领域的专家看来,毒品的本质属性是药物,是资源。

在医药专家看来,任何药品的滥用都可能造成危害,只是毒品由于其成瘾的特点,危害程度更大,但如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吗啡等阿片药物却是不可替代的止痛良药,并被广泛应用于疼痛医学领域。

据统计,中国医用吗啡2001年和2002年人均消耗量为0.16毫克和0.195毫克,而发达国家两年人均消耗量都超过了24毫克。有观点认为,这似乎可以说明,中国中、重度疼痛的患者并未得到充分的止痛治疗。由于对成瘾的担忧,家属不愿使用阿片类止痛药。医生对使用这类药物也心有余悸,害怕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作为止痛药的生产原料,目前在全球仅有中国、印度等六个合法种植生产罂粟的基地。高小平认为,与其合法生产吗啡占用耕地和劳力,不如将“每年缴获的成吨海洛因变废为宝”。

  封存遇难题

实际上,在公安部禁毒部门内部,对毒品的资源价值的认识亦有微妙转变。公安部禁毒部门曾下发通知,建议各地减少销毁,防止浪费,但要求严格封存管理。据了解,目前的销毁行动中,已有超过2/3的省份销毁的其实是替代品,收缴的毒品被各地警方以谨慎态度加以封存。

然而,由于毒品集中封存需要押运和巨额看护费用,长期封存并非良策。作为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药用价值即丧失殆尽。对于毒品的销毁与封存,相关部门亦处于左右为难之中。

(《中国新闻周刊》2010年第23期申欣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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