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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被抢了她反要请劫匪吃饭

2010-07-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余女士是一名来南宁考察投资项目的外地客商。今年6月7日晚10时许,她和朋友王某步行至南宁市金凯鹏展路口时,被一辆红色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抢走了一个拎包,包内有1200多元现金,以及余女士的手机、身份证和通讯录等物。余女士当即报警,尽管经开区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但抢匪早已经逃匿在夜色中。

过了几天,余女士就要订机票返回家乡。6月8日下午,余女士给自己被抢走的手机发短信,希望抢匪能将她的身份证等物归还。经过一番短信联系,抢匪同意了余女士的要求,并约好在银海大道玉洞收费站一带碰头。

还物:抢匪的良心没有泯灭

6月9日中午12时,在朋友王某的远远跟随陪护下,余女士来到了抢匪定好的地点。抢匪没有爽约,他察觉到没有警察跟随余女士,便将身份证递给了余女士。

“当他伸手递给我证件的瞬间,我感觉到他目光中有一丝愧疚。”余女士认为,这个抢包者在未取得赎金的情况下,把她的身份证归还,可见良心没有泯灭,于是,她决定请这个抢匪吃午饭,希望能劝劝对方。

随后在吃饭聊天中,余女士了解到,这名抢匪名叫玉某,今年28岁,是良庆区大沙田玉洞村人。

玉某说,自己初中毕业后便不再上学,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只好跟着村里的一些同龄人“混社会”,不时干些盗抢的勾当。女儿已经9个月了,目前由父母帮忙照顾养育。而他一个月弄到的钱,除了够自己在外边吃喝、玩电脑游戏外,能留给家人的微乎其微。

玉某的现状,让余女士感到有些心酸。这次吃饭聊天,她也对玉某讲述了自己的漂泊往事,让玉某做人要有责任,要珍爱家庭,重视亲情,并打算帮玉某找份工作。而玉某则提醒余女士,今后走路时尽量走人行道内侧,包不要随便拎在手。

“当时他听了我的劝诫后很感动,说今后不会再干那种事(抢夺)了。”余女士说,在她的这次感化下,6月10日下午,玉某找到已丢到垃圾池中的余女士的背包,将包中一本重要的电话簿以及一副眼镜归还给了余女士。

6月16日端午节这天,余女士接到了玉某打来的电话,对方称自己不再游手好闲,而是回到了家中,和亲人们团聚。电话中,玉某还对余女士说“这世上竟还有你这样的好人”,并让余女士不用担心,他会去找份工作来做。

“端午节这天玉某对我说的话,让我的心情很好,我看到了他改过自新的希望。”余女士说,也就是在这番通话后,她写下了一封1000多字的劝诫救赎信,打算找个时间交给玉某。

救赎:进去后好好改造

尽管对南宁市的街区不熟悉,6月18日这天上午,余女士和朋友还是到街上转了转,希望能买到几套衣服,送给玉某9个月大的女儿。

然而,就在余女士为这些事忙活时,6月18日下午,她接到了南宁市公安局大沙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民警称,6月17日下午抓获了一名飞车抢夺嫌疑人玉某,玉某所供认的其中一起飞抢案受害者正是余女士,希望余女士能尽快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起初,余女士还不敢相信民警的话,更不愿意相信玉某又偷偷去作案了。她带着那封尚未来得及交给玉某的劝诫救赎信来到大沙田派出所,当见到那个被抓获的抢匪正是玉某时,她感到有些失落。

据苏警官介绍,6月16日晚9时许,玉某与一名同伙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一家饭店门口,飞车抢夺一名男子阿文的腰包。阿文包内有两部手机和500元现金,此外还有一些重要的文件和证件。阿文拨打自己被抢的手机号后,抢匪称要3000元赎金,并约好在大沙田阳光新城一带“交易”。阿文将情况反映到大沙田派出所后,该所民警立即设伏,于6月17日下午3时许,在阳光新城一带抓获出面“交易”的嫌疑人玉某,并从玉某身上搜出一把砍刀和阿文被抢的一些财物。

得知玉某很快就要被刑事拘留,6月18日下午5时许,余女士在征得办案民警的同意下,给玉某递上了一瓶绿茶和一封写满真情字句的劝诫信,对玉某说:“这是你爱喝的绿茶,你先喝点吧。你不听我的话,又去抢,现在被抓了不是?进去后要好好改造。我会抽空去看你和你的女儿。”

这时,玉某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掩面大哭,对余女士说:“阿姨,我对不起你!……”玉某对记者和民警称,在余女士感化下,他当时确实不想再去抢了,但6月16日晚,经不住同伙的游说,再次游荡在夜色中。

“你知道有句老话吗?天助自助者,如果你自尊,自爱,自立,自强,老天也会帮你的。我祈祷:老天关上门的时候一定为你留扇窗。”读着余女士写给他的劝诫救赎信上的字句,即将被“送上山”(指被刑拘)的玉某哽咽着与余女士道别。或许他早晚会明白,他今后将以怎样的行动,面对自己和家人,面对他人生歧路中那些被他加害却反拉他一把的善良人。

(《南国早报》6.21余锋曹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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