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法律服务
换单位后能再休一次年假吗
 https://www.gmw.cn 2011-10-06 14:49:45 来源:光明网-《文摘报》

    我在原单位已经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今年年初,我妻子生小孩,我请了10天的年休假,帮忙带孩子。但我的休假引起了当时部门负责人的不满,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休完假后,觉得在公司工作太难受,就选择了跳槽。请问,我到现在的新公司后,还能再休一次年假吗?

    【律师解答】:

    根据《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也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职工调换新单位后,在计算当年度职工应享受年假时间时,新单位应按职工在新单位的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年假,不能以其在原单位已休满年假拒绝。根据你介绍的情况看,你跳槽后,有权提出再休年假,新单位应按照上述规定折算确定你的休假天数。

    (《工人日报》9.26 金宏伟)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