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涉枪”案背后的深层隐忧
 https://www.gmw.cn 2012-04-12 20:21:40 来源:光明网-《文摘报》

    近日,媒体上两则“涉枪”案,令人不安。

    其一,“河南漯河持枪殴打记者房管局副局长被刑拘”:日前网络媒体广泛流传河南省漯河市房管局召陵分局副局长牛豪,持枪殴打前往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漯河市警方4月7日晚证实,犯罪嫌疑人牛豪因涉嫌非法拘禁,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就牛豪殴打威胁前往采访的媒体工作人员时是否持有枪支,漯河市警方称,“目前正在调查,无法肯定,也无法否定”(4月8日《新京报》)。

    其二,“河南郸城正县级干部赵爱梅之子李重廷开枪误杀小贩被批捕”:4月5日凌晨1时,河南省郸城县商贸城东门附近一夜市摊发生枪击案,该县一名正县级干部之子吃饭时与人起争执,持枪射击,结果误将一名卖羊肉串的商贩射杀身亡。4月6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李重廷被郸城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4月8日《重庆晨报》)。

    我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两例案件的主人公,虽然身份都与“官”字“有染”——一为官员,一为“官二代”,但从法律的规定看,他们显然都不属于可以合法配备、配置公务或民用枪支的主体。那么,他们所持之枪从何而来?普通百姓买把菜刀有时都要实名登记,他们怎么倒堂而皇之地揣着枪招摇起来了?

    《枪支管理法》还规定:“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样的规定,两则新闻的主人公显然是不放在眼里的。不然,他们如何不仅敢非法持枪,甚至还敢在闹市一语不合就开枪打人,敢拿枪指着媒体工作人员的脑袋?他们拿法律当儿戏、视人命如草芥的底气又从何而来?

    非法持有的枪支从何而来?谁给了非法持枪者以枪指人、开枪杀人的胆子?该好好查查了。

    (《检察日报》4.9 李国民)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