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 聚焦 社会 法制 健康 文坛 学林 环球 万象 文体 生活 科技 财经 养生 解密 人物 地理 特别推荐

法律服务
扒窃五十元 是否构成犯罪
 https://www.gmw.cn 2013-04-04 17:19:01 来源:文摘报

    我哥哥前一段在北京火车站偷盗他人随身钱款50元,当场被警察抓住了,说他实施了扒窃行为。请问,他只偷了50元钱,这种情况是应该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

    【律师解答】: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扒窃行为”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并列罪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的,属于扒窃行为。北京法院审理盗窃案件,数额较大的标准为2000元,即盗窃公私财物达到2000元就可以定盗窃罪。而扒窃行为作为并列罪状,不要求以数额较大为标准,只要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随身财物的扒窃行为,无论数额大小,都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你哥哥即使只扒窃了他人财物50元,也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制周报》3.28)

版权声明:转载须经版权人书面授权并注明来源
[字体: ]  [打印]  [关闭] 
 编者互动
 订阅购买
五朵金花

  《文摘报》集萃之《家庭养生》、《百病自疗》、《医生札记》、《法服务》、《作品屋》、均从近年《文摘报》中精选精编而成。
每本约200页 ,均为32开,定价:18元/本。全套5本。

合订本
2007年|2008年|2009年
订阅广告(破季)
 您喜欢的版
时政要闻 社会广角 法制纵横
健康之友 文坛走笔 学林漫步
环球博览 人间万象 文体时空
生活百科 科技视野 财经点击
运动养生 往事解密 人生舞台
人文地理 特别推荐 新闻聚焦


友情链接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青年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
中国新闻网人民搜索盘古搜索百度新浪网搜狐网网易腾讯网凤凰网
版权合作 | 各地代印点 | 广告刊列 |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