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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秀”呼唤中国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

2010-01-07 10:44:10 来源:博览群书 ○师曾志 我有话说

深圳桃源居社区

2009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福建富翁曹德旺年初的“慈善秀”刚刚淡出公众的视线,年底,身为曹德旺同乡的陈发树的被为人们喻为史上最牛的“裸捐”(即把特定范

围内的个人资产全部捐出),又将“慈善秀”推进公众的视野。记得曾有一家重要媒体到曹德旺的豪宅中对他进行了采访。采访的结束语很有深意,意思是曹德旺“由于没有对手,这场比赛,他肯定还是第一名。惟一的悬念是,最后这一个推杆,球能进洞吗?”话音似乎还在空中飘荡,但曹德旺已不再寂寞,因为有人同他一起打起了高尔夫,而且这个球还真进了洞。

对两位富人的捐赠行为,传统主流传媒和网络有很多的讨论,思想观点众多,但立场基本有两个:一是质疑富人捐款是为了逃税;二是不相信这样的富翁能做慈善,认为不过是一场“慈善秀”而已。至于捐款是否能逃税,这不是一般百姓可以说得清楚的。然而,邓小平同志说过,好的制度能使坏人变成好人,而坏的制度能使好人变成坏人。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制度上的规范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预防逃税的发生的。事实上,我们应该追问,在社会转型中,税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什么。如果政府在税制上做出相关的规定,以捐款抵税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多做善事,多关心社会的边缘人群和边缘问题,那么这种合理的避税方式,难道不值得鼓励吗?至于相信不相信富人做慈善,则需要对我们的文化传统等做深刻的反思。

不过,富豪捐款毕竟是新生事物,它需要更为制度化的和专业化的管理与服务。那么,我们的制度安排是否准备好了?我们的社会是否能够提供这种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已有18年发展历史的深圳桃源居社区,创立了“桃源居模式”。桃源居社区的发展与桃源居开发商深圳桃源居集团董事长李爱君有密切的联系。李爱君在开发桃源居房地产之前,就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从社区各项功能的配置,到社区的管理服务。2008年,李爱君捐资一亿元发起设立了桃源居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这是我国设立的第一家社区公益基金会,标志着桃源居开始“领航”中国人居建设的新历程。在这个过程中,李爱君和她领导的团队,实现了政府创新、企业创新、制度创新、公益创新以及社区创新,成为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典范。

曹德旺与陈发树没有李爱君幸运,他们成立基金会的过程是一波三折的,不过其中依然有浓厚的慈善行政管理的味道。桃源居模式已提供了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样本范式,希望两富豪的“慈善秀”不要仅仅成为新闻的噱头,而是能够真正推动制度和社会的创新。

曹德旺“慈善秀”的背后实际是价值理念的表达与坚持。他很清晰地认识到“不管我用什么合法的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辩驳的事实摆在那个地方,你是集聚了社会大量的资源才发财的,无论是资金资源、人力资源、市场资源,怎么能说是自己的呢?这只是我们国家在不同的阶段当中,在政策调节的时候,才让我发了这么多财。好像一个人在街上捡到了东西一样,我认为这不是我的,是捡来的,应当还给人家去”。曹德旺捐股票建立基金会的真实想法是想推动国家制度性的突破。他认为,股票是有价证券,全世界都行,中国也应该接受。然而,以一己之力推动制度创新,不仅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局限,也受到公众舆论的压力。

但是美国最负盛名的专栏作家沃尔特・李普曼在1925年出版的《幻象公众》一书中,将“公众”直接指称为一种幻觉,公众舆论“本身就是一种非理性力量”,公众舆论在过问政治时,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要么愚昧,要么专断,总是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他认为普通公民在民主制度中的作用实在有限,公众事务不得不靠“内行”来管。然而,更多的学者认为,民主不只是政府的运作和决策,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公众舆论也是公民民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9年12月1日有媒体披露,民政部已考虑调整非政府组织注册的相关法规,以便广大非政府组织注册和获得合法身份。此言一出,业内为之振奋,利用各种新媒体,相互转告,一时民意沸腾。但次日就被证实,原来此消息并非正式渠道发布。有媒体就提出,不妨把这次的民意看作是测试公众情绪的晴雨表,它反映了公众在这方面的普遍关注和普遍焦虑。那么,政府部门为何不顺水推舟呢?

应当说,一味地去谴责公众舆论,对问题的解决于事无补。我们不得不意识到,公众的质疑其实是指向我们社会的信任机制。中国慈善的传统与传统社会结构有密切的关系。传统社会结构是非常复杂的,但也有一个基本特点,即传统社会是熟人社会。费孝通的“差序格局”概念,说明传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际间亲疏远近的格局。在这样的人际格局基础上,信任是建立在血缘、亲缘、地缘以及官僚等级等基础上的。慈善的意涵不仅仅体现在舍财作福、扶贫济困、兴建大利、救人危急等方面,而且也体现在尊老爱幼、与人为善、爱敬存心上。

而现代慈善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差序格局的传统信任基础已有了很大的改变,我们如何建构现代的信任基础?我们看到,社会信任的疏离与割裂,本体性信任的缺失与不自觉,以及困扰现代人的不安全感、浮躁,是当前中国社会心理的一种普遍特征。这里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新的难题与困境;二是社会关系在更大的时空中的建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如全球化的发展,风险社会的来临,新权贵阶层的兴起,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博弈成本的加大,市场机制实现的社会资源初次分配的效率与公平的不平衡性,社会贫富差距的越拉越大,各类群体性泄愤事件的不断发生等。

在新媒体环境下,这些社会问题与矛盾在新旧媒体的互动下,很快形成公共事件,造成公众舆论,社会问题与矛盾在跨越时空中出现吉登斯所言的“脱域”现象,即它们已脱离了具体的人事本身,主要以问题和矛盾为导向,政府很难再以传统的思维方式来规制社会,特别是无法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处理和解决不同利益集团间的矛盾冲突以及其他各类的社会问题。

新媒体的发展也深刻印证了麦克卢汉“媒介即讯息”的思想,世界真正变成了“地球村”。网络、手机等新媒体让人们实现跨越时空的交流与互动成为可能,这种跨越时空的交流,打破了传统社会结构中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群体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的边界。它意味着社会转型,不仅仅是一场简单的过渡,更多的是社会断裂性的变迁,是一种体制或制度上的变革,社会结构也随着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的不同而发生了深刻的改变,社会关系必然在此基础上重构。在这种情况下,人际间何以能够信任?信任的方式有很多,但可能公民社会是建构社会信任基础的最重要方式。

中国有无公民社会,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争论的话题。很多学者认为,公民社会的认定,是看有无独立自治的社会组织。所谓独立自治组织指的是独立于政治权力的各类社会组织。若用这个标准衡量,我国社会组织在双重管理体制下,距离公民社会的发展的确还有待时日。但也有更多的学者,将公民社会放置在更为复杂和丰富的生成过程中去理解。

爱德华兹在《公民社会》一书中系统讨论了学者关于公民社会的各种观点和分歧,他认为,围绕公民社会的主要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一为公民社会分析模式,强调公民社会是整体社会中的一个部门;二为公民社会应然模式,强调公民社会是人类自身所构建出的一种理想的社会形态;三为公民社会“公共领域”模式,强调公民社会是体现公民意识的公众协商和理性对话的社会机制或平台。

2009年刚刚去世的英国著名社会学家拉尔夫・达仁道夫(其《现代社会冲突》一书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但在公民社会研究领域较少提及这位世界级的大师)认为,公民社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是其要素的多样性。达仁道夫将要素的多样性解释为有很多的组织和机构,人们能够在其中实现他们在各方面的生活利益;第二是很多组织和机构的自治;第三个重要特征与人的行为举止有关系,即公民是有礼貌、宽容、无暴力的。

从美国早期社会学家和传播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的社会概念出发,公民社会应当是日常可见的公民性之体现。由此,结合达仁道夫的观点以及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我们可以将公民社会概括为三个重要特征:一是NGO的大量存在和独立自治;二是媒体公共空间的存在以及对公民对公共事务的辩论与参与;三是有关公民美德的问题。它们强调的是,公民在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权利与责任、义务之间的和谐关系,也体现出共同体成员间的团结、合作、友爱、信任、宽容等。

从以上公民社会的第一个特征看,中国是否存在公民社会还有待商榷,但如果说中国存在网络公民社会,则会得到很多人的认同。随着新媒体的发展,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媒体间的媒体公共空间已然形成,近年来发生的各类网络群体性事件对当下社会结构、制度等已形成很大的影响。

社会转型期的市场化以及媒体公共空间的形成赋予个人更大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媒体公共空间中参与的主体是那些身份共享平等的公民,他们理性的目标是追求公共善,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理性、价值以及道德的基础是什么?

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的以赛亚・伯林的“伯林比喻”较好地回答了以上的问题。1956年伯林引用古希腊谚语“狐狸多机巧、刺猬仅一招”比喻两种类型的思想家,即“刺猬型思想家”与“狐狸型思想家”。前者追求一元论思想与价值观;后者承认多元论的思想和价值观。价值一元论的核心观点是所有价值能“统一”;价值多元论的立论点是人类的各类价值处于排斥、冲突中,不可能达到最终的统一。目前在我国媒体公共空间中,这两种思想方式一直在进行着交锋,论争、讨论的价值基础在很大层面上仍然以价值一元论占主导地位,但越来越多的价值多元论思想也开始在网络舆论中显现。

中国社会的变迁可以说是一个想象共同体建构的过程,它需要全社会的想象力和智慧。曹德旺和陈发树的“慈善秀”已开启了人们想象的空间,引发了全社会对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制度层面的讨论,并呼唤着公民社会的健康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人们在对话和沟通中会越来越承认多元化价值的存在,尊重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学会谈判和必要的妥协,在协商与对话中达成相互的理解与信任。这也正是公民社会构建的基石。而这,也将真正推动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本文编辑 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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