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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农民“国民待遇”

2002-08-10 09:32:00 来源:书摘 雷 颐 我有话说

三十多年前,我下乡到农村当了几年“插队知青”,虽然此前对城乡差别也有相当了解,但到农村后,亲见那种差别的巨大还是使我深深震惊。几年的乡村生活,使我对吃“商品粮”的“城里人”和吃“农业粮”的“农村人”那种“天生的”身份差别更有直观的体会。
  
  当时,招工只招“知青”,与农村青年基本无缘;大学考试早已废除,上大学的名额少而又少,名为推荐,实际是凭特权“走后门”,无权无势的农村青年更不敢想。只有参军当兵提供了“农转非”的可能。之所以只是“可能”,是因为只有在部队“提干”后才最终摆脱“农门”,如果没有提上干复员回家,则依然是面土背阳的农民。所以,当时一个农家子参军后,家中立刻媒客盈门,但当他复员回乡后,退婚的女家不在少数。同样,如果他几年后在部队当了干部,毁约退婚的干部也不在少数。平心而论,多数人并非提干后看不起村姑,而是“身份制”规定子女的身份必须随母亲,如果践约与农家女结婚,今后子女仍是“农民”。为此,生出了一出又一出悲剧。
  
  农村出身的作家路遥十几年前的小说《人生》,对农村青年反抗命运安排、最终失败的心理状态,做了入木三分的刻画,许多农村青年心灵都受到强烈震动,从主人公高加林的身上,他们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我的一位朋友来自农村,说虽然我下过几年乡,但也只能“理解”而不能“体会”高加林,而他在大学二年级时读到《人生》时,竟然激动得十几天无法上课。因为他在家乡时也曾与一位同村女孩相恋,但一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他就不得不十分痛苦地准备与那位姑娘分手。然而,还未等他开口,那位姑娘就泪水涟涟地先提出分手,并匆匆嫁人,她不愿牵连自己恋人的一生一世甚至是世世代代。虽然现在他早已娶了位北京女孩为妻,但一提起往事,心灵深处总有种说不出的痛……十几年前,路遥敏感地以文学的形式感性地提出了中国社会城乡二元化这种“身份制”造成的人间悲剧和对人性的扭曲,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随着这十几年中国改革的深化,这种城乡二元化结构已经成为改革的瓶颈,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注意这一问题,开始进行理性研究。经济学家仲大军所著《国民待遇不平等透视——二元结构下的中国》?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年5月版?,便是新近出版的一部力作。
  
  所谓“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主要用在国际贸易上,即在国际贸易和人员流动时,所流动的货物、资金和人员都要受到相互平等的待遇,不被歧视。作者写道:“现在国际间都在按国民待遇原则办事,但是在我们国内,一些地方还在大搞身份歧视和户籍分割,还是二元结构,还在实行不平等的国民待遇。”(第9页)如对外来人口(主要是民工)实行就业限制,不许他们从事某些工作,子女上学也受歧视。本书探讨了诸如企业和企业家待遇等各种国民待遇问题,但重点却是城乡间的不同国民待遇,并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了如何缩小城乡、地区和个人贫富差距,如何使中国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废除不平等国民待遇的具体方法……
  
  建国初期,确立了计划经济和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计划经济必然要求对农副产品也“统购统销”,因为只有“统购统销”才能使工农业产品价格形成“剪刀差”、从农村抽取大量资金优先发展重工业。从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56~1957年国务院连续4次发出“防止、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到1958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种城乡二元结构被固定下来,公民也从此被分为“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两种壁垒森严的不同身份,而占人口少数的“非农业人口”一直享受着由国家提供的比“农业人口”多得多的各种“优惠”,农民被严格束缚在土地上,几乎“寸步难行”。
  
  现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开放已有20余年,中国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的自由度虽然比以前有难以想像的增大,但户籍制却基本没有变化,农民的身份依然难以改变,长期在城里务工仍然是“农民工”,甚至当上老板也仍然是“农民企业家”。这种状况与改革开放的进程极不相称,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发展,目前面临的许多问题其实都是这种城乡二元化造成的。
  
  “身份制”使城乡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最大的分配不公,其实是城乡间的分配不公,所谓“三农”问题的症结也在于此。城乡差别越大,农民进城谋生的动力越强,越是要想方设法到城里“打工”。目前经济生活中的消费不旺、内需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收入过低,启动现实内需市场的根本之途在于提高农民收入,倘以“家用轿车”之类来扩大内需,将使城市消费畸形繁荣,进一步拉大城乡差距。城乡差距过大,潜伏着深刻的危机,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不能真正在城市安家落户,所以“民工”对“打工地”没有、也不可能有归宿感;没有归宿感,是这部分人群成为高犯罪率人群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每年春运“民工潮”的主要原因。以城乡分治为基础的教育体制,使民工子女上中小学不得不交纳高额的“借读费”、“赞助费”;我国民办高校之所以不能大规模发展,就在于它没有公立高校那种“农转非”的权力,最终成为教育发展的“瓶颈”,素质教育成为空话。在城里一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农民是“盲流”,凡“盲流”就可以被“收容”。农民按收入所交的税费并不低,但与城市居民相比,所应享有的应由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体系却非常薄弱,许多地方基本没有建立起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薄弱或没有,是农村社会不稳的严重隐患。从经济角度来看,市场经济要求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但我国城乡劳动力市场仍处于被分割状态,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就业依然受到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带有歧视性就业政策的制约和限制?平心而论,并非地方政府存心“歧视”,而是现行体制使然?,经济形势稍有变动,首先就是清退农民工;劳动力能否自由流动,是市场化程度的主要标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后建立,一定要取消这种“身份制”。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国民实行两种待遇、对一部分公民实行就业歧视、社会保障歧视等等更不合理。
  
  “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两种不同的身份划分,把中国人民清清楚楚地分割成两个世界。”(第268页)也就是把一个社会的传统和现代这两部分固定化,实质是国家的财富资源、高素质人口向城市高度集中。这种二元分裂的状况,当然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进步、发展。
  
  简言之,中国的问题仍是农民问题、农村问题,广大农村的贫困落后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长期以来,有关方面为“扶贫”已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根本性的“扶贫”,就是取消城乡二元分治和随之而来的“身份制”。当然,我们不是空想论者,并不指望几十年历史中形成的这种社会结构和随之而来的利益格局在短期内根本废除。但“提出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开始,现在必须正视这个急迫的问题。正如作者所说,起码首先从观念上要认识到“普通国民的待遇也就是公民的权利是最重要的”,(第16页)公民权利,应该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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