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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市场经济到了什么程度?

2002-11-10 09:32:00 来源:书摘 周永亮 我有话说


  
市场经济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自从中共十四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中国的经济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我们应该是基本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体制。于是,很多人都开始关心究竟什么是市场经济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标准。有人说,现在什么都可以用钱买到了,而过去一切都是靠计划供应的,这不就是市场经济了吗?还有人开始按市场化程度来“说事儿”。曾经有一家权威部门的人士认为我国的市场化程度已经达到了90%以上,理由就是商品价格已经基本由市场来调节。但这种判断明显有过于片面、简单之嫌。许多专家认为,所谓市场化程度,可以理解为市场对于资源配置到底能起多大作用。我们从1993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起,就强调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来自于体制、惯性、观念等各方面的计划因素还时时阻碍着市场作用的发挥。
  
  从理论上讲,市场经济体制是由买方和卖方两个核心要素组成的有机系统。具体地表现为它们之间存在斗争性与同一性。
  
  它们之间的斗争性表现在:买方希望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买到自己所需的商品或劳务;卖方则希望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售出自己的商品与劳务。它们是对立的,都想从对方处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但它们实质上又是同一的,它们的同一性表现在:
  
  (1)买卖双方存在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并共存于市场这个统一体中。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买方卖方的划分是相对的,各方常按一定条件向对方转化。这一关系决定了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活动必须遵守公平交易、等价交换的原则,不能以非经济强制手段搞不公平交易,即不能让一方生,另一方灭,必须让双方都能活下去。
  
  (2)双方还存在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关系。市场不仅要让买卖双方活下去,而且还要让双方都活得越来越好。买方要让卖方事业顺利、兴旺,才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卖方要让买方收入增加、生活富裕,他的产品才有不断增长的销路。各方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都在有意无意地促进对方的发展。
  
  (3)双方存在相互约束的关系,整个系统存在自我约束的机制。市场使买卖双方的利益与命运联结到一起,使任一方获利建立在帮助另一方获利的基础之上,让人们在谋私利的同时考虑他人的利益,生产他人适用的产品或提供他人需要的服务。良好的商业文化因而形成和发展起来,诚心诚意为他人、为社会服务的人和集体也会逐渐多起来。市场经济系统存在两个对立的核心要素,正符合辩证法“相反者相成,对立造成和谐”(赫拉克利特语)之理,也是它能持续发展的内因。
  
  市场离不开政府的组织管理工作,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并不直接干预市场的经济活动。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公共设施、维持公共秩序、收税和从宏观方面进行适度的调控。它不是市场系统的组成要素,而是置身于市场系统之外的环境要素。市场经济也有许多弊病,如生产盲目性,公共用地和其他公共资源因私有化而不断减少,普遍存在不平等以至剥削现象,犯罪率较高,不可预见的恶性事件、危机较多等。市场经济的这些弊病在其初级阶段特别严重,资本主义国家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通货膨胀、失业、动乱、犯罪等现象在市场经济早期都相当严重,甚至可以说,两次世界大战也与当时世界市场经济不成熟、不能有效地消除或缓解这些弊病有关。但这些弊病在市场经济进入成熟阶段后都逐渐得到克服或缓解。其原因一是群众在革命政党和工会的组织领导下进行了长期的政治斗争,争取到较多的权利,改善了自己的处境,提高了自己的社会地位的结果。二是市场经济各国政府,出于社会稳定与安全的需要,不断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以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干预社会经济,使其稳定有序地运行。
  
  此外,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机制也不容忽视。在这些机制中,第一种是吸收先进事物以促进自身发展的机制。在市场中,各种先进科学理论、信息技术、科研成果、管理理论与经验、机械设备等,由于能帮助战胜竞争对手、带来显著的效益,都会在市场上受到广泛而热烈的欢迎,被迅速投入应用,使市场经济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促进市场经济以及社会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第二种是节约社会资源使之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的机制。市场要求在其中进行生产经营的人节约各种资源,以尽可能低的成本生产尽可能多、尽可能好的产品,以获取尽可能高的利润。第三种是自我组织、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的机制。在市场中,只要是对他人对社会对整个系统有好处的事,就有用户、有市场;创办这样的事业就能获利,也就有人想着办。在获利的动机下,各种商品就会有人生产和销售。同时方便交易行为的事,有助于完善市场机制的事,如市场信息、市场研究咨询、市场监督、买卖中介、打假防盗等事业,不仅政府,个人也会争着办,而且越办越有成效,导致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不断提高,生产盲目性、制假售劣等现象逐渐减少或避免,使市场逐渐走向成熟、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能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减少以至克服自身的弊病,趋向完善,是这个系统最重要的优势。
  
  简而言之,市场经济的特性可以概括为:从决策的角度看,它是以分散决策为特征的;从信息传送方式看,它是以横向渠道传送信息为特征的;从调节方式看,它是以价格信号的调节为特征的;从动力结构的特征看,它是以经济利益和竞争为基础的;从运行系统的平衡看,它是以自动的自我调节为特征的;从经济联系方式看,它是一种开放式的经济系统。
  
  然而,这只是市场经济的表现形态,而要达到这种理想状况,就必然有一些最基本的规则,因此,我觉得,明确的交易规则是市场经济特别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计划经济不需要规则;古老的经济需要的是习惯性规则。一位经济学家认为,法律和信誉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并进一步认为信誉机制是一种比法律的成本更低的维持交易秩序的机制,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信誉起作用。然而,从国内外的实际情况看,信誉是要靠法律维护的,强大的信誉机制是靠更强大的法律维护的;但有时法律的影响是无形的,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法律的概念已经“融化在人们的血液中”,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落实在行动上”。比如,一位美国朋友来北京大学访问,到了一定的时间他一定千方百计地交纳保险费,因为他知道一旦拖过了某个时间,他的社会保险卡上就会留下违约的记录,这将会直接影响到他的信誉,会因此而直接影响他的工作和生活消费信誉。这是他的信誉意识强吗?是!但更重要的是,他担心违约的后果。同样的美国人在国内的消费和工作以及交往中可以表现得信誉良好,为什么有些人则在国际关系中常常没有好的声誉呢?因为国内外的约束条件不一样,跨出国门后没有了强大的法律约束,可以我行我素,其行为方式就很快发生了变化。因此,信誉与个人的素质并没有很大关系,我们的农村很多人借钱连借条都不打一张,但谁都不敢违约。为什么?因为你一旦违约,你在村中就再也借不到任何钱了,甚至你都很难在人群中抬头。这就是习惯法的力量。
  
  一个老板在生意场经常被别人欺骗或认为客户不近人情,总是埋怨客户不守信用,或者指责员工不好,认为员工经常是只拿钱不干活。实际上,最主要是因为他做生意时宁可相信关系和人情而不相信规则;在管理中,他更注重人情和觉悟,而不是依靠规则的约束。
  
  现在的人们总是抱怨世间的冷漠,在街上看到一个受伤的人没有人敢去帮助,因为怕被受伤者赖住或诬陷(这种事情常常发生)。许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道德水准的下降(实际上,那些整天认为道德下降的人遇到这种情况也常常躲得远远的)。这不是道德的悲哀,而是法律的悲哀!因为法律不能为被诬陷者做主,甚至纵容诬陷者。如果诬陷者将受到刑罚,恐怕会刺激出许多的“活雷锋”来。
  
  因此,我们不能先强调诚信,后强调法律,更不要总是指责“国人良心的坏了”,我们更要强调法律的作用。如果用一句话来表述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那就是:市场经济是规则经济或者是法律经济。法律经济并不意味着人们不触犯法律,而是人们触犯法律以后的处理程序是否合理与科学。这就是尽管美国市场经济非常发达和法律比较健全但并不排除安然事件和安达信造假问题的出现的原因。
  
  用经济学的语言说,市场经济的规则特征是进行重复博弈,也就是重复交易,重复交易就需要信誉,而信誉的基础是法律,而法律的基础则是产权清晰基础上的民营经济力量。
  
  
我国的市场经济到了什么程度?

  
  既然市场经济已深入到我们的衣食住行,既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已基本搭就,那么,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可以用一个什么样的定量的标准来衡量呢?如果把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定量与定性处理对应起来,那么可以这样划分,市场化在15%以下的为非市场经济,市场化在15%~30%为弱市场经济,市场化在30%~50%为转轨中期市场经济,市场化在50%~65%为转轨后期市场经济,市场化在65%~80%为欠发达市场经济或相对成熟市场经济,市场化在80%以上为发达市场经济或成熟市场经济。由于我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中,大多数人缺乏进入市场的意识与内外条件,总体上仍然属于自给自足的经济;而城镇劳动力中,国有单位职工所占比重约为55%。综合城镇与乡村,我国劳动力的总体市场化程度在40%左右。通过对资本市场化主体结构、资金结构、利率结构等因素测算分析,可以认为我国资金市场化程度在40%左右。我国粮食生产的商品率仅为30%左右,而粮食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73%以上;同时各级政府机构对工业等产品生产仍有很强的干预能力,表现在能源的一半以上仍为国家垄断,铁路、电信、卷烟、盐业、汽车、飞机、船舶等基本为国家垄断,多数国有企业经营者仍由主管部门任命。综合我国农业生产与二、三产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可以认为我国生产市场化程度大致为55%。由于国家仍对重要商品和劳务包括粮食、棉花、铁路与航空运输、原油、公用事业有定价权或价格控制权,再加上城市土地转让多数采取协议这种非市场方式等因素,我国目前真正放开而由市场决定的价格,实际份额不会超过60%。综合以上劳动力、资金、生产、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再考虑我国庞大的政府机构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我国经济的总体市场化程度不会超过50%,大致在45%~50%。预计2005年以后,我国市场化进程会加快,2010年以后我国市场化程度可以达到80%以上,转轨改革的任务基本完成,在2020年左右可以跻身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外学者一般认为目前中国仍属于转型中国家,还不能算作市场经济国家,可列入半市场经济国家。西方国家政府则有的把中国列入准市场经济国家,有的把中国仍列入计划经济国家。
  
  总之,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处于半生不熟的状态,或者说,计划经济仍然具有强大的惯性,仍然与市场经济的力量相抗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的基础上改革过来的,它兼有两者的特点,是让“两只手”同时起作用的经济体制。这种情况并非中国特有,当前世界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也在采用这种经济管理模式。不同的是,目前在中国,“看得见的手”更为强而有力,发挥主导作用,政府仍然作为最主要的核心要素存在于系统中;而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则一直是“看不见的手”更强,发挥主导作用,在那里,政府的作用虽在二战后大为加强,但始终没有作为系统的要素直接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而只作为环境要素起作用。从系统论的观点看,成熟形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买方、卖方加政府的三大核心要素组成的系统。这应该是一个比较稳固而有活力的系统,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目前才起步,这个系统目前仍然是政府主导,其余两个要素暂时还处于从属地位,对立面还未形成。因此,这个系统还不是很稳固的系统。如果不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它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停顿下来。
  
  2000年,在中国已经开始确立市场经济的时候,一份调查显示,在69个职业选项中,我国城市居民最愿做的前10种职业依次是:市长、政府部长、大学教授、电脑网络工程师、法官、检察官、律师、高科技企业工程师、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自然科学家。在这10大热门职业中,掌握行政或司法权力的政务职务竟占半数之多,市长、部长更成为人们的首选。西方国家也做过此类调查,他们那里最“吃香”的职业是牙医、教师、律师和CEO。东西方的这种差距让人有喜有忧。搞了这么多年的市场经济,如此之多的人仍然想当官,值得我们深思。
  
  这些问题在妨碍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甚至可能形成“体制异形”。这些问题惟有在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促使中国尽快从初级市场经济向发达市场经济过渡中解决。当然,今天的中国,由于市场经济理念的渗透,成功的评价标准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仅是看你当了什么官,而开始看你挣到了多少钱。许多人反对以钱作为成功的衡量标准。但是,用钱成为衡量成功的标准远比用权(党政官职)衡量成功的标准更合理,因为挣钱的机会要平等得多,但对很多人来说,获得政治权力特别是成为高级官员,在中国却是可欲而不可求的,何况特权的获得在很多情况下是由于极大的机会不平等获得的。
  
  (摘自《中国经济前沿问题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定价:50.00元。社址: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号,邮编: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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