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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发表“按既定方针办”一文始末

2003-04-10 11:39:00 来源:书摘 王忠人 我有话说

1976年10月4日,《光明日报》在一版头条位置发表了“四人帮”御用笔杆子“梁效”的《永远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以下简称《永》文)的文章。文中说“按既定方针办”这一谆谆嘱咐,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对我们党和整个共产主义运动的高度概括和深刻总结,“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就是背叛马克思主义,背叛社会主义,背叛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伟大学说”,“任何修正主义头子,胆敢篡改毛主席的既定方针,是绝然没有好下场的”。这篇文章正是发表在毛主席逝世不久,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的关键时刻,它为“四人帮”伪造毛主席临终嘱咐大造舆论。当时党中央的主要负责同志华国锋、叶剑英等认为“这是‘四人帮’准备实施反革命行动的一个信号”。在《永》文发表的第三天——10月6日,党中央采取断然措施,将“四人帮”全部抓捕,一网打尽。这就是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壮举,不费一枪一弹,干净利索地粉碎了祸国殃民的“四人帮”,从而挽救了党,挽救了中国革命。
  
  粉碎“四人帮”以后,党中央立即派以刘西尧同志为首的工作组进驻《光明日报》,接管了报纸的宣传大权;继而宣布对《光明日报》社临时领导小组负责人(即总编辑)莫艾隔离审查,责成莫艾交代《永》文发表经过和他同姚文元的关系。审查历时两年多,结论如何﹖《光明日报》的同志知道,新闻界一部分同仁也大致知道,至于社会上对这个问题则知之甚少,甚至有些误传,因此本文拟就《永》文发表过程及对莫艾审查情况作一介绍。
  
  

“四人帮”是如何伪造毛主席临终嘱咐“按既定方针办”的

  
  1976年,毛主席从9月初开始,经常处于半昏迷状态,根本没有留下什么遗言。主席逝世后,政治局在讨论《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和追悼大会上华国锋的《致悼词》稿时,“四人帮”参加了讨论,他们都没有提过要在这两个文件上写进“按既定方针办”;然而他们却有计划有预谋地在9月16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社论(简称“两报一刊”社论)《毛主席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一文里,偷偷塞进一个所谓毛主席临终嘱咐“按既定方针办”。社论说:“毛主席与世长辞了,毛泽东思想永放光芒,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深入人心,毛主席开创的革命事业后继有人。”“毛主席嘱咐我们‘按既定方针办’”。当前要把“批判邓小平、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继续深入地开展下去,巩固和发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成果”。这篇社论,是“四人帮”文痞姚文元直接筹划的,经过“四人帮”一伙审看了。正式发表以前,又在他们圈内和他们所控制的新闻单位负责人中散发,以便造成一种假相,好像毛主席真有一个临终遗嘱,而且是向他们说的。他们才是毛主席的真正接班人。
  
  社论发表以后,江青迫不及待地给张春桥打电话:“毛主席的临终嘱咐发表出去以后,有什么反应没有﹖我已对文元同志强调,宣传工作要以宣传毛主席的‘按既定方针办’为中心,要反复宣传。”
  
  姚文元遵照江青的旨意,9月17日、19日、20日、23日,紧锣密鼓地给新华社打电话,要他们宣传好“按既定方针办”。如9月17日电话说:“国庆报道,要强调主席嘱咐的‘按既定方针办’”;9月19日电话指示:“你们处理各省市在追悼会上的重要讲话、表态,不要怕重复,重要的都要写进去,比如‘按既定方针办’,凡有这句话的都要摘入新闻,没有的要有类似的话……关于‘三要三不要’,消息中提到的要保留,没有的也就算了。”这里需要解释几句,姚文元为什么那么突出“按既定方针办”,而怠慢“三要三不要”呢﹖所谓“三要三不要”,就是“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这是1975年5月3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批评“四人帮”时说的。毛主席在讲完“三要三不要”后,紧接着就说:“不要搞‘四人帮’,你们不要搞了,为什么照样搞呀?为什么不和二百多的中央委员搞团结,搞少数人不好,历来不好。”在9月18日天安门广场举行的毛主席追悼大会上,华国锋在致悼词中引用了毛主席的“三要三不要”,实际上就是对“四人帮”的一次严正警告,“四人帮”当然不愿宣传针对他们的话。
  
  在姚文元的再三再四指示下,北京、上海各主要报刊《人民日报》、新华社《内部参考》、《红旗》杂志、《光明日报》、《文汇报》、《解放日报》、《学习与批判》杂志等连篇累牍地宣扬“按既定方针办”。据从9月17日至30日的不完全统计,上述6种报刊就登了宣扬“按既定方针办”的消息和文章236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都把“按既定方针办”做了通栏大标题。《光明日报》在报眼毛主席语录栏,连续9天刊登“按既定方针办”;从9月17日到10月4日的17天中,有45篇悼念毛主席逝世的文章和消息被塞进“按既定方针办”的内容,就连一些专刊专页的文章和诗歌散文,也被强加上“按既定方针办”的话,达到了“四人帮”所要求的让“按既定方针办”覆盖报纸版面的目的。
  
  在上海,舆论攻势更是咄咄逼人。《文汇报》9月21日头版头条大标题是《上海工人阶级坚决支持毛主席的既定方针》;9月24日《解放日报》一版头条通栏大标题是《驻沪三军上海民兵坚决执行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学习与批判》杂志在第10期刊出该刊记者写的《按毛主席的既定方针办——上海千万人民的战斗誓言》。一时间,气氛之紧张大有山雨欲来之势。
  
  
华国锋戳穿“四人帮”伪造毛主席临终嘱咐的阴谋

  
  毛主席逝世后20多天,“四人帮”桩桩丑恶表演,华国锋看得清清楚楚。同这伙野心家的斗争已经不可避免,他决心与叶帅等老同志一起,揭露他们的阴谋活动。
  
  国庆节过后,10月2日上午,华国锋一走进办公室,秘书把要批阅的文件交给他,头一件是乔冠华9月30日送来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上的发言》审阅稿。这是急件,需要马上处理。当华国锋读到“中国人民将坚决遵循毛主席‘按既定方针办’的嘱咐,把支援世界各国人民反对两霸的斗争作为光荣的国际主义义务”这一句时,他停下来了,在“按既定方针办”的黑体字下划了一个大问号。联想最近各报大肆宣传“按既定方针办”的所谓临终嘱咐,他再也不能容忍江青、张春桥这帮野心家继续以毛主席的指示卫道士的身份招摇撞骗了。此前他问过许多在毛主席病重期间工作在主席身旁的同志,他们都不知道有这个遗嘱,只有江青和毛远新说他们听到了。现在他手中有毛主席给他写的三句话,(即“慢慢来,不要着急”、“照过去方针办”、“你办事,我放心”)他要用此来揭穿“四人帮”伪造的“临终嘱咐”。于是华国锋在这份送审报告上批道:“此发言有误,文中引用毛主席的话,我查了一下原件,与毛主席亲笔写的错了三个字,毛主席写的和我在政治局传达的是‘照过去方针办’。为了避免再错传下去,我把它删去了。”然后华国锋同志向秘书交代,“此件交办公厅,由其他领导传阅后退外交部。”文件传到张春桥手里,这个阴谋家意识到华国锋的批示不简单,它说明华国锋、叶剑英开始向他们发难了。于是他在文件上写道:“此件暂不下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毛主席给华国锋写“照过去方针办”的手迹,情况是这样的:1976年4月30日晚,毛主席会见新西兰总理马尔登,华国锋陪同会见。会见完毕,华国锋向主席汇报工作。在谈到全国形势时,华国锋对一些省的情况表示担忧。毛主席看出华国锋的思想,因为他在4月7日才担任国务院总理,时间不到一个月。天安门事件后,“四人帮”把邓小平同志搞下台,局势非常不稳,工作有许多困难,所以毛主席为了鼓励他,给他写了三句话:“慢慢来,不要着急”,“照过去方针办”,“你办事,我放心”。后来,华国锋向政治局传达时,公布了前两条,最后这句“你办事,我放心”,他保留了下来。毛主席写的这几句话,是工作中正常的交谈,这怎能叫作临终嘱咐呢。
  
  华国锋的批示,在“四人帮”中引起震动,于是,姚文元在10月3日下午,亲自找《人民日报》负责人鲁瑛说:“现在报纸上大量出现‘按既定方针办’,这句话传得不准确,要采取措施,从明天起,在报纸上逐渐减少‘按既定方针办’的提法,你得亲自把关。”并要鲁瑛转告新华社解力夫和《光明日报》莫艾。姚文元还特别强调说:“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你得有思想准备。”10月4日晚,鲁瑛电话通知莫艾去《人民日报》,鲁瑛说:“关于‘按既定方针办’这句话,是主席患病期间谈的,传得不够确切,以后报上不要再用这句话了。”莫艾说:“《光明日报》今天发表梁效的文章中,大标题就是讲这个的。”鲁瑛没有任何表示,继续说,“你回去把把关,遇到这句话要改掉。新华社发的稿件中,也要注意有没有这句话,有也不要用。这事你一个人知道就行了,不要下传,我现在也是亲自把关。”莫艾回到报社以后照鲁瑛的话办了。
  
  
《永》文的选题组稿定稿过程

  
  选题的产生 1976年9月15日,莫艾作为毛主席治丧委员会成员,在人民大会堂守灵。在休息厅里,《人民日报》社鲁瑛对莫艾说,“明天有重要社论发表,是传达毛主席的临终嘱咐,解释‘按既定方针办’的。已通知你们《光明日报》到《人民日报》去取清样。”过了半小时,有人给鲁瑛送来一大卷清样,鲁瑛便给在场的十来个人分发了。这就是9月16日要发表的《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社论的清样,题目是《毛主席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莫艾当晚回报社后,立即召开报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鲁瑛同他的谈话,并组织大家学习这篇社论。莫艾根据社论内容,结合宣传报道,又谈了一些报道选题设想,其中就有“按既定方针办”这个题目。他指示到有关单位组稿。第二天下午,领导小组分管业务的几个成员和总编室同志一起研究选题问题。领导小组成员(相当于今天的编委委员或副总编辑)孙关龙提出到“梁效”约写一篇“按既定方针办”的文章。大家同意派孙关龙向“梁效”?北大、清华大批判组?组稿。孙关龙提出再派一名同志同他一起去,于是又确定另一位领导小组成员与孙关龙同去组稿。
  
  由此可见,《永》文选题的产生,是为了贯彻9.16两报一刊社论精神,莫艾在领导小组会上谈学习社论体会时,就提出要结合宣传报道组织一篇“按既定方针办”的文章。
  
  到“梁效”组稿 9月17日上午,孙关龙等两位领导小组成员去“梁效”组稿,二人在汽车里讨论,文章应该用一个什么题目﹖商议结果,题目就定为“按毛主席既定方针办”。到“梁效”谈了组稿意图后,“梁效”核心组随即按报社意图将这一任务交给“梁效”写作组组长范达人。当天下午,“梁效”给《光明日报》来电话,约定9月20日由范达人来报社谈写作提纲。当晚孙关龙把去“梁效”组稿情况和“梁效”20日来报社谈写作提纲一事向莫艾作了汇报,莫艾表示同意,同时指示孙关龙,可以准备一下,然后再同“梁效”谈。
  
  9月20日上午,“梁效”写作组范达人等人来《光明日报》,孙关龙等二位领导小组成员接待了他们,并向他们谈了文章的写法与要求。孙关龙作了主要发言,大意是说,这篇文章不对毛主席这一指示作解释,而是要歌颂“按既定方针办”的伟大意义,既谈现实意义,也谈历史意义;可以回顾一下党的历史和国际共运史的经验教训,再谈怎样“按既定方针办”。文章要强调在国内要继续批邓,在国际上要坚持反对苏美两霸,树立必胜信念。
  
  由此可见,《永》文并非“梁效”主动来稿,而是《光明日报》两位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向“梁效”组织来的;文章的框架和内容,也基本上是两位领导小组成员规划的。
  
  修改与定稿 在《光明日报》明确了文章写法后,“梁效”写作组长范达人将执笔任务交给写作组的一个成员。初稿写完,范达人作了润色修改,9月24日送《光明日报》。孙关龙接到稿件后,于当天夜里发排。9月25日打出小样8份,分送“梁效”写作组和莫艾等报社领导小组成员。9月27日,“梁效”将清样呈送给迟群、谢静宜。上写:“迟群、静宜同志:这是《光明日报》约稿,争取近期发表。此文是范达人、×××、×××同志写的,请您审阅。——两校大批判组,9月27日。”
  
  清样在《光明日报》领导小组成员中传阅,有的同志提出过修改意见,如建议增加“三要三不要”的内容等,但没有被采纳。
  
  9月29日,孙关龙将综合清样交给莫艾,莫艾于当天深夜动手阅处,改动了几处,签了字写了一段话:“我略有改动,请和‘梁效’商量,听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见报。”
  
  9月30日上午,孙关龙同范达人在电话中交换各自改动的情况。9月30日下午,迟群给“梁效”核心组成员回电话:“我太忙,没时间,那四篇稿子(注:包括《永》文)不看了,你们看了,可以发。”孙关龙把“梁效”的改动告诉了莫艾,莫艾同意。于是孙关龙在定稿样上写了批语:“这是‘梁效’与莫艾同志定稿,上一版头条,望早日刊用。”10月4日,《永》文便发表出来。
  
  由此可见,《永》文初稿是9月24日写出,9月30日定稿。定稿时间是在华国锋10月2日戳穿伪造阴谋的前3天。这就排除了《永》文是“四人帮”针对华国锋批示而授意写作和发表的问题。
  
  
“永”文刊出后莫艾等人遭受审查

  
  1976年10月18日,以刘西尧为首的中央工作组宣布,经党中央批准,对莫艾隔离审查。1978年12月16日,经中央宣传部批准,解除隔离,结束审查。1981年12月28日,中共光明日报社编辑委员会对莫艾审查做出结论,结论经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
  
  对莫艾的审查结论,基本可概括以下三点:
  
  1.《永》文的发表与“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没有组织关系,没有阴谋关系。也就是说这篇文章的发表,不是受“四人帮”的指使或授意。从前面介绍《永》文的选题、组稿、定稿过程看,提出写这篇文章的是《光明日报》,文章的命题、内容,也基本是《光明日报》两位领导小组成员商定,经莫艾同意的。因此,审查结论说:“原来怀疑这篇文章受‘四人帮’指使发表的问题,应予解除。”
  
  根据这个结论,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的文章曾不点名地给莫艾冠以“四人帮亲信”、“四人帮骨干分子”以及“喽罗”等不实之词,自然应予推倒。
  
  今天重提这个结论,很有必要,因为新闻界,尤其是社会上对莫艾被审查,结果到底如何,很多人不了解。当年“人民”、“光明”等报刊不点名地给莫艾加上的罪名,亦未见有文章澄清。这一点,看来是有疏漏的。
  
  2.莫艾在主持《光明日报》工作期间,在宣传报道方面是犯有错误的。除了发表《永》文以外,还发表了北大、清华两校大批判组以“梁效”、“高路”、“柏青”等笔名写的文章30来篇。这些文章大多发表在“批林批孔”、“反对经验主义”、“评水浒”、“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等宣传中,它们除了宣传极左理论,还影射攻击当时中央正确领导人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如《孔丘之忧》、《宋江一上山,就……》等,因此,在莫艾审查结论上写有如下一段话:
  
  “从1974年到1976年‘四人帮’被粉碎这段时间,《光明日报》在思想理论宣传方面发表了许多错误文章,流毒全国,影响很坏。莫艾同志当时身为《光明日报》主要负责人,所犯错误是严重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结论中所指的错误文章,都是自稿,都是《光明日报》自己可以决定是否采用的稿件,而不是上面指定必须发表的稿件。如果总编辑头脑清醒,多一点独立思考,他就完全可以不那样积极发表那么多这类稿件。
  
  3.结论中的处理意见是不予处分。既然莫艾犯有如上错误,为什么不予处分呢﹖结论说:“考虑到莫艾同志的上述问题,基本上是公开宣传报道方面的错误,而这些错误又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受‘左’倾错误影响发生的。因此决定:不予处分。”
  
  结论的这段话是把莫艾的错误放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来审视的。一张党报,是党的耳目喉舌,党要求它的宣传,必须严格贯彻党的宣传路线和方针政策。当领导这张报纸的中央领导人是坏人,是反党阴谋家,而且在舆论上极力推行他们的主张时,则被领导的报纸是很难不在版面上有所反映的。莫艾在《光明日报》的三年,正是党中央的宣传大权掌握在“四人帮”姚文元手里的时候,报纸宣传报道中犯有“左”的错误,应该说是有可原谅的一面的。
  
  这里还要说明一下,莫艾同志对待组织审查,态度是诚恳的,认真的。不予处分的结论也包含这个因素,虽然结论的文字没有这方面的表述。当中央工作组宣布隔离审查的决定后,莫艾就把自己在《光明日报》三年的工作记录、电话记录、来往信件和《永》文几次审稿大样等毫无保留地上交工作组。莫艾说这次教训“将永远镂刻在自己的骸骨上”,要求党严厉处分自己,并希望党组织把他“作一只麻雀,进行具体解剖,看看像他这样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是怎样滑到泥潭的﹖”“五脏肝胆,任党检查”,态度诚恳。在被审查期间,莫艾共写出160多份交代检查材料,还写出6000字的《三年错误总检查》,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几个方面,深挖自己错误的根源。
  
  对莫艾审查结论做出后,关于《永》文是“反革命夺权信号”提法问题自然也不再存在了。
  
  粉碎“四人帮”初期,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有关文件以及报刊文章上都曾讲过《永》文是“四人帮”篡党夺权的反革命信号。此后许多年报刊杂志谈到这篇文章时,也多沿袭上述说法,更有冠以“反革命动员令”、“反革命宣言书”、“反革命信号弹”的,个别的则直接说成是姚文元的杰作。但是,经过审查,既然否定了《永》文是“四人帮”授意发表的问题,既然查清了莫艾同姚文元没有阴谋关系,这样,所谓“反革命夺权信号”一类提法,似乎已不合适。事实上,近十年来有些比较权威的书刊已经不这样提了。比如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胡绳主编)和2001年6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在叙述粉碎“四人帮”过程时,都没有提到《永》文,更没有说它是“反革命夺权信号”一类的话。
  
  莫艾于1983年离休,由于他工作勤奋,思想作风正派,报社职工都很尊重他。近几年他身体多病,长期住医院。鉴于莫艾同志抗日战争时期报道了边区劳动模范吴满有,对推动边区大生产运动起了很大作用,受到毛主席、朱总司令的表扬;建国以后,他担任了几个省市的新华分社社长,对党的新闻工作兢兢业业,恪尽职守。1992年《光明日报》编委会报请国务院批准,授予他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表彰他在全部新闻生涯中所作的贡献。这说明,组织上和同志们对他是实事求是的,并没有因为他在《光明日报》工作时期宣传报道上所犯的错误而影响对他全部新闻工作历史的评价。
  
  孙关龙,当年是报社领导班子中最年轻的一位同志。他在“文革”前北京大学毕业,分配到中央组织部,“文革”中下放工厂锻炼,1974年调到光明日报社,1976年3月升任报社领导小组成员。在审查《永》文发表过程时,孙被隔离审查。查清问题后,报社对他未予处分,继续让他在《光明日报》做一段时间的编辑工作。经本人要求,调到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工作,后来成为一名有成就的专家。
  
  范达人,粉碎“四人帮”后,被隔离审查二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979年后仍在北大继续任教和从事比较史学研究,1989年去美国,1999年在香港出版《“文革”御笔沉浮录——“梁效”往事》一书。
  
  (摘自《炎黄春秋》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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