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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和市场的陷阱

2003-05-10 00:00:00 来源:书摘 黎鸣 我有话说

官场的陷阱

  
  官场对平民而言,能有效地制约其任性的原恶,但对权力拥有者而言,则可能酿成三大陷阱:最高权力不受制约、权力私有化、权力的滥用。在一个专制的社会里,官场的陷阱处处存在。
  
  官场的形成旨在强迫人类制约他们任性的原恶,这个宗旨对于人类中的多数来说,基本上是实现了,但对于人类中的少数则不仅未能实现,反而变本加厉地膨胀,甚至索性变潜在任性的原恶为实在的任性妄为之恶。官场的形成在于存在有组织的威慑力量,它们是具有威慑势能(如高处的重物随时可以压下来)的权力机构,这就是我们今天称作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等的权力机构。平民的任性原恶受到权力机构的威慑,多数人在多数场合会自觉按理性行事,不敢触动法网自讨苦吃;少数人胆大妄为,通常也会受到惩罚。这即是正当地体现了官场(权力机构)维护治安的基本的社会功能。问题在于构成官场核心的权力机构自身中执掌各种权力的人,这些人与平民并无二致,他们灵魂中的原恶不比平民少半分。他们灵魂中的任性原恶将如何得到遏制呢?按照中国传统的理论,这些人多为科举出身,饱读圣贤之书,是恪守人性本善观念的儒家之徒。说到底无非是说,这些人将会有遏制自己灵魂中任性原恶的高度自觉,并且所处权位愈高者自觉程度也愈高。至于最高统治者皇帝,那是当朝的活圣人。在老百姓的眼里,简直就是公正、理性的化身,是神、不是平凡人。这就是中国儒家学说——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本质。无怪乎这种学说世世代代会得到历朝统治者的青睐。汉代之后,历朝历代皇帝都有祭孔之举。孔夫子被尊为“先圣先师”、“大成至圣先师”、“至圣文宣王”。宋代之后,连孔夫子后人也被封为“衍圣公”,孔夫子成为中国人心中的教主。孔夫子俨然是中国官场的尊神。孔子的儒家学说实为中国的官场哲学。而儒家文化实际上就是中国的官场文化。
  
  历史充分证明,孔子的儒家说教,充其量表达了某种良好的愿望,远远且根本没有成为当权者的道德准绳,这些说教很可能为他们对百姓的残酷统治披上“与人为善”的漂亮外衣。被愚弄的中国百姓(绝大多数是忠厚朴实的农民)在统治者的“恩”、“威”并施之下,久为这些说教所惑,更用自己的想像去神化他们的“天子”皇帝和“父母官”。直到被挤榨得没有活路,所谓“官逼民反”的不得已情况之下,才在死亡与反抗二者必居其一的关口铤而走险,走上反抗的道路,而且仍旧只反贪官,不反皇帝,以为皇帝神圣,一心等待皇帝的招安。这正是中国著名古典小说《水浒传》中所反映的中国人。应当认为,这部书对中国人的描写是相当真实的。其中对朝廷、官府中权贵们的任性为恶的描写最是淋漓尽致:官衙内强抢民女朝廷内无官不贪黑幕后官官相护强权下血迹斑斑。
  
  中国朝廷、官府任性妄为的历史有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所谓“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治乱兴替”的根本原理,说白了,不过尽在“任性”二字之中。朝廷、官府内人们的任性原恶二千年来从不曾找到合适的遏制工具。“人性本善”的信念一叶障目,遮住了中国人的眼睛。
  
  权力靠更高的权力来制约。推论下去最高的权力即缺乏有效的制约,或者说根本就不受制约。此即官场的第一大陷阱。
  
  权力机构中的人最实际的活动是追求权力。权力同地位、荣誉、利益密切关联。尤其在中国,有权即有一切。中国人“做梦都想当官”。但一旦“权杖”、“官印”、“任命书”到手之后,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什么呢?
  
  权力的功能,是制约官场(权力所达到的一切范围,实际上遍于整个社会)中一切人的任性原恶,用引而不发的威慑力迫使人们按理性办事。因此,权力应该是属于社会的工具,不能成为任何人的私产。但实际上在中国,权力是皇家的私产,属于皇族,因此有最高权力的世袭制、终身制,下属各阶层的权力,原则上也属于皇家,但可以由皇帝分派给各级官僚。各级官员同样俨然一方的小皇帝,对其下属同样照此办理,形成各级权力的私有制的“金字塔”,随之而来,任人唯亲、裙带关系、买卖官职等任性妄为之事也袭然成风。显然,权力的私有制实际上妨碍了官场应有的社会功能。由于皇帝人选的千差万别、良莠不齐,以及争夺帝位所带来的残酷的斗争,更从根本上动摇了官场稳定的基础。权力的私有化诚然为官场的第二大陷阱。
  
  没有获得有效监督的权力,动用起来必滥:该用时不用,不该用时偏用,再加上掌权者以权谋私、执法犯法……权力机构最终将失去对社会的威慑力,而成为赤裸裸的暴力机构。因此,权力的滥用是官场的第三大陷阱。
  
  信奉“人性本恶”的西方人,历史上,尤其是在近代史上,创造了不少办法,相对于中国人而言,更有效地避开了上述官场的陷阱。注意,仅仅是相对而言,并不是一劳永逸。这些办法之中,首先是宗教神权的确立,然后是宪章、国会、代议制、普选权、三权分立等等,还有一项不能不提到,社会舆论,言论、出版、新闻自由权利的确立,形成了全社会普遍对权力机构的关注和一定的监督作用。这实际上是援用了人情场的部分力量。这一点很重要,其作用决不亚于普选权与三权分立,尤其是为社会文明进步的人情场之间的能量的传递、转移提供了有效的通道。
  
  
市场的陷阱

  
  高度市场化的社会,金钱即一切,容易导致三大陷阱:一、金钱权力化,贫富两极分化;二、金钱代替情感,人与人关系淡漠,个体精神空虚;三、金钱滥用,放纵人性原恶。
  
  市场的形成旨在压迫人类弃去懒惰的原恶,从而奋发出实践的意志与生存的活力。这个宗旨对于多数人来说基本上实现了。但对于少数人来说,市场却失去了压迫的力量。这少数人属于财富的聚敛者。市场中的自由竞争虽然无情可依,但决非无权可用。财富的高度集中会形成另一种权力,即利用金钱来役使他人。贫富的两极分化使一部分贫者成为另一部分富者的奴隶。富人利用财富(金钱)的权力廉价地役使他人,并从他人的剩余劳动价值中获得更大的财富。形成如《圣经》中所说的马太现象(或效应),即:富者愈富,贫者愈贫。19世纪西方出现过的这种现象曾引起社会主义者广泛的抗议。马克思曾因此断言,无产阶级将愈来愈趋于绝对贫困化。后来西方国家虽然采用凯恩斯的理论,有限地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办法,扭转了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加速滑坡的现象,基本上有限度地解决了所谓“富裕中的贫困”问题。但西方高度的市场化国家的前景并不见得美妙。金钱(资本)变成权力,贫富两极分化,这是市场的第一大陷阱。
  
  在高度市场化的社会,几乎一切都可以用金钱衡量。在传统的中国,权力即一切;在高度市场化的西方国家,金钱即一切。金钱不仅作为市场中交换物的价值刻度标示物资、商品、劳动力等的价格,而且可以对官场中的权力、情场中的情感标出价格。金钱可以转化为权力,可以购买知识、情报,可以制造新的宗教信仰,可以买到友谊,买到爱情,甚至买到帮你杀人的杀手,买到别人的生命。金钱不仅通行于市场,而且通行于官场和情场。在高度市场化的国家,金钱即有用的代称,有用即用钱可买到,一切都可以买到。人与人之间深厚的友谊、父母的慈爱、儿女的孝顺、男女的爱恋,人类对人性永恒、自由、爱、美的追求的激情……,这一切都在金钱的洪流中被冲淡了,变味了。每个人都在社会的“布朗运动”中变成了孤独的分子,甚至原子。人的精神变得空虚化,除了金钱,即是人们赤裸裸的欲望的满足,及时行乐。这是市场的第二大陷阱。
  
  金钱的滥用使人类变本加厉地放纵人性的原恶:任性、懒惰、嫉妒,而不是对它们的自身的制约,这是市场的第三大陷阱。

  
  (摘自《中国人性分析报告》,何宗思选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2月版,定价:29.00元。社址:北京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邮编:1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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