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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的发展观

2004-07-01 10:25:00 来源:书摘 胡鞍钢  我有话说

增长的最终目的,是以人为中心满足人的需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增长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增长服务。

  1.增长并不是目的,而是以人为中

心的人类发展手段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不等同于增长。发展的真正含义是人类发展,即以人为本的发展。增长并不是发展的目的,它是发展的手段。确切地说,增长的目的是提高以人的生活质量为核心的人类发展水平,而不仅仅是提高人均GDP水平。人均GDP水平的增长有可能是少数人口、少数城市、少数地区高增长,而大多数人口、大部分农村、大多数地区低增长或无增长。人均GDP指标的概念常常掩盖了居民贫富差距悬殊、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分配不公平现象。经济增长常常被视为一个国家或地区最主要的发展目标,但就增长本身而言,有多种不同的增长方式和增长结果:①公平增长与不公平增长。不公平增长是一种无情增长,其增长的成果使某些人受益,但贫困人口仍挣扎在贫困深渊之中。②低通胀或无能胀增长与高通胀的增长。后者给低收入阶层和社会弱势集团带来极大损害。③充分就业的增长与高失业率的增长。后者是一种失业增长,尽管经济有所增长,但没有扩大就业机会或出现失业增长。④可持续增长与不可持续增长。不可持续的增长是毁灭性的,如砍伐森林、污染环境、耗尽资源,这种增长速度越快,瓦解增长基础作用就越严重,所造成后代人的生态赤字规模就越大。今天,这些不公平的、高通胀的、高失业的、不可持续的非均衡增长不仅不具有可维持性,也不值得维持。

实施以人为中心的人类发展战略已成为全人类的共识和选择。1995年3月,联合国社会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哥本哈根召开,会议通过的《宣言》作出如下承诺:创造一个能够使人民实现社会发展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法律环境;达到消灭世界贫困的目标;将促进充分就业作为各国经济和社会政策的一个基本优先事项;促进和实现人人平等地享有良好教育、人人享有基本保健服务的目标;大量增加、有效利用分配给社会发展的资源。从会议的主题――“解决贫困、失业和社会两极分化”可以看出,发展经济,重点是解决贫困和失业问题。通过发展社会事业来限制社会的两极分化,缩小各国和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差距。

增长的最终目的,是以人为中心满足人的需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是增长为人服务,而不是人为增长服务。就中国而言,在进入21世纪之际,主要的挑战不是进一步加速增长,而是确保增长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减少贫困现象,促进人类发展。不仅仅要关注经济增长本身,更应该关注这一增长的目的,即满足十多亿人口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文化需求,这包括首先满足全体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诸如温饱、就业、教育、卫生、住宅等,进而使他们不断达到较高的人类发展水平,享受较高的生活质量和公共服务。

  2.有目的有手段地促进增长与发展的联系

经济增长与人类发展之间的关系,从短期来看,是相互独立的,有时又是矛盾的。例如当政府分配有限资金时,是用来促进经济增长,还是用来促进人类发展?但从长期来看,经济增长与人类发展是相互联系的,人类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有利于促进人类发展。

我们的研究表明,建国以来的前30年,中国人类发展速度明显地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相当第一种类型;改革以来的20年,人类发展速度又明显低于经济增长速度。一方面是人类发展速度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是经济增长速度大幅度提高,反映了中国人类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非均衡性。这是与改革以来我们追求“增长优先”的战略有关系的。但是,没有相应的人类发展的发展是片面的发展,经济增长也不具有公平性、可持续性。

经济增长与人类发展之间存在互补关系。一方面,经济增长带来商品和劳务供给的增加,譬如可提供更多更高水平的食物、衣着、住房、医疗保健、教育、卫生和供水等,为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和途径;另一方面,社会发展特别是以人的技能、知识和社会保障制度形式表现出来的社会发展,又反过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是扩大和满足人类基本需求以及更高层次多样化需求的物质基础,也是促进人类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条件。经济增长能否有效实现发展的目标,主要取决于经济财富分配和社会成果分享方式,是否能使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人口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仅有经济增长是不够的,它可以大幅度提高少数人的经济水平,但未必能改善穷人的生活状况。一个国家,有相当部分的人口处在绝对贫困状况,相当部分的地区处在长期落后状态,既不公平也不可能持续发展。因此,需要政府把消除贫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即改善贫困人口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劳动能力,同时又扩大和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就业机会,不仅提高他们的劳动生产率,也提高他们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能力,从而促进可持续发展。

3.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是增加国民财富主要途径,也是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优先战略

人力资本是国家财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往的经济方法,仅把物质资本(PhysicalCapital,又称生产资产)视为国民财富。世界银行1995年采用新的国民财富测量方法,将国民财富分为三类:一是物质资本;二是自然资本;三是人力资本。根据世界银行对192个国家的评估,物质资本仅占总国民财富比重的16%,自然资本占20%,人力资本占64%。其中高收入国家人力资本比重较高,例如,德国、日本、瑞士人力资本占国民财富总量比重为80%。但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人力资本比重很小,自然资本占国民财富比重超过一半。这一方法使人们对于国民财富的认识有了崭新的概念,即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不断提高人们的能力(包括良好的健康、营养、教育和满意的生活质量)就等于增加该国的国民财富。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最丰富的资源是人力资源,但是自然资源、资本资源和技术资源相对紧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应是中国长期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愈是自然资源紧缺,愈是要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愈是资金严重短缺,愈是要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愈是经济落后,愈是要发展教育科技。中国的治国方针应当是“教育立国”、“科学立国”,舍此别无他途。

  4.新的综合发展观

发展不等同于增长,发展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变革,是促进各种传统关系、传统思维方式、传统生产方式朝着“现代”的方向转变的变革过程。

21世纪全球新的综合发展观是着眼于更加全面长远的发展,寻求把社会结构、人类发展与宏观经济作为一个整体考虑,将它们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予以重视。社会结构方面是指廉洁、高效的政府,有效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系统,组织良好、监管有力的金融体系,良好的社会安全网。人类发展方面是指教育发展,科学和技术发展,传播知识,为落后国家或地区赶超先进国家或地区提供可能性。

新的发展观就是要做到五个协调发展,即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经济增长与就业协调发展。要做到五个协调,必须坚持“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原则。

共同发展原则是指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正常关系不是谁先富谁后富的关系,而应当是共同发展、相互支持,相互带动的关系。发达地区的发展不能以牺牲欠发达地区的发展为代价,而应当促进和带动周围欠发达地区发展。事实上,各地区的条件差别较大,发达地区由于地理和经济条件较好总会先富起来,但不能因此人为地宣传或者制造先富起来的特殊条件,这一做法本身就会人为地加剧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的矛盾与对立。总之,我们应当提倡的是共同发展的原则,而不是区别发展的原则,应当提倡的是平等发展的原则,而不是歧视发展的原则。

共同分享原则是指,让全体人民共同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现在看来,影响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消费需求不足,这主要是因为大量职工下岗造成城市消费增长不足,大量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造成农村消费增长不足。所以说,解决和提高具有较大人口比重的低收入者的消费增长,将带动整个城市消费需求的扩大。我们不仅关心经济增长,而且关心这种增长能否使全体人口包括低收入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共同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共同富裕原则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从现实条件看,中国存在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这反映了中国发展不平衡性的特点。要求各地区都达到共同富裕,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但是共同富裕作为一个长期目标应当不懈追求。这一原则有助于增强全国的凝聚力,放弃这一原则,既无助于保证现时稳定,也无助于实现长治久安。

  5.如何看待贫富差距的问题?

贫富悬殊一直是困扰人类发展的共同难题。一个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经济繁荣或处于经济衰退过程中,如果贫富差距过分悬殊,都将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隐患。诚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教授所言,穷人和富人之间的收入悬殊不仅是一个国家的不幸,也将最终令富人不安,因为在人类历史上贫穷总是动乱的温床。例如,1998年5月印度尼西亚因亚洲金融危机的强烈冲击,引发了一场空前的国内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在首都雅加达街头发生持续的骚乱,暴徒洗劫了5000多家华人商店和住宅,随后几个月以仇视和袭击华人富商为目标的暴力活动迅速席卷整个印度尼西亚。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AmyChua认为,动乱部分应归因于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所实行的鼓励少数人致富的自由市场经济。例如,占印度尼西亚总人口3%的华人,控制了印度尼西亚70%的私人经济。由于广大穷人不能从经济增长中分享成果,一旦出现政治动荡,穷人就会想上街,以公开抢劫的方式向少数华商富人进行报复。AmyChua认为,对于少数富人而言,防止社会动乱最好的办法,就是与绝大多数穷人一同分享自由市场经济的成果。

纠缠政府该采纳先富论还是共富论,是追求效益优先,还是追求公平优先,是追求经济增长优先,还是创造就业优先,是我们没有搞清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存在严重理论混乱,也混淆了政府与市场的不同目标、不同行为和不同做法。阿玛蒂亚・森认为,个人和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政府则理应以社会共同富裕为目标。

共同富裕论既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共同选择,也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理论目标。从社会公正、社会平等、社会正义角度看,不应人为地规定哪些人、哪些地区、哪些部门、哪些集团先富起来,而应该为所有人、所有地区、所有部门、所有集团提供平等发展、公平发展、协调发展的制度平台。这有助于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并不是一个遥遥无期的长远发展目标,而是一个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经济增长不一定要以牺牲公平为代价,一部分人的富裕不应以另一部分人的贫困为代价。根据我们自己的经验,改革最初的最大受益者恰恰是以农民为主的低收入阶层。

1978~198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5亿人减少到1.25亿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减少到14.8%,改革不仅促进了经济增长,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公平。这是因为党的改革政策首先使中国最贫穷的人先富起来。我们的经验在后来没有坚持下来,这不仅是个遗憾,也对解决日益尖锐的贫富差距问题及由此而引起的矛盾不利。

人类社会像一个生态系统,穷人和富人可以看作两大种群,他们是共生的关系,必须和谐发展。贫富差距过分悬殊会破坏生态平衡。要知道一个种群的消失,意味着另一个种群也将消失。从这个意义上讲,帮助穷人就等于帮助富人自己。

总之,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要实现五个协调发展,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富民为本,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原则。

(摘自《中国:新发展观》,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定价:30.00元。社址:杭州体育场路347号,邮编: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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