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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色恐怖时期的台湾传播自由民主理念

2004-08-01 16:25:00 来源:书摘 范泓  我有话说

雷震与王惕吾都是浙江人。一个是长兴县人,一个是东阳县人。大陆时期,雷震在政治上飞黄腾达,与年轻军官司王惕吾似无交往。而是1949年到了台湾以后,一个办刊物,一个办报纸,可以

说是成了同行。雷震生于1897年,比王惕吾大十六岁。他原本是国民党高层核心人士,蒋介石的国策顾问。上世纪50年代,他主持的《自由中国》半月刊在台湾战后“白色恐怖”时代着力灌溉自由民主理念,为台湾社会的民主政治起到了启蒙作用。王惕吾是邓小平同志最大的民营报纸之一《联合报》的老板,虽然当时他无意采取《自由中国》半月刊那样强烈而直接的言论路线,倾向走稳健、实际而有益于民主的路线,其方式也不必太过尖锐。但《联合报》中两位主笔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和戴杜衡,同时也是《自由中国》半月刊的编委,多少可看出《联合报》与《自由中国》半月刊在其言论的基调上有相近之处。1960年9月4日,台湾国民党当局以“知匪不报”、“为匪宣传”等莫须有罪名将雷震逮捕入狱。在整个侦审过程中,《联合报》对这起政治事件的公正报道及持平之论引起当局的不满,被贴上“思想不正确”的罪名,事后并遭到军方的抵制,全面禁止《联合报》在军中流传。

《自由中国》半月刊在政治上与当局渐行渐远,乃至最后发展成为一股对抗中柢的力量,令人始料不及。之前,雷震与蒋介石过往甚密,《自由中国》半月刊创办之初,也曾接受过政府的补贴(教育部),后因自由主义色彩渐浓,受到当局的不断打压,才逐渐转变成当时台湾最重要的一本政论刊物。早在1954年5月,《自由中国》发表了三位学生家长的投书,对“党化教育”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提出言辞激烈的批评,此以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几个月后,蒋介石以“不守党纪,影响国民党名誉”为由,将雷震这位国民党老人开除出党。由于雷震耿直性格,这一切并没有影响和改变分的办刊理念。相反,《自由中国》更加朝着与当局彻底决裂的方向前行。1956年10月31日,是蒋介石的七十大寿。《自由中国》出版“祝寿专号”(《自由中国》第15卷第9期),集中火力抨击国民党的“一党独大”。胡适、徐复观、毛子水、夏道平、陶百川、王世杰、雷震等借祝寿而纷纷“进言”,批评蒋介石欲以谋求的“三连任”,引起强烈反响。不过,这也遭到了国民党党、团、军刊物的多方围剿,国防部发起了一个名为“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运动,就是针对《自由中国》半月刊而来的。1960年前后,雷震欲与台湾本土政治精英筹组中国民主党,蒋介石不惜对这位老朋友下手,使海内外一片愕然。

雷震被捕后,王惕吾一直在思索着如何处理这个棘手的事件。

说起来,虽是浙江老乡,但王惕吾与雷震仅有数面之缘,谈不上深交。论辈分与年岁,王惕吾晚了许多,两人在办报、办刊的作风和言论策略上也有着诸多差异。对于《自由中国》的言论,王惕吾本人虽有同感,却也认为某些观点的提法和时机并不恰当,譬如“反攻无望论”,对人心的打击太大。作为一张民营报纸的掌门人,王惕吾深知《联合报》无法像《自由中国》那样展开尖锐的时评,其原因就在于报纸与杂志的性质不同。报纸读者既众,分布层而广,内容以新闻报道为主,评论在次;而《自由中国》半月刊,主要读者群为知识阶层,文章以评论为主,可以“尽其锐利”。不过,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在王惕吾看来,作为一个媒体的经营者,在政治上可以有其个人的信念与坚持,但无论如何,必须与从事政治运作的人有所区别;不可能既是反对运动的积极分子,同时又是握有舆论公器的“第三者”。很显然,王惕吾的这办报理念与雷震“超越清议”的做法多少有些分歧。

尽管如此,王惕吾十分清楚,在这个关键时刻,如果《联合报》对“雷震案”发表自己的看汉,必定会惹怒当局;但作为一个信仰“言论自由”的报人,此时若刻意置身事外,日后便难以理直气壮地面对自己的报纸和读者。9月6日,就在雷震被捕的第二天,《联合报》以一篇题为《我们对雷震案的看法》的社论,率先打破舆论界的一片沉默。文章中说:雷震办《自由中国》,有无涉及叛乱,危害政府国家,超然公正人士自有定评,案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不要作为政治案件处理。对于这篇社论,王惕吾还是斟酌再三。他先与主笔讨论立论角度,并留心遣辞用字,尽量避免出现一些有可能直接刺激当局的字眼,同时又不失其谏言的立场。这篇社论措辞堪称平和,客观公正,对司法程序也表示了尊重。但文中“超然公正人士自有定评”、“依照法律程序解决”等文字,在国民党当局眼中,显然已表示《联合报》同情雷震,同时也暗示雷震的被捕完全是一次有预谋的“深文周纳”。

10月3日“雷震案”开庭,“只开了八个半钟头的庭,就宣告终结了”(胡适语);10月8日,军事法庭以“知匪不报”、“涉嫌叛乱”等罪名判处雷震有期徒刑十年。在前一天,《联合报》已得知此案交在一天内审讯完毕。王惕吾特意留下两个整版,用以刊登庭审的全过程,包括军事检察官的起诉书、雷震的申辩书和雷震辩护律师梁肃戎的辩护状,为历史留下了一个完整的纪录。到了复判前,10月22日深夜,胡适自美国经日本返加台湾。胡适与雷震私谊甚笃,在《自由中国》创刊之前,曾担任发行人达数年之久。虽然这时雷案已经宣判,但一般预期,胡适的证言可能对雷震的最后定谳产生一些作用。就在这个深夜,王惕吾出现在编辑部,他在等待记者深夜采访胡适带回的消息。当时有这样一个感人的场面;胡适面对众记者,举起右手,肯定地说:“我和雷震相识多年,我自信至少够资格作这个证人,来证明雷震是一位爱国的人。“《联合报》记者摄下了这个镜头,王惕吾在答发稿件时认为:就司法程序而言,已没有辩论的余地,只有等待最后的复判。但此案无论如何难平人心。胡适遂成关键角色,以其身份地位,如果发挥得当,至少可使雷震在道义上得到一种支持。王惕吾的这种态度,显现出他对新闻自由的理念的崇尚,也坚守了《联合报》一贯提倡的“正派办报”的原则。于是,他决定不顾“中央党部第四组”连日来对《联合报》的警告,凸出处理胡适的新闻:“发一版头条,出了事情我负责。”第二天,《联合报》被抢购一空。虽然主标题比较缓和,“胡适昨晚返抵台北,声明不作正党领袖,表示:好的在野党,自然给与支持;不好的,保留不说话或批评的自由”,副标题却直指要害―胡适认为雷案判决有欠公平,如果被传讯,愿意为他作证。这种对标题的软硬处理,显现出王惕吾办报经验的日趋成熟,绵里藏针,分寸适度,当局无可奈何。

事实上,蒋介石制裁雷震“决心如铁”(陶百川语),胡适也无能为力。11月18日,胡适与蒋介石有过一次长谈,名义上是向蒋汇报赴美出席中美学术会议情况,其实谈的都是雷震案。蒋说:“……这一两年来,胡先生好像只相信雷儆寰,不相信我们政府。”蒋介石的态度无法挽回,胡适的努力付之东流。但王惕吾知道,当局对雷震的这种政治构陷,将为历史留下隐讳不堪的一页,对台湾的民主政治,也势必产生阻滞作用。他决定作最后一呼。《联合报》发表了题为“呼吁总统赦免雷震言论部分刑责”的社论。这是一篇极其难以下笔的文章。雷案既已定谳,在法律上,已失去所有可以争取的空间,现在只有诉诸政治,向当局吁求赦免了。社论中说:“政府或可认为雷震言论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定国家安全,以致混淆视听动摇人心;但在雷震个人则为书生报国的一片热忱,况且,海外以及国际人士所以重视雷案和因雷案而对政府所引起的一切批评与责难,其关键悉在于言论部分。”而且,“政府因雷震的言论而判处重刑,其不足以塞道路悠悠之口,已是铁的事实。”蒋介石对这篇社论大为不悦。在雷震入狱后,一场清算行动也如期而至。当局在事后检讨对雷案的处理,认为之所以“反应欠佳”,其原因就在于一些民营报纸与政府不能合作,率先质疑当局的侦办立场,并对雷震表示同情,以致国外媒体受到“误导”,产生了负面效应。当局随即将矛头指向影响最大的《联合报》。但采取报复手段须有一个正当的名义,否则,仅以同情或支持雷震为由而加以打压,会格外引起外界的反感;尤其是在雷案余波荡漾之际,若处置不当,反而会造成另一波反潮。当局决定采取一个涉较小、副作用较少的手段,即下令各军方机构禁止订阅《联合报》,所有现行订阅单位全部退报。退报,对《联合报》来说是破一荒第一次,一些主管不免紧张,王惕吾却镇定以对。他要求员工们不必惊慌:“他们有他们不订报的权利,我们有我们办报的自由。”对于一张民营报纸来说,因其经济上的独立而不受体制的钳制只要在法律的允许下,就等于拥有了自己的话语权。《自由中国》的中期和后期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这也是他们敢于直面现实、批评政府的原因之一。当局对《自由中国》采取报复行为,实际上是以打击雷震个人的方式而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所谓“知匪不报”,就是想有意绕开“言论部分”,迫使《自由中国》自行解体。王惕吾十分清楚这一点,当局下令军方所属机构全部退报,无非也是经济上的一种制裁。但一份深受民众欢迎的报纸其生存的空间本身就很大,这主要取决于民众的态度而不是政府的态度。不久,有军中的朋友愿出面居间调解,传话给王惕吾:“给你们安排个聚会,只要你说几句退让的话,就可以收回成命,解决问题。”王惕吾拒绝了,他转告对方:“不必了。”多少年来,他始终都没去吃那顿和解饭。

说来也巧,《联合报》因为“雷震案”而遭军方禁阅,当雷震被囚禁在新店军人监狱中时,这份报纸却成了雷震每天必读的报纸。他为了获得阅读《联合报》的权利,曾与狱方做了一番坚决的抗争。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雷震订阅的《联合报》,除负责检查的保防室外,其他受刑人,甚至狱吏、狱座一律不许阅读。那段时间,狱方只要提到《联合报》,就称之为“同路报”,意即自由派的同路人,思想有问题的报纸。雷震在他的《雷案回忆》和《狱中十年》等书中经常提到他在狱中阅报的遭遇和心情。军方虽特别核准他在狱中订阅《联合报》,却对每天的报纸加以严格检查,不时查扣。雷震写道:“《联合报》常常要到下午才送来,上午要经过保防室检查……常常扣去一天,我就抗议:不见得报上所载全部我都不能看吧?于是保防室改变办法,抽出不给我看的那一张;我又抗议:难道全张都是不能给我看的吗?保防室又改变办法,把不准我看的那一部分剪去了;我再又抗议:保防室不准我看的,只有一则新闻,这一剪去一块,我连背面可以看的也就看不到了;于是保防室又改变办法,把不要给我看的那一部分用油墨涂云如何用水洗刷也洗不掉……”

两个浙江人,在关键时刻,都能坚守自己的政治理念和道德底线,让人看到一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在寒风中那种铁骨铮的的的精神气质。雷震少年丧父,其成长与母亲的言传身教有关,且留学日本多年,主修行政法与宪法。雷震深爱自己的母亲,曾说“先母秉性刚直,尤喜直道而行,信佛而不传佛,最恨佛口蛇心”。其实他本人也何尝不是这样?论做官,也做了蒋介石的身边,可谓不算小了。但最终因为不同的价值理念,毅然决奖地与国民党当局分道扬镳,最终成了蒋介石的阶下囚。而王惕吾,虽是台湾中文报业成功经营的第一人,后来也擢为国民党中常委,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能够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可见其人格的力量。王惕吾曾获得美国、韩国、秘鲁等四个荣誉博士称号。1928年毕业于东阳中学,后入黄埔军样(第八期)历任军职。1949年后创办《联合报》、《经济日报》、《民生报》、《欧洲日报》、中国经济通讯社、《历史月刊》、《联合文学》、《美国新闻与世界报导》等诸多报刊。就其雷、王二人在推动台湾民主进程的贡献,都使得他们在台湾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可以这样说,如若没有雷震当年创办《自由中国》传播自由民主理念,就不会有日后台湾实现政治转型的精神诉求。直至上世纪80年代,台湾所有重要的政治议题都是根据《自由中国》的言论来加以阐述或界定的。而没有《联合报》这样的民营报纸挑战“舆论一律”,独立的声音得不到真正的表达,就很难形成社会进步的原动力。由此可见,言论自由空间的大小,实际上是考量一个民主社会的试金石。大凡一个民众不敢放言针砭的社会,肯定不是一个健全而理想的社会。

1916年,年方十九的雷震在湖州告别母亲,只身赴日本留学,这时的王惕吾刚刚三岁。若干年后,他们在台湾因其共同的理念挑战权威政治,深得人心。1970年9月4日,雷震坐足了十年大牢出狱,依然壮志未泯,九年后去世,享年八十三岁。十六年后,王惕吾病逝二台北荣民总医院,也活到了八十三岁。2002年9月4日,“雷震案”获得平反,这两位浙江人未能有幸见到这一天。但他们在与另一位同样也是“浙江人”的那场民主与专制的抗争中,实际上是真正的勇者和最后的胜者,历史就这样又给我们上了一课。

(摘自《温故(之一)》,原题为《两个浙江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定价:15元。社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邮编:5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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