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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反思

2004-09-01 16:32:00 来源:书摘 老余  我有话说

我爱国,但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反对极端的排外思想。

爱国主义是一种朴素、崇高乃至神圣的感情,特别是在咱们这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灾难深重

的古国,它几乎成了一种准宗教。小时候爱读《岳飞传》,每当读到岳母在岳飞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字,念及岳飞慷慨悲壮、蒙冤千古的一生时,总被他挚热的忠君爱国之心感动,暗暗发誓:长大了也要做一个精忠报国的英雄汉!

随着年龄、知识和阅历的增长,对岳飞的愚忠思想渐渐不以为然,但也明白那是时代局限使然,且古时君代表国,君即是国,忠君与报国往往是一致的。然而,近几年来,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听多了诸如“牺牲个人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舍小家顾大家”之类宣言口号,再对照种种丑恶、悲惨、黑暗的现实图景,我的困惑加深了。

什么是国家?国家仅仅是一种暴力工具吗?这也太缺乏领土、人民、主权的内涵,大缺乏人性的因素了!爱国,是要去爱一架冷冰冻的暴力机器吗?我赞同亚里土多德的见解。他在《政治学》中的宣言“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已经蕴含了国家是什么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他眼里,国家是一个组织精良的社团,在社团的本质上它和其他社团没有差异,而论其规模则应涵盖其他社团每一个社团都以一种善为目标,那么国家则更应追求最高的善。

据英国伦敦大学政治学教授、民族主义研究权威埃里・凯杜里介绍,依照欧洲18世纪流行的启蒙时代的哲学观点,国家是一种个人的集合体,这些人生活在一起,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自身的幸福,统治者的职责是,使用可以被理性决定的手段,为他们版图内的居民带来最大的幸福而实行统治。这就是将人们联合在一起,并规定统治者和国民的权利和职责的社会契约。这也是“开明专制主义”的正统学说。基于这一观点,国家的凝聚力和国民对它的忠诚,取决于国家保证个人福址的能力(见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

在中国,战国时期荀况就认为,国家权力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适应民众需要,为解决民众之间争夺物质生活资料而产生的。唐代柳宗元也认同这一思想,在他笔下,国家权力是这样产生的:“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这种以为国家政权的职能在于缓和社会矛盾、组织社会生产与文化活动的看法,比起把国家单纯看作暴力机器来,更富有人性。

现代国家奉行主权在民的原则,正如《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所述: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即使实行立宪君主制的国家,其宪法一般既有君主制的规定,又有主权在民的规定,基本不再有主权在君的政体。从宪政主义的国家理性来看,国家只能是这样一种有效的政治实体;它是有限的,受到公民权力强有力制约的国家的权力体系,这些权力体系的合理性是由法律或宪法所规定,其正当性,由个人权利的价值、道德权利的价值以及宗教使命的价值支撑。

社会秩序、国家安全本身都不是目的,国家本身不是目标。它应该扮演一个有效的管理者的角色,把人的解放和权利的保障作为根本目的,以保障个人的自由和公民的权利而获得合法性。

爱国主义是崇高伟大的,但要先搞清楚,爱的是谁的国?它会不会暗中被黑恶势力或野心家们所“劫持”?要警惕希特勒、东条英机们把爱国主义偷换成国家至上的法西斯主义,更要警惕本・拉登、萨达姆们把爱国主义演绎成残害平民生命、威胁世界和平的恐怖主义。

陈独秀说得好:“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国家者,保障人民之权利,谋益人民之幸福者也。不此之务,其国也存之无所荣。亡之无所惜。盖保民之国家,爱之宜也;残民之国家,爱之也何居?”。

爱国不是无条件的!一个不爱自己人民的国家是不值得人民来爱的。“我们爱国家,国家爱我们吗?”这个问题,应该每一个公民都有权理直气壮地提出的。

我爱国,爱这片浸透了祖辈和先烈热汗热血的土地,爱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人民和风光,爱我遥远的故乡,故乡的父老乡亲一草一木;我爱国,爱祖国几千年的历史、和文明,爱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诗书画艺术,爱历朝历代数不胜数的英雄豪杰奇人异土,爱仓颉所造的字,爱文字演绎的刀光剑影喜怒哀乐,爱仪狄所酿的酒,爱酒中浸泡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爱“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富有特色的饮食,爱祖国历史和现实中一切进步、美好、光明的事物……但是我不爱寄生于国家里的腐败、腐朽、腐烂的东西。

我爱国,但反对狭隘的民族主义,反对极端的排外思想,讨厌自设禁区画地为牢。不论古今中外,一切科技、政治、文化、思想、理论,一切人类文明的成果和结晶,只要有利于社会发展、国家振兴、人民福祉,都可以采取拿来主义,大度能容,兼收并畜,为我所用。

我爱国,但反对爱国主义宣传的庸俗化口号化虚伪化,反对做爱国秀。

想起五四民主精神,想起胡适之语重心长的教导:“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救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国家是由一个一个的小民、一个一个的小家组成的,国家利益也就是全体小民小家的利益组合。爱国,从争每一个个人的权利、自由和人格开始吧。

(摘自《2003年中国杂文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1月版,定价:18?00元。社址: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主楼B楼10楼,邮编:4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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