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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才的语言

2004-12-01 11:36:00 来源:书摘 谢云  我有话说

读邵燕祥同志的《奴隶的语言和公民的语言》,不由得想起了另一种语言――奴才的语言。

关于奴隶和奴才的区别,鲁迅在《漫与》一文中曾经有过警辟的论述。他说:“一个活人

,当然是总想活下去的,就是真正老牌的奴隶,也还在打熬着要活下去。然而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吧,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摸,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

身为奴隶,而竟能从自己的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似乎不可思议,但事实上这种事却是有的。鲁迅曾经讲过一个笑话:有一个绅士有钱有势,我们暂且叫他四大人吧,人们都以能与四大人攀谈为荣幸。一个小瘪三告诉别人:“四大人和我讲过话了!”人们问:“四大人和你讲什么话了?”他说:“那天,四大人出门,我站在门口,四大人出来时说:‘滚开’。”虽是笑话,却是反映了生活的。在文革中,有些人受了江青之流的无理训斥和羞辱,不是无尚荣幸地说:这是对自己的最大的教育,最大的关怀和爱护吗?在他们看来,能够同权势者接近这件事的本身就是一种了不起的荣耀,即使挨了骂也自有一种美滋滋的感觉,足以夸耀于人的。他们会觉得自己即使还没有正式成为奴才,至少已有别于其他奴隶,有了晋升于奴才行列的机会。

真正的奴才语言,自然十分丰富多彩,决不限于述说自己那卑下屈辱的生活之美。最常见的至少还有三种:一种是最劣等的,如“?”“?”之声不绝,或者一面掴着自己的脸,一面痛责自己“奴才该死!奴才该死!”无辜被主子赐死,也还要“谢主龙恩”,说一句“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这里不去说他。只说另外两种。

一种是专为主子歌功颂德,涂脂抹粉的。明人赵南星《笑赞》:“一秀才数尽,去见阎王,阎王偶放一屁,秀才即献《尼颂》一篇曰:‘高竦金臀,弘宣宝气,依稀乎丝竹之音,仿佛乎麝兰之味,臣立下风,不胜馨香之至’。阎王大喜,增寿十年,即时放回阳间。”这是笑话,却是反映了生活的。也是明人的解缙,机智多才,深得朱元璋喜爱,成为皇帝的文学侍从。民间传说:一次他陪朱元璋钓鱼,连连得手,朱元璋却毫无所获,满心不快,看到这情形,解缙立刻赋诗一首:“数尺丝纶入水中,金钩一抛荡无踪。凡鱼不敢朝天子,万岁君王只钓龙。”自然立刻引得龙颜大悦。这类奴才语言,虽然颇显机智文采,毕竟只是为了替主子消愁解闷,寻欢逗乐,带有帮闲性质。如果那位秀才不但说在主子的屁闻了到香味,而且能论证出那香味具有如何伟大的意义和价值,进而阐明昆里所以能有香味的深层原因,证明那阎王实非普通阎王,而是玉皇大帝或释迦牟尼的化身,如此等等,那就由帮闲进而为帮忙了。奴才语言中,当以此类质量最高。

再一种是为主子骂人的。牧惠同志在《太监文学》中曾引《新燕语》中的文字:“旧制,京中被申饬者,太监传旨,京官跪听。太监破口大骂,情至不堪。”太监的骂,是奉旨的,也就是替皇帝骂,所以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骂便怎么骂,反正被骂的官儿既不敢回嘴,也不能申辩。例如一次奉旨申饬邮传部尚书张伯熙和侍郎唐绍仪,张未行贿,太监就顿足大骂:“混账王八蛋,滚下去!”以致张被气得疾发而死。总之,奴才骂人,常常要比主子更歹毒,这是奴才语言的又一特色。龙椅进了博物馆,太监奉旨骂人的这种事自然不会再有。但如鲁迅所说那种按着指挥刀所指方向一路横扫过去的新式太监,却是依然存在的,国民党统治时代的那些冒充文化人的党棍,就是这样的家伙。文革中姚文元、戚本禹之流,对着一些早已预定要当祭品的人们如吴晗、邓拓、陶铸诸公以至国家主席刘少奇破口大骂,更是尽人皆知的事。他们所以如此勇猛狠毒,如此肆无忌惮,也无非因为奉了密旨,或者早就摸清楚了主子的意向。

我想,只要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类同主子或者被一些人认为就是主子一类的人物,奴才就不会绝迹,因而奴才的语言也就总有市场。但奴才虽依靠主子,竭力讨主子的欢心,但未必都真正忠实于主子,背叛的事是常有的。同样,主子虽然喜欢奴才,欣赏奴才,也未必真正爱惜奴才,抛弃和牺牲奴才的事就更多。说穿了,主奴之间不过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而奴才语言则是实现这种关系所必需的一种工具而已。

写了以上的话,重读一过,并侧头细想,忽然悟到,所谓“奴才语言”并非尽出于奴才之口。在某种情况之下,一个并非奴才也不愿充当奴才的人,其语言有时也免不了带有或多或少的奴才味,这在历史思想政治批判运动中,是习见的。1953年,在围攻梁漱溟的那次高层会议上,梁漱溟要求答辩,会议用举手表决的办法来决定给不给他这种权利,结果中共委员同意,但只占少数,这时有人大呼:“梁漱溟滚下来!”自然不能说这样喊的人就是奴才,但那话却带有奴才语言的鲜明特征。到得文革,人们在大批判中所使用的语言带有奴才味,更是一种普遍现象。反思自己,文革中“万岁万万岁!”打倒刘邓陶!”喊得还少吗?这些语言,难道不是弥漫着奴才气吗?

看来,人们只有在公民的权利得到完全的保障、彻底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件下,人们才能真正用完全的公民语言讲话,而不带任何奴才气。

(摘自《闯世纪》,文汇出版社2004年5月版,定价:28.00元。社址:上海威海路755号,邮编: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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