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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艾滋病的来源

2004-12-01 13:56:00 来源:书摘 高耀洁 我有话说

被称为中国“民间防艾第一人”的高耀洁教授,退休前是著名妇科肿瘤专家。1996年,她偶尔发现一例因输血感染上艾滋病的妇女,意识到血液传播艾滋病的严重性,从此开始自费

进行艾滋病的防治和救助工作。历时四年多的时间里,她收到了全国各地的一万多封信,并从中选录近200封结集成书,该书展示了我国近期艾滋病、性病的现状。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称赞她为“第一位在中国农村从事艾滋病预防宣传的女性活动家”,她本人2004年获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2003年年度人物。

1999年9月3日,突然收到来自驻马店上蔡县一位干部的来信。他说:我们这里不少艾滋病病人,都是卖血引起的。当时我对这些情况还不太了解,但信写得令人惊讶!

一位干部的来信

尊敬的高教授:您好!

我看到了你的防艾资料。我希望你能寄来一些。我们这里不少艾滋病病人,他们不懂得害的什么病,更不懂得如何预防。有人说是“怪病”,有人说是“无名热”,只知道害怕。求神拜佛,驱鬼赶邪,其实呢真正的病因来源于“血祸”。

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有人到河南省偏远贫穷的农村地区收购廉价血浆,用来制药。当时血站的做法是,从血液中提取血浆,然后把剩下的红血球分开,加入适量的生理盐水再输入卖血人体内。因为负责运输氧气和养料的红细胞并不减少,所以卖血者抽掉400毫升(血)不会有明显虚弱和萎靡不振。但灾难就在这不知不觉的回输中降临了。

事后的研究发现,多个环节被认为有致命漏洞:首先是抽完血后剪断输血管和掐血袋口的消毒钳,这两个器械都与抽出来的全血接触;然后是离心机,当时普遍采用的离心机里面被分成12个小锅,每个小锅里放两袋血,很容易出现血袋被拽破的情况,如果血站分离员不严格操作,未将破损的血袋扔掉,沾有别人血液的红细胞会被回输。有的私人血站就是一台小拖拉机上放一个离心机和几个反复使用的胶皮管子和针头。他们抽血进村,服务上门,现钱交易。

这样一来,只要一个卖血者体内带有艾滋病病毒,就会迅速蔓延开来。当时老实巴交愚昧的农民他们认为血跟井水一样,抽几桶还是那么多,经常把老水抽出来换新水,去旧血,换新血,有利于新陈代谢,对身体有益无害。你不去卖血,说明你身体不健康,有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些乡村,卖血成了一种生存状态。“公路上站满了搭车去城里卖血的村民,像赶集一样成家成户地去。走在路上还说着,这个胳臂是化肥(尿素),这个胳臂是磷肥。”

在最鼎盛时期,整个河南合法的血站有230多家,非法血站数不清。直到1995年3月,河南省卫生厅和公安厅发布通知,已经泛滥成灾的血站被大规模取缔,最后一批非法血站也在1997年遭到严厉打击而销声匿迹。但至今非法卖血也未能完全消除。仍有些人在暗中卖血输血。

艾滋病大蔓延的悲剧上演,就来源于大规模的卖血输血……

某某人敬上

1999年8月29日

据文献报道:在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分别为:静脉吸毒占69?8%、性接触占6?9%、采供血占6%。余下的百分之十几大概就是母婴传播和其他特殊途径了。毫无疑问,这些看法一致的数据当然是国家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和统计。卫生部通报2001年前3个季度我国艾滋病感染者为28133名,因吸毒感染的占68?7%,性接触传播的占6?9%。不过,不仅是大多数专业人员,连国家主管部门的高级官员也承认,到2000年底,我国艾滋病感染人数实际已达60万以上。2003年年底,卫生部通报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为84万。

另一方面,有些专业人员对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也提出了一些看起来比较矛盾的观点。一位艾滋病流行行为专家称:中国的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63?9%以上是通过吸毒(共用针头)造成的。但是该专家最后总结中国艾滋病传播模式是:同性恋-妓女-嫖客-家庭妇女-儿童。前一个说法表明,吸毒是我国艾滋病传播的首因(占63?9%以上),后一个说法是,同性恋才是我国艾滋病传播的首因。但不论这两种说法是否矛盾,都可以理解为我国的艾滋病传播主要是性行为和吸毒。还有某专家在发言中再三强调,中国的艾滋病70%~90%是通过色情行业传播的,有时干脆说:“我国的艾滋病70%~90%是性传播。”还有专家强调同性恋传播。本人发现在不少宣传材料中有专家说:“我国的艾滋病有1/3是同性恋传播,防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关注同性恋人群。”

最后,再看看公众对国内艾滋病传播途径的认识。2000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北京青年报》与其他部门联合进行了一次公众艾滋病知识的调查。对于艾滋病的传播,54%的受调查者认为,除去吸毒人群以外,绝大多数艾滋病患者都是由于不洁的性生活或者卖淫嫖娼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只要洁身自爱就一定不会感染艾滋病。

据新华社北京10月5日电(2002年):

卫生部昨日通报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一个人们不愿相信的数字出现其中:2002年上半年,我国报告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比2001年同期增长了16?7%,虽然增长幅度有所下降,但估计累计感染总人数已增长到近100万人。

据分析,目前我国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以注射吸毒感染为主,占累计总数的68%,经采血(血浆)途径感染人数占9.7%。此外,经性接触感染人数占7.2%,血液和血制品感染占1.5%,母婴传播占0.2%,尚有13.4%传播途径不详。

本人所见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在几千例以上,有时我一天就走过7个村庄。我先后收到过万余封群众来信,在这些全国各地的来信中反映,国内艾滋病绝大多数都是血传播。2002年6月13日河南省卫生厅某官员说:“在我们中原地区十个省(即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山西、陕西、湖南、湖北、甘肃、青海等)艾滋病流行的情况都差不多,多是血传播的。这些省有的人来我省取经,他们很聪明,没有人来吵。”他们的意思是说河南的艾滋病是我吵出来的……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桂希恩主任医师,自1999年7月以来在河南上蔡?汝南等县调查数以千计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艾滋病病人统计得出的结论:中原地区艾滋病目前主要是血传播。因河南1995年左右兴起了“血浆经济”,当时各县防疫站?妇幼保健院都办起了创收血站,乡村血站建成了,武警、军队、物资、煤碳、工厂等单位的血站成立了,连有些县的政协?人大也加入了办血站的队伍,一时间,河南成立了230多家“合法血站”和数不清的非法血站,有些血站就是一台小拖拉机上放一个离心机和几个反复使用的胶皮管子和针头。采血后要血浆,把红血球分离出来后,还输给卖血者,每次抽800cc全血,给卖血者40~50元钱。血站把这些血浆卖给全国各大生物制药公司。医院、防疫站门口或广告栏里贴着“献血光荣,救死扶伤”;血站总是宣传“采血好处多,单采比全采好处多”。又说“血跟井水一样,抽几桶还是那么多……”。

在很长时间里,驻马店?周口?开封?商丘的一些乡村,卖血成了一种生存方式。公路上站满了搭车去城里卖血的农民,像赶集一样成家成户地去血站,这些人90%都是青壮年男女。

自1998年开始打击非法卖血、输血以来,“血祸”活动转入地下,请看2003年9月21日中央电视台报道:

某省卖血村转战某省。近一段时期来,每天清早,从某省某县开往某省某市某集镇的长途汽车多了起来,而每辆车上都坐满了乘客,他们2个小时后到达某市区去卖血浆。

卖血浆者是近几个村庄的村民,每天少则有200多人,一般都有400~500人,每次可卖70~80元,有人最多一个月卖过13次,一般人每月卖血浆5~6次。

他们来到某市区,一下汽车就拿着水杯站在一个大门紧闭的院子外,这个血浆站没有牌子,即使白天,所有的窗户紧闭,大门口有保安把守,戒备森严,这个“神秘的院子”就是血浆站。

为什么有人甘心情愿这样做,他们说一个4~5口之家,卖血浆每年可挣4万元;再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回答很简单,因为穷啊!

某省某市某集镇的血浆站,明显违反了国家严格禁止采集非本区域血浆,以及献血时间间隔不少于15天的规定。2003年9月18日上午,由卫生部和公安部组成联合行动组,对该血站进行突击检查,并表示核实后,对其违法行为严惩。

可怜的人们啊!艾滋病感染者中出现了集中发病,集中死亡,他们染上艾滋病的罪魁祸首就是卖血,少数人染艾滋病是因为输血,你们还不知道吗?

本人针对公开资料的传播途径做了验证,首先声明我不否认吸毒传播和同性恋传播艾滋病,但我走过当地四个戒毒所,见过几千名瘾君子,未发现一例艾滋病病人,可能这些人不用静脉吸毒,故我地区未曾见过此类病人。

关于同性恋传播艾滋病,我注意多处寻找,只听说过一例,他是个男性奸幼的在押犯,他没有艾滋病,我也没有找他。而“三陪女”呢?我在河南监狱在押犯中抽查过1185例性犯罪女性,未发现艾滋病病人。2000年4月我听说一个患有艾滋病的“三陪女”,我专程找她调查。她在1995年与丈夫一起卖血,1999年6月其丈夫因艾滋病死去,她为了养活儿子和老人去当“三陪”,此人2000年4月已死了。

在西方国家的资料中强调性传播。而性乱、肛交、口交损伤机会较多,故发病率较高。而我们中国中原地带为礼仪之邦,民众咎守性道德,性伴侣固定,而村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人们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对于因性乱、同性恋而被传染的艾滋病患者,本人未曾发现。对于艾滋病传播途径的宣传,应当实事求是,不能人云亦云,而增加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人的受冷落、歧视和羞辱的机会,给无辜者增加痛苦,给民众增加恐慌。

血液传播是艾滋病主要的传播途径,通过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制品或血液(包括卖血球、血浆者在内),使艾滋病病毒直接进入健康人体内。

“看!当年我们都卖过血”,一群爱滋病患者说。

无奈

高教授:

您好!我是一个农民,家住某某市某某乡某某村,1997年2月我的门婿田某某,不幸遇车祸,急送医院抢救,输血。总算是保住了命,但落下残疾。

今年二三月份,出现发烧、咳嗽。开始按感冒治,但始终不见好转。最近又发现口腔溃烂,去某某医院检查为艾滋病,全家人如五雷轰顶,一片慌乱。急叫我女儿和他的三个孩子去某某医院检查,结果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说明没感染艾滋病。

我们还是不放心,喜见《妇女生活》1999年第9期刊登你义赠《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我们十分高兴。特向您索该资料。请您垂赠,这里我代表全家向您表示感谢。

即请大安

某某

2000年10月23日

痛恨

高阿姨:

你好!我是在2001年第9期《婚育与健康》杂志上知道您的。早年在别的杂志上也见过您的照片及与游医作斗争。您的人格及精神令我非常钦佩,今拜托您在百忙之中,能读完我流着泪给您写的这封信。我脑子非常混乱,不知道会写些什么,希望您别介意。

我有一个世上最善良而又最不幸的妹妹,她于1997年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至今五年,家中几乎倾家荡产为其治病。可不幸的是1998年在当地个人开的血液病医院,输血时不知什么时候给传染上了艾滋病病毒(因治疗期间经常输血)。

在几天前,我妈听说湖北省某某市有家血液病医院治得好(听别家正在住院的家属说)就与我妹一块到了那里,到了地方,我妹血色素已降到4?1克,那家医院在验血时检测出了我妹血液中的艾滋病病毒抗体呈“阳性”。当时也没告诉我们,就说:“你们的血交互不上,回去吧,以前在那儿输还在那儿输。”然后她们带药回来,等回来后两三天,才知道在那儿化验出艾滋病病毒抗体呈“阳性”,建议到当地卫生防疫站再确诊一下(是那个住院的家属打电话打到我姐家的,他说是院长让打的)。

昨日,我妈就又带着我妹一块来河南省防疫站检查了一下,我妈没事,我妹的化验结果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妈妈几乎站立不住,嘴一个劲颤抖,说不出话,我们抱头痛哭。我妈是农村妇女,她除了知道爱孩子,其他的知道的也太少了,她问我怎么办?化验科长安排我妈要为患者保密,兄弟姐妹都不能让知道,说免得受歧视。我坚持知道了结果,她是无辜的受害者,我替她死都行,怎会歧视她?我现在除了痛心之外,还痛恨把艾滋病病毒传给我妹的那家医院。高阿姨,我们家能不能起诉那家私立血液病医院,要不还会有像我妹一样的悲剧在别人身上重演。您帮我拿主意吧,您告诉我该怎么办?

一个无助而万分痛苦的艾滋病病人家属盼您回信,期待你的保密指点。

某某

2001年11月20日

血液传播艾滋病,全世界关于通过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报道已有多起,最著名的为法国输血案。由于当时刚刚发现艾滋病病毒,法国尚未实行献血者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因此,有几千名无辜者接受了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而感染上了艾滋病病毒,以致死亡。此事引起全世界的震惊,致使有关医务人员坐牢。

在美国,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数,1984年为714例,自1985年开始筛查输血中的艾滋病病毒抗体,此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骤减至288例,1986~1991年则下降至每年20例以内。在非洲的扎伊尔,有5%的成人和25%的儿童由于输血感染上了艾滋病。另外,使用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浆或血液制品,均可导致艾滋病病毒的传播。

在浙江省发现4名血友病病人,因输入由美国进口的第Ⅷ因子而感染上了艾滋病病毒,现已死亡。我国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已不少见。作者到过艾滋病疫区十几个县见过数以千计因卖血、输血而感染艾滋病的病人。

新华社2003年10月16日电,中国艾滋病感染者逾百万,专家估计全国31个省感染者已达104万,其中已经死亡20万。感染者以青壮年为主,20~29岁年龄组占53?6%,特别是中部地区以有供血史者为主。防治形势严峻。

某专家在中原地区某村对有卖血史的农民抽血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提取血样155人,结果有96人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占60%以上。

输血有风险,这是专家们多次提出过的。

在医学高速发展的今天,输血仍然是其他任何药物与技术难以代替的,在各种大出血及严重贫血等疾病治疗过程中,输血是不可缺少的。

然而,输血治疗在使病人转危为安的过程中,同时也会通过输血而传播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血液检验,可有效地减少因输血传播疾病,但不可能完全杜绝,其原因是:

(1)艾滋病在病毒感染初期,病毒滴度低,从而出现阴性结果(即艾滋病窗口期),不能及时检查出感染者。

(2)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后会寄生在有核细胞内部,并将基因整合到人类基因组中,逃避免疫系统对它的识别和排异,这时既查不到抗原,也查不到抗体。

当今,供血者复杂,采血站不完全像大城市义务献血站那样纯正,必须提高警惕。要转变旧的输血观念,防止输“人情血”、“保险血”和把血液当成“补品”。要让人们知道:血液仅是提高携氧能力的特殊“药品”;输血实际上是一种危险的类似器官移植的干预治疗;应在严重贫血免疫力低下、术后感染、癌症或急性失血等迫不得已时再用;血液传播比性接触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危险性更大。

事实也证明,血液已是艾滋病最大的传播途径。因此,不能简单地把艾滋病与作风问题联系在一起,误认为不嫖娼、不卖淫、不吸毒就不会得艾滋病。许多因血液感染艾滋病的人,他们都是作风正派、人格高尚的人,却不幸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

有人问:义务献血是否会传染上艾滋病病毒。有关人士指出:正常献血不会引起艾滋病。因采血前要求所有献血者填写健康状况表,抽血时会再次进行筛选,排除高危人群。采血时使用的是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质检合格的一次性采血器、采血针、采血袋;采血方式为“全采”,不存在回输现象,不会传染艾滋病病毒,请放心吧!

  (摘自《一万封信――我所见闻的艾滋病、性病患者生存现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9月版,定价:26.00元。社址:北京鼓楼西大街甲158号,邮编: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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