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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对待中国现阶段的老年人

2005-01-01 15:10:00 来源:书摘 吴忠民  我有话说

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公正对待老年人问题逐渐凸显。这一问题如果解决不好的话,那么整个社会的公正便不可能实现,发展也就在很大的程度上失去了意义,而且,还会造成诸多的离心因素,

降低社会信任和合作的程度,使社会稳定受到很大的影响。从历史延续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极具象征性的意义:老年人今天的状况就是中青年明天的状况,我们今天如何对待老年人,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明天我们将受到如何的对待。

过度透支的老年人

现在的老年人大都是在196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一批人。他们所生活的时代,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与国家进行初步建设的时期。当时,为了结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态,为了新中国的建设,中国人普遍形成了一种高昂的民族激情;同时,新的社会结构的形成、社会主义指导思想的确立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蓝图的制定,使得人民大众积极地投入到建设新中国的浪潮之中。特定的时代条件,使得现在的老年人在当时的工作与生活呈现出许多同别的“代”相比很不相同的特征:

第一,对于工作的高度投入甚至是高度透支。这批人在其中青年时期责任心极强,有的强烈的为国家为后代造福的意识,富有自我牺牲的精神。就中国目前的老年人而言,同“一般社会”的老年人相比,他们曾经对于社会所做的贡献要更大一些。在1949年以前的民族独立运动中,这批人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建国后的现代化建设中,他们又做出了过度的透支、极度的自我牺牲,将自己的精力、体力甚至是整个命运都无偿、无怨、无悔地交给了国家。像“铁人”王进喜、劳动模范时传祥等等就是这批人中的典型代表。现在的许多老年人身患种种疾病,原因之一便是由于当时身体的过度透支而造成的。如果要作一个代际之间比较的话,那么,中国当下的老年人曾经是最具敬业精神甚至是忘我工作精神的一批劳动者。

第二,收入增长极为缓慢。改革开放以前,整个中国社会的导向是先生产后生活,因而使得个人收入的增长幅度很低,与社会财富增长幅度不成比例,换言之,国家对于这批人应给予的报酬没有全部到位。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指数以1952年为100,到了1978年,实际工资指数只有110.3,几乎没有多少变化。1957年,城镇居民人均储蓄存款年底余额只有28元,农村居民只有1.3元;到1975年也分别只有71.5元和4.6元。个人经济收入的提高幅度无论是同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提升的高幅度相比,还是同劳动生产率提升的较高幅度相比,都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反差。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老年人当时几乎谈不上进行财富的积累。

第三,生活的简单化。在20世纪50至70年代,中国社会所提倡的是一种类似于禁欲主义的纯粹理想追求,不能提及人的多样化的需求,否则便会被冠以向往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恶名。同时,由于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过于急于求成,强调“先生产、后生活”的战略安排,因而使得农轻重产业结构比例严重失调,重工来过重,轻工业过轻,进而造成社会消费品严重短缺的情状。这一切,使当时的社会成员将个人消费压至最低限度。现在的老年人在当时的生活水准是极为低下的。经过将近30年的发展,到1978年,城镇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仍然高达57.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高达67.7%;1978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为4.2平方米,农民居民为8.1平方米,而且绝大多数城镇居民的住房并不归个人所有;1978年,每一百人只拥有3.5台缝纫机,7.7辆自行车,8.5只手表,7.8台收音机,0.3台电视机。在20世纪60~70年代,出于消费品的短缺,中国社会还实行了严格的“票证制”。由此可见,在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间,大多数社会成员仅仅是限于简单的生产与再生产,几乎谈不上生活质量问题。

第四,生活负担一直很重。现在的老年人在其中青年时期不仅收入和生活水准十分低下,而且还要承受沉重的家庭负担。这主要表现在当时的经济人口负担系数较高。每一农村劳动力负担人数1952年为2.08人,1978年为2.53人;每一城镇就业者负担的人数1957年为3.29人,1978年为2.06人。而在2001年,每一农村劳动力负担人数仅为1.52人,每一城镇就业者负担的人数只有1.88人。两个时期的劳动力和就业者所负担的人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历史是不应割断的。从某种意义上讲,现在的老年人在其中青年时代只有贡献,没有索取;他们对社会直接与间接的贡献极大,而自己获得的却极少,两者不成比例。正是通过这批人的艰苦奋斗和巨大付出,新中国才得以建立,中国自主的现代化进程才得以启动,中国社会才得以延续,而且,为下一个阶段的现代化建设奠定了一个初具规模的物质与社会的基础。正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评价“文革”之前的17年时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在这个期间建立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期间培养和累积起来的。”当时的社会劳动者,为今日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奠定了一个十分牢固的基础。直到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还在享用、使用现在的老年人在当时为我们国家所形成的无法割断的历史积累。

不容乐观的老年人生活现状

笔者曾收到大量老同志的来信(很多信函是用挂号和特快专递寄来的),这些来信诉说了这些老同志的真实心态和所处的真实环境。谨将其中几封信函的内容摘录如下。

西南某省一位退休高级工程师的来信是这样写的:“我……68岁,1958年参加工作,1994年退休。退休前在……省水利厅下属施工企业工作。36年来……从事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50余项。历任施工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职。1993年(被)国务院授予有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可领100元的政府津贴。我现在每月的养老金仅650.5元,还包括医疗包干费。这点养老金还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垄断行业中的一名勤杂工的退休待遇。……这点钱,仅够吃饭穿衣,无钱订书订报,不敢打电话,不敢上网,不敢接受学术单位的邀请参加学术活动,不敢探亲访友,无颜见到父老乡亲,更怕生病。我好惭愧,我好失望,我好伤心。”

华中某大城市某企业一位退休高级工程师的来信云:“子女三人,两个已成家,一个未婚,各自分居。其中两个下岗,一个有工作但只能自己管自己,均无经济能力帮助父母。我和老妻及高龄岳母同居一处生活,我的退休工资465元,老伴退休金395元,月总收入860元,岳母无收入,人均生活费286元,在……这样的特大城市只能勉强维持生活,苦度晚年,应归入城市贫民阶层。……我们……已是风烛残年,贫困交加,黄泉路近,恐怕等不到问题解决的那一天,分享不到社会发展的成果了,是以悲也。”

华北某市某厂的部分退休职工的来信写道:“在我们中间有参加过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的老同志,也有在保卫社会主义事业中任劳任怨,常年工作在脏、危、重工作环境中身负重伤致残的老同志。”“近三年来,我们三四百元的工资,才不被拖欠。面对疾病,这点工资养家尚不足,别说去看病了。不少同志因无钱看病,所以小病忍着大病拖着。有的人每年都住院抢救治疗,为此负债累累,生活十分困难。”“面对不愈的疾病,看着满把的收费条,内心真是不寒而栗。据统计今年因病住院,慢性病吃药等(花费)医疗费万元者占30%,花几千元看病是很平常的事。”“我们从青年到老年,几十年为社会贡献了全部力量。退休后本应安度晚年,但因年老多病,医保问题又长期得不到解决,所以更加重了思想负担。部分同志对生活产生了悲观、失望,面对现实问题令人百思不解。”

华南某市部分退休干部来信说:“为什么改革开放取得很大成绩,惟独老人待遇没有改变?一个月只有三四百元退休金长期不改变,(几年、十几年、去年七月后才是四百几元)而今年七月后仅增加40元左右。”“老人待遇不好,(对)社会充满怨言。……最大意见是我们在机关事业单位做了30几年,服从组织安排调去企业就不承认我们是国家干部,退休金又少了一千几元……。”“类似此情况还有很多,他们辛苦一辈子,对人民是有功的,现在晚年生活凄凉,老人讲起待遇就哭……政府应当帮助解决。”

读罢这些信函,心里感慨万千。

中国现阶段的老年人既没有传统社会的“凭辈分”、“倚老卖老”的优势,也没有发达社会当中的社会福利优势,甚至没有了以往“革命年代”的工作年限优势。相比之下,只有劣势,只有在年龄、体力、精力、机会、立法诸方面的劣势。因此,同中青年相比,中国老年人当下的生活处境应当说是比较窘迫的。

同在职工作的人员不同,老年人除了退休金之外,总的说来已经没有其他方面的收入。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恐怕是最苦的,他们不但没有养老金一说,甚至没有退休一说。另外,不少老年人还要间接承担中国改革的另一种成本――程度不同地负担其失业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费用。

中国老年人同中青年之间的收入差距还有进一步地拉大的趋势。例如,北方的某所大学进行了收入分配的改革,在岗者除了工资、奖金之外,还有为数可观的津贴,一名处长每年的津贴可达3万元。而与之相比,退休教授的年收入只有2万元左右,退休副教授的年收入只有1.8万元左右。

老年人年老体弱,更容易身患各种疾病,本来收入就不高,再加上近年来医药价格迅速飙升,这就更使得老年人在看病、医药方面陷入窘境。

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家庭的赡养功能不可避免地会退化,社会对于养老问题必然要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与义务。但是,在建国30年当中,我们做了许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情,重视生产性的积累,忽视社会保障的积累,以至于在社会保障方面严重欠账。

公正回报老年人

现在,20世纪40~60年代参加工作的社会成员已步入老龄、高龄阶段,多已离开劳动位置,已经不可能具备同市场经济相应的竞争能力,其收入及生活的相对水准在不断降低。更为重要的是,他们面临着他们本来并不熟悉的市场经济所造成的压力,承负着巨大的甚至是不堪重负的多重生活重力,很容易沦入社会弱势群体。比如,购置必要的住宅对于他们中的许多人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且不说购房款项对他们微薄的积蓄而言几乎是一笔天文数字,就是银行考虑到偿还能力问题,也很难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购房贷款。

必须看到的是,社会的发展过程是通过每一代人的努力来实现的,整个人类的历史就是靠代际之间的合力予以推动的。前代人为后代人提供了一个最为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们总是在前人留下的基础之上开始正常的生活和进行再创造的。代际之间存在着一个公正原则,社会有责任通过种种必要的方式使这些已退休者的生活水准能够同当时社会生活的平均水准相适应。惟有如此,才能真正体现出社会对于这批人已经付出的劳动、已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的一种承认和回报,才能真正体现出代际之间的公正。由于中国老年人在其中青年时期为中国社会做出了“透支”性的贡献,因而社会应当对这些老年人予以特别的、追加性的补偿回报,妥善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及医疗问题,使之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并能够保持一个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准。不能仅仅以一般的退休者来对待当下的老年人,也不能以“济贫”的思路来考虑问题,更不能以社会正处在转型期,许多规章制度尚未建立起来为借口而亏待了老年人。我们不应留下永久性的历史遗憾。

应当承认,中国目前老年人对社会、对国家甚至对原单位的责任感十分强烈。所以,应当通过种种方式,为之提供表意的渠道。如是做法,不仅可以使社会、政府和原单位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而且还可以使老年人消除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感觉,从而保持一种健康的心态。

(摘自《社会公正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版,定价:42.00元。社址:济南市经九路胜利大街39号,邮编:2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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