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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腐败的营建制度

2005-02-01 15:20:00 来源:书摘 单士元  我有话说

从一本鸣冤录谈起

在明代万历二十四年(1596)重建乾清、坤宁两宫的工程中,主持的官员中有一名营缮司郎中贺盛瑞,由于在工程中节余九十万两白银,既没有给掌权太监

行贿送礼,也没有和工部官员私分,其结果是被加上一个“冒销”(虚报)工料的罪名而罢官。他写了一个“辩冤疏”向皇帝申诉,说明他确实没有贪污,而是想方设法为皇家效劳。但万历皇帝不理政事,有二十多年没坐朝。这位官员便忧郁而终。他的儿子贺仲轼根据父亲的笔记及生前口述,写了《两宫鼎建记》一书,详述他父亲主持施工的经过,并把那辨冤疏附在后面。这本《两宫鼎建记》并不是关于营建技术的著述,文字水平也不高,实际是一部表功状和喊冤录。从这本著作中也反映出明代晚期营建皇宫极端腐配的内幕。贪污勒索、侵吞盗窃――无所不用其极,成为当时社会政治的一个缩影。

贪污受贿――已经成为公然进行的事情。

明朝中叶以后在营建方面采取了买办收购方式,因而出现了一批供应皇家建筑材料的商人。这是资本主义萌芽的一种反映,但是对宦官、官僚有极大的依附性。两宫初兴,钻刺请蚁聚蜂囤;广挟金钱,依托势要。宦官和工部官员靠受贿发财,商人靠宦官和工部官员营利,上下勾结,形成一个吸血网络。

从《两宫鼎建民》的序言可以看出当风气。这个序是作者贺仲轼的朋友邱兆麟所写,公然写到“朝廷建大工,莫大于乾清、坤宁两宫,所费金钱有原例可援,乃先生省九十万。夫此九十万何以省也?是力争中?(太监)垂涎之余,同事染指之际者也。割中?之膻,而形同事之涅,不善调停人情而谐合物论莫甚于此”。从这段序言可以看出明代政治的概况。在官僚集团的心目中,省这九十万两白银反而会招祸,是不善调停人情。他儿子说他父之被谪也宜也。虽然有所愤慨,却也反映出明代官僚贪污的程度。

营建皇宫实际的大权操于宦官之手,主持者为内官监,再上则为东厂司礼秉太监(皇帝的特务头子秘书)及其爪牙。这批太监贪污受贿,乾没(侵吞)、冒报、盗窃已属公开之事。其中还有一项是利用财政上兑换的差价进行削弱:如每一两铸钱六百九十文。市上每四百五十文换银一两。给与夫匠工食则以五百五十文做银一两,收利一百四十文。……则发银万两可积银二千五百余两矣。由此可知只在兑换差价这一项,剥削工匠就可达到四分之一以上。营建皇宫所耗银两前后何止千万两,那就是说至少有数百万两被太监、官僚侵吞。这是不露形迹的剥削和贪污。

至于冒报人夫数字也有一段记载。两宫开工,公(指贺盛瑞)命止出夫百名。是日同科道管工者同至工所(工地)报五百名。公曰工兴才始,不遵令者谁也,询之者乃内监……。虚报出工数字竟然多出四倍。从这本鸣冤录中也可以看到宦官和工部官员之间的矛盾。太监主持工程和监工,工部官员主管施工。其中提到太监命人往外抬剩料和渣土时,工部官员要进行检查,太监非常尴尬,央求官员放过。官员为了拿太监一把,于是放行了。一般说来各层太监的贪污和侵吞要甚于工部官员。因为太监不仅掌握实权,更为贪婪凶狠。

明代营建皇宫的买办制度

明嘉靖朝以前,一般都是派官员直接往产地派民工伐木、烧砖以及采购各种建材并派出大批随员、军士、锦衣卫督工。《明会典》记,正德九年重建乾清、坤宁二宫,起用军校力士十万,差工部待郎一员、郎中等官四员,奉敕会同各该镇巡官督属采木烧砖。这种由皇家直接经营的备料,不仅运用大批人力,而且财政支出浩大。更重要的是由于侵扰百姓造成逃亡,甚至激起暴乱。嘉靖以后开始施行收购买办制度,以银二万两发江南而鹰平(木)至,以银二万两发苏州而金砖至,以银二万两发徐州而花斑石至,未尝添注一官。后来又改在北京附近许可商人开窑烧制砖瓦,并许可商人运木到北京,由政府收购收税。这是明中叶以后政府财政乏而采取的措施。但也反映了商业资本主义的兴起。

商人对封建统治阶级的依附性表现为:商人对太监行贿得找靠山,同时因必须向工部领取执照,又受工部官员挟持。有一次两宫营建需用铜料二十一万斤,显然是冒报。官员明知丁字库铜积如山,可是不向太监行贿就无法领料,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向商人限期限价勒令采购二火黄铜二十一万斤。铜商估计去南方采购不仅会赔钱,而且时间也来不及,只好向工部哀求。官员就叫铜商向管丁字库的太监行贿,太监提出要二百两银子的干礼,铜商估计要比采购所赔的钱少,只好忍痛行贿。太监这才给工部官员铜料。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太监、官僚、商人勾结和矛盾。一般商人处在被敲诈地位,但领取执照的商人有太监为靠山,以皇商名义不仅夹带私货,偷税漏税,而且假借皇木勾结地方官勒派百姓拉缔运输进行侵扰。尽管他们之间有矛盾,但在牟取私利这一点上都是一致的。

在《万历野获编》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可以旁证: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曾闻乾清宫窗隔一扇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而内?犹未满志也。盖内府之侵削,部吏之扣除,与夫匠头之冒破(虚报冒领)、乃至实充经费所余亦无多矣。余幼时曾游城外一花园,壮丽轩敞侔于勋戚。管园苍头乃司洒扫者至数十人。问之乃车头洪仁别业(墅)也。(洪)本推挽长夫(工头),不十年即至此。又一日于郊外遇一人坐四人围轿,前驱呵叱甚厉。窥其帏中一少年,戴忠靖冠披斗牛衣,旁观者指曰:此洪仁长子新入赀为监生,以拜司工内?为父,故妆饰如此。

工部官员盗窃皇宫建材营建私第

明世宗――嘉靖
嘉靖三十六年工部尚书赵文华主持营建皇宫,大量利用木材砖瓦等建筑材料,营造他自己的私宅。嘉靖皇帝见正阳门工程缓慢,不大痛快。一次登高望到远处一片楼阁亭台非常壮丽。问是谁的宅子,左右说是赵文华的新居,又说赵文华把工部的大木弄去一半为自己建府。皇帝便问首辅严嵩,严嵩替赵文华开脱。皇帝派太监去打听,果然是盗窃皇木。这个赵文华从此得罪。(《国榷》卷六十二)

赵文华是明代著名奸臣严嵩的心腹,严嵩是嘉靖的首辅。他勾结宦官、广植爪牙、排除异己、贪污受贿无恶不作。甚至伊五在洛阳要扩建王府也要向他行贿(伊五请求十万两到手后给严嵩二万两――《明史・胡松传》)。当赵文华被嘉靖皇帝罢官流放后,严嵩又乘机吞没了赵文华的家私巨万,派人运送到严嵩自己的家乡,公然让沿途官员私役民夫护送。

如前所述,嘉靖朝营建最为频繁,这一朝严嵩当权最久,他不仅大量贪污营建费用,即连边防、民政、水利……举凡财政支出无不从中侵吞,以至售官卖爵,视官爵高低定贿赂等级。他儿子严世蕃也当上工部待郎,大量中饱侵吞营建费用。

这样的贪官权奸,嘉靖皇帝长期倚之为左右手。到晚期由于御史连续弹劾,严嵩终于败露,嘉靖四十四年即皇帝死前一年,抄了严嵩的家,从他江西老家所抄出的财产为:黄金三万二千九百六十九两,银二百二万七千九十两有余,玉杯盘等八百五十七件,玉带二百余束。金银玳瑁等带百二十余束。金银珠玉香环等三十集装箱束。金银壶盘杯箸等二千八百作十余件。龙卵壶五,珍珠冠六十三。甲第六千六百余楹(间)。别宅五十七区,田塘二万七千三百余亩。余玩不可胜纪……又寄贷银十八万八千余(两)。”(《国榷》卷六十四,“巡抚江西御史成守节上严氏籍产”)至于严世蕃的家产,只提“追赃二百万两”。这些家产加起来,竟然超过了国家岁收和国库所存。可是当时的百姓却是骨肉相食,边卒冻馁。

太监的贪污

明代从永乐起就开始重用太监。朱棣派遣郑和去南洋就是一例。而营建北京也是由太监阮安主持。其后有好几代皇帝重用官僚,而像严嵩那种专权的首辅大臣不多。正统朝的王振,成化朝的汪直、谷大用、曹吉祥,正德朝的刘瑾,到天启时的魏忠贤,太监的权势到了极点。营建皇宫自不必说,正德朝把太素殿油饰一下(见新),就花掉二十万两白银。

明时物价变动得很历害,称为奇昂。按照记载,明代贫农五口之家一年的生活代价大体可定为五两至十两白银(赤贫农民的生活间直无法想像。真的是吃猪狗食)。那么二十万两白银可以够几万户贫苦农民一年的口粮。

至于太监贪污受贿的程度就更厉害了。根据正德朝提督东厂、司礼秉笔太监刘瑾被抄家时的财产粗略计算一下为:

黄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锭,又百五十八万三千八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锭,又百五十八万三千八百两。

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金银汤鼎五百。衮服四。蟒服四百七十袭。牙牌二柜,甲龙甲三十,玉印一、玉琴一、狮蛮带一;玉带四千一百六十。又得金五万九千两。银十万九千五百两。甲千余,弓弩五百。……。(见《国榷》卷四十八武宗正德五年)

当正德皇帝看到这份财产清单的时候,并不介意,只是见到弓甲才发怒,认为刘瑾要造反,他把刘瑾财产没收之后,不交国库却贮藏在他的秘书室豹房作为皇帝个人挥霍的私财。由于他荒淫无度,在祭祀天坛跪拜时呕血不止,回宫后很快就死了。

动用官军营造私宅

明代营建皇宫和北京城,除募集工匠外,官军是一支主要力量。此工部和兵部有密切关系。太监和工部官员可以公然借营建贪污受贿,而掌管军队调动的官员或者和兵部有关系的官员,在捞;不到营建肥缺的情况下,要从军工身上捞一把。有的官僚公然动用大批军士营建私宅。在成化朝,太监汪直当权,手底下有两名兵部官员陈钺(兵部侍郎)、王越,还有一个平卫左所的武官朱永。这些人动用了两千军工为自己营建私宅。这件事不见于官史,但通过一件戏剧性的资料表现出来。当时官廷有一次宴会当中穿插了一个滑稽节目(这是中国宋金以来杂剧的形式),一个叫阿丑的宫廷御用演员,假扮成穿军服的太监,挟双斧,踉跄而前。人问之,曰:我汪太监也。已,左右顾其手,曰:吾惟仗此两钺耳(陈钺、王越)……。朱永时役兵治私第。阿丑复装为楚歌者曰:吾张子房,能一歌而散楚兵六千人。曰:(似为相声中之捧哏者)吾闻之楚兵八千人,何以六千?曰:其二千在保国府作役耳!上笑,永惧而罢役。(《国榷》卷三十九)

这个叫阿丑的演员很善于插科打诨,通过这段戏剧性的表演,可以看出当时太监动用军士为自己盖私第,竟达两千人之多。那么用民工和为皇宫准备的木料砖瓦以营私,则可想而知。当时一些御史所不敢弹劾的事,却用一个服贱役的演员阿丑把它公之于宫廷宴会之上,可见明代政治腐败到何等地步!

(摘自《故宫史话》,新世纪出版社2004年6月版,定价:39.00元。社址:北京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邮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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