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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管3000家“驻京办”?

2006-01-01 14:39:00 来源:书摘 胡赳赳 刘沙 慕容非  我有话说

3000多家各种机构的驻京办为什么容易长成缺乏监管的一朵糜烂之花?为什么从来都拒媒体于千里之外?

“驻京办”充分显示了作为派出机构的弹性。其负责人是由当地政府任命的,其产业包括酒

楼、宾馆、公司;其职能是使地方政务与中央政务对接,但常常会演变为跑项目、拉关系、搞接待的腐败性行为;其地位是政府外设常驻单位,但却成了三不管:别人管不着、地方没法管、北京管不了。

  驻京办脚踏“特别权利”

驻京办,早期是当地政府“进京赶考”的结果,但最后却长成了缺乏监管的一朵糜烂之花。这已经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重视,有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限令”。

3年前,发生过这样的事:一位北京大爷被某省交通厅的一辆车弄翻在地,还被肇事者一通猛揍。这位“牛气冲天”的肇事者一边打人一边叫嚣:“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他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驻京办工作人员。

一位北京记者拨通了广东省湛江市政府驻京联络处的电话,因为记者了解到它有着非凡的魄力:湛江港40周年港庆,该驻京办竟包租一架波音737客机把包括有关领导以及经济界、文化界、新闻界知名人士,著名专家、学者总计136人的“中央高层代表团”送抵庆典现场,开湛江有史以来对外交流和外事活动之先河;该联络处争取到国家将投资近100亿元的50万吨纸浆项目落户湛江;该联络处主任完成了国内第一部系统阐述驻外机构职能的26万字学术专著《地方驻外办事机构工作概论》。当说明来意时,电话那头竟传来怒吼声:“什么意思?谁说我们这儿搞得挺好?”不由分说,对方就将电话撂下了。

驻京办容易翻船,因为它拥有太多的特别权利。驻京办的不透明性,使它拥有了不同于行政大体制的小体制,而这个小体制游离在大体制的规范之外。

驻京办的符号学意义在于:它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官方驻外机构演变成如今的官办产业机构,深刻地打上了一种政治经济学烙印。

“驻京办”潜规则

有人说,“驻京办”是一个“场”,是由各种利益关系交织、延续形成的“场”。从行政的角度,这种机构的存在方式形成了一个“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政治“通道”。有了这个“通道”,他们还能分享集中于北京的政治、经济资源,也为首都作出了贡献。

那么,他们的工作内容究竟是什么?他们的工作方式是什么?他们又有哪些关键词和规则?为此,记者采访联络了几位知情人士。

乡情规则

思乡恋土是中国人固有的传统,利用这种乡情则是“驻京办”工作人员的“必修课”,他们首要任务便是“经营”这种故土乡情。目前,很多“驻京办”都已开始施行自负盈亏的体制,那么,摆在他们面前的首要问题便是生存,而社会关系便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相关人士透露,几乎每一个负责人都有自己的“公关名册”,有的叫《乡贤录》,有的叫《故乡名人录》,有的地区甚至把在国家相关部门任职的科级以上的“在京同乡”都收录进去了,目的很简单,就是让这种“乡情”在关键时产生“能量”。

人际规则

有人把“驻京办”形容为“第二行政中心”,办事处主任则是这里的最高长官。

办事处主任除了平日正常工作之外,主要活动内容是什么?“他几乎每天都不在办公室,每天的任务便是发现新的‘朋友’,然后又通过这些‘朋友’介绍另一帮‘朋友’,逐渐形成与扩张自己的势力交际圈。”一名知情人士说。

办事处为联络地方与中央高层之间相互沟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角色。譬如,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领导人,到京之前便会让“办事处主任”联络到中央专管拨款的部门官员。

住在“驻京办”宾馆里的不仅是官员,还有大量来自该地区的人,尤其是地方的商人,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看某某地方一把手。为什么选择住办事处?其一是平时在地方,他们也很难见到这些“父母官”,其二是办事处的“信息渠道”十分通畅,其三,在北京见的话,不那么张扬,能掩人耳目。他们如何才能见到这些“父母官”?毫无疑问,只能由办事处主任来“牵线搭桥”,而“牵线搭桥”过程是如何完成的,则给我们留下了很大的猜测空间。如果说腐败的话,这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服务规则

办事处主任在京不仅龙络政治资源,还会笼络很多诸如教育、医疗等重要资源。盘踞首都的一流大学、医院都是他们拉拢的目标。比如,一般人要想到协和医院挂号,是一件异常艰难的事,而“驻京办”主任则能保证何时都能顺利地挂上号。

无论是医疗还是教育,都是最能在关键时,体现其“特殊价值”,要不然,领导的子女就学、家属生病了怎么办?他们的工作箴言是:“事事以领导满意为宗旨,事事以招商引资为取舍,事事以项目服务为目标。”可这种“事事以领导满意为宗旨”的办事方针,又使其“驻京办”偏离了其为公共服务的职业功能。

管理与监督失控是最大的原因,人事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作为宏观指导机构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其无权干涉。以“驻京办”名义谋求中央优惠政策和商机,让其职能异化,形成腐败链……

情报规则

中央党校的一位学者说:“我们不能单纯地把‘驻京办’定义为‘腐败’的‘摇篮’或‘温床’。在我们现实的大环境下,‘腐败’行为无处不在,包围与贯穿了我们很多的生活细节,我们现在讨论的是他们‘腐败’的源头是什么?”

他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说某“驻京办”的主任准备邀请中央某高级官员吃饭,这位官员听了后说:“这样吧,我给你们找个地方,你直接去就行了。”很明显,该高级官员已与某饭店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光吃一顿饭还不说,还能拿一些灰色的“回扣”。据说,那天晚上当“驻京办”的人员到了高级官员指定的饭店,首先,把房间门一打开便先交一万元,后来吃饭又花了几万元,而这还只是一个“小数目”。

即便如此,为了得到一个项目资金支持,或者审批什么具体文件,请高级领导吃再贵的饭也只有认了。

地方领导或其家属到了办事处,如同“皇帝”到了“行宫”一样,办事处要提供全天候服务,而官员及家属在京所有开销,都由公款支付。

除此之外,“驻京办”还充当了秘而不宣的“情报中心”功能,地方官想利用“驻京办”寻找政治靠山,谋求升官晋级、发财的机会,所以只要风吹草动,便立即相互串通,花钱买路。曾有东部某省,将年轻貌美的女子培训成保姆,利用“驻京办”送至领导人家里,充当“卧底”。

产业规则

“驻京办”的存在形成了以衣、食、住、行、玩等组成的产业链条。

比如,在长安街的长安大戏院背后,由以前四川驻京办事处留下的“川办”,现在变成了很多喜欢川菜人士的最爱。如果想尝到最正宗的川菜味,“川办”便是一个最佳的选择,再加上它的价位合理,所以很多人都选择以此为交际据点,“川办”的人气很旺,往往为了吃上一顿饭,要等很长的时间才能排上号。以此类推,不少“驻京办”都经营着这样的经济实体。

以前,之所以诞生这些“衣食住行”的配套系统,主要针对该地区前往北京办事的行政系统的人服务,后来,有些服务系统才开始为社会公众开放。

不过,目前为社会公众开放的大都是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业,而住宿绝大多数还是相对封闭的,如果不是地方行政官员和熟人,住宿一般不对外开放。在每个驻京办事处里,都有很多房间是专门为领导准备的,只有领导到北京来了才打开,平日,这些房间都是锁得严严实实的。由于只对地区行政系统服务,对于前来住宿的人,办事处出具的不是发票,而是行政事业性收据,如果是系统外面的人,是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的。

中央党校的一位学者向记者说:“北京有一部分经济是通过政治资源驱动的,‘驻京办’便是其中的一种体现形式。如果这些‘驻京办’消失的话,肯定会对北京经济带来消极的影响。”

  招商规则

除了争取中央相关部门的资金拨款外,“驻京办”最重要的任务可能便是招商引资了,这可以说是他们工作内容的重中之重。在“驻京办”主要负责人的电话记录本里,除了中央各部门领导、银行要员的联络方式外,恐怕最多的便是各大公司老总们的联络方式。为了活跃地方经济,他们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招商引资。据有关人士说,“驻京办”相关负责人不管是平日还是逢年过节,都会抽出相当一部分时间去和这些大公司老总们进行周旋,吃饭、喝酒、娱乐样样都来。

而对于大公司的老总们而言,他们也非常看重与“驻京办”负责人的交往,一方面可以联络到更多的政治资源,另一方面,自己决定投资时,也能享受尽量多的优惠政策,所以,两者“各取所需”。

洗钱规则

在北京,到底有多少驻京办呢?据了解,目前,如果只计算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京办和各地区、地级市及以下的政府“驻京联络处”等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驻京机构,就有600多家,常驻工作人员近万人,固定资产超过100亿元。至于未经批准的企业和地方政府,甚至地方政府某个部门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联络处有多少,谁也没有作过统计,但据一位管理机构的权威人士估算,这种机构的数字多达3000多家。

其实,“驻京办”不仅仅限于行政机关,还有不少公司为了拓展公司业务,也相继在京以“驻京代理、代办”、“办事处”等名义设立机构。近两年来,一些境外赌博集团为赌博犯罪活动组织客源、清洗“黑钱”,构筑非法资金流通渠道。这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作为政府“特区”的“驻京办”是否也存在着一定的法律真空?

小资料:

“驻京办”大事记

2001年9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州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詹敏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詹敏有期徒刑5年,詹敏退交的脏款人民币2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两年后,广州市纪委首次向媒体披露了詹敏受贿案的详细内幕,展现了詹敏驻京期间对各种“慰问金”、礼品大方“笑纳”,出版个人长篇小说到处“拉赞助”,和多个女学生的“艳遇”等贪财好色的丑态。

2001年10月,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案”主要涉案人员全部受到法律制裁。一年前东窗事发之时,沈阳市3个借助靠山大肆自肥的副秘书长相继落马。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原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市政府驻京办主任翟力。从1996年至2000年11月份,翟力利用主管下属公司的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21?5万元,美元48?5万元,价值44?88万元的日产丰田吉普车1辆;挪用公款1520万元给自己和他人使用;贪污公款165万元。

2002年10月,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原江苏省驻京办主任吴廷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1994年到1998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人安排工作、承接工程、放贷资金等,收受了他人近30万元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给由其妻担任股东的南京某电子公司用于高息存款;听任属下分管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500多万元。

2005年7月20日,62岁的江西省政府驻京办事处原办公室主任白冰因涉嫌贪污7万余元而站在了北京市二中院的审判席上。

  (摘自《新周刊》2005年9月1日总第2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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