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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家庭内部的权力之争

2006-04-01 14:56:00 来源:书摘 张柠  我有话说

婆婆权威的合法性

在农村,衡量一个家庭兴衰的主要标志有两个,一是土地(包括住房)的多少,二是子孙的多少。前者的责任在男性,后者的责任在女性,两者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家族运势。假如碰上一个“败家子”,有可能将家族的土地败掉(教子无方也是父亲的责任)。不过,只要还有一

群儿孙在那里,问题就不大,还可以东山再起。农民最害怕的就是没有儿孙(断香火),因为这会使土地等财产彻底丧失意义。所以,女性在家族公共价值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她肩负着生儿育女(生产力的再生产)、维持家庭和睦、缓解家庭矛盾(组织生产的基本前提)的重任。因此,她必须是一个“大公无私”的人。她将个人的喜好和欲望,转变成家族的喜欢和欲望。实际上就是将女人的个性(爱炫耀、爱休闲、爱漂亮、生性嫉妒等)压抑下去。这是一件十分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但只要她的生育功能正常,那么她还有希望,那就是儿孙满堂,自己最终当上真正的家庭主宰者。

“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熬”就是忍气吞声、任劳任怨地接受乡村对女性的一系列限制,对自己的小女子个性进行彻底的改造,而且还不能变态。他们从一个在家得宠的女孩,变成一个伺候丈夫及其家人的妇女;从一个父母身边的消费者和休闲者,变成一个生产者(劳动和生儿子);从一个满怀梦想的少女,变成一个养育儿女、为生计操劳的妈妈。从儿子生下来,长大成人再到结婚,正常情况下也要“熬”18年。可见熬成婆婆是不容易的。也就是说,女人在家族里面原本是没有自身价值的,她的价值是随着儿子的出现而出身的。当儿子长大成人之后,娶了媳妇,女人的价值才得到真正的实现。

20世纪下半叶,土地问题被暂时搁置,子孙问题变成惟一的问题。于是男性的责任减轻了(只要有一幢房屋就行),女性独自担起了家族兴旺的重任。事实上问题已经出来了。农村广义的生产(包括土地和人口再生产),变成了狭义的人口生产。土地再生产的责任转交给了一个现代制度的产物――生产队和乡政府,与家庭没有关系了。既然生产从土地上转移到了床上、从整体的自然转到了狭义的自然(人体),那么生多生少就变成了一个纯粹的生物学问题了。接下来的矛盾是,谁解决儿孙的生计问题?婆婆实际上已经无能为力。于是,婆婆的权威就从根本上丧失了其合法性。媳妇(包括儿子)造反的事情经常发生。

媳妇的反叛和新枷锁

中国传统文化中不能产生女权运动的根本原因在于,女人的死敌不是男人,而是女人自身。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女性,由于教育水平比较低,容易被一些表象(比如婆婆的性别)所蒙蔽。她们不知道“婆婆”实际上是一种男权文化的代言人。媳妇以为女人是她们的天敌。其实那些压迫她们的所谓女性的性别,已经完全被乡土制度彻底地改造了。婆婆在一种貌似女性的外表下(性征已经消失),对女性(媳妇)进行男性化的压迫。准确地说,婆婆应该是一种“雌雄同体”的中性(制度化)身份。他们的身体已经得到转换,在一群儿孙身上得到了延续,变成了“宗族身体”。

尚未生育的媳妇,应该是一种完整的女性身体。她的身体是她自己的,还没有得到转换,还没有成为宗族身体。媳妇的这种“自然身体”、“欲望身体”遭到了以婆婆为代表的“宗族身体”、“公共身体”的压抑和打击,目的是要将小媳妇的“自然身体”改造为“宗族身体”。还有一种隐秘的原因,就是婆婆几十年来受到的压迫,如今都要新媳妇来偿还。

在20世纪的中国乡村,媳妇的反叛已经成为公开事件。她们的反叛,采用了与传统乡村制度相同的逻辑,也就是以否定自己的身体和欲望为前提。因为她们在反叛开始之际,就悄悄地将自己的身体掩藏起来了。她们不是通过肯定自己的个人欲望、独特性、需求来进行反叛的,而是借助于男人的力量来分庭抗礼。比如,唆使丈夫与家庭产生矛盾,私下里积攒钱财和首饰,为分家做准备。当自己成了婆婆之后,她会采用同样的压迫手段来对付新媳妇。

由于传统乡村土地制度的瓦解而导致的家庭瓦解,分家并非不光彩的事情。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媳妇闹独立是伴随着婚姻而产生的。人口的增长和土地的流失,使分家的意义变得十分可疑。几亩贫瘠的土地已经无法自给自足了,也就没有管理价值和分配价值。所以,媳妇一开始就被新的生计困境的枷锁套住了。分家或者反叛,并不意味着能从家族获利,而是意味着独自承担自己不家庭的命运。作为传统家族掌门人的婆婆,除了给媳妇当保姆,为她出门打工提供便利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意见。所以,媳妇反叛的对象已经消失,压抑她们的不是婆婆,而是窘迫而艰难的生活本身。她们逃避了传统乡土社会的坏处,也没有得到现代社会的好处。她们失去了旧有的庇护,尚未找到新的庇护。

小姑子是制度的帮凶

“姑嫂关系”尽管没有“婆媳关系”那么复杂,但基本属于一类的,关系好的不多(除非母亲早死,嫂子是她的抚养人)。小姑子在没有出嫁之前,享有同男孩子同样的待遇,也是属于媳妇(嫂子)必须要为之服务的对象。在婆婆对媳妇进行压抑和管制的过程中,小姑子充当了帮凶的角色。她经常背地里为母亲(婆婆)提供批判的证据。她年轻,加上经常接触嫂子的同龄人,信息来源比较广泛,容易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并及时向上级(母亲)禀报。特别是在丈夫出远门期间,小姑子对嫂子的监视最为得力。所以,嫂子与其说害怕耳聋眼花的婆婆,不如说忌讳耳聪目明的小姑子。

有一个笑话说,哥哥冬季出门做木匠去了,妹妹奉母命监视嫂子的行为,以防红杏出墙。但几个月下来也没发现什么动静,嫂子照样早出晚归地下地劳动,没有什么可挑剔的。突然,嫂子一连几天卧病不起,问她哪里不舒服,要不要请郎中,她都坚决拒绝,只是一个劲儿躺在床上哼哼。婆婆十分纳闷,只有小姑子在窃窃发笑。原来小姑子在嫂子床头发现了一根黄瓜,并偷偷地将黄瓜切了一刀(欲断未断),给嫂子制造了一个大麻烦……

可见小姑子在家里充当了类似于密探的角色,与婆婆狼狈为奸地欺负嫂子。这种情况一直要维持到小姑子出嫁。出嫁之后,形势就会急转直下。如果此刻她还胆敢对嫂子说三道四,嫂子就会以“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将小姑子轰出去。如果嫂子生了儿子,而小姑子在婆家的处境不好,那小姑子就更惨了,几乎可以说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也有一些离婚之后住到娘家的情况,她得忍受嫂子的报复。

我们老家每年腊月二十左右是请灶神的时候。此刻,无论是谁,只要在族谱上没有登记的人,都必须离开村子。那么,离了婚的小姑子到哪里去呢?这时候婆婆不管找什么理由都帮不了小姑子。嫂子会以宗族规矩的名义,义正词严地让小姑子离开。有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在村里找一间废弃的旧房子安顿小姑子,不得出门,由婆婆每天送饭过去。

所以,农妇在婆家受了欺负,挨了丈夫的打,往往是忍气吞声,不愿回娘家诉说,更不敢轻易离婚。因为娘家的路早就被她断了。可见,乡村女性完全坠入了一种等级压迫制度的恶性循环之中。问题在于她们并没有接受教训,一代又一代地重复这种低级错误。直到现在,她们一起背井离乡,成了相依为命的“打工族”,同是天涯沦落人,姑嫂才有可能破例成为好朋友。

妯娌的联合与对抗

哥哥的老婆称嫂子,丈夫的姐妹称小姑,妯娌就是两兄弟的妻子的互称。这只不过是一种称呼而己,还有共同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和微观权力冲突。现在的独生子女,将永远无法了解“妯娌”和“姑嫂”究竟意味着什么。“妯娌关系”比“姑嫂关系”和“婆媳关系”更微妙。她们之间相当于现在的国际政治关系,利益和身份地位是其关系中两个十分关键的支配因素。她们既是利益上的敌人,同时,她们又都是家族的外来者,有着共同的遭遇。所以,她们时而联合在一起,时而闹得不可开交,有时候还互相利用。

在传统的乡村,一方面还有传统价值观念的约束,另一方面,由于公公和婆婆还健在,加上家庭财产分配(土地、房屋、牛)还没有结果,大家都想讨得村里人和长辈们的欢心。所以,妯娌之间尽管在明争暗斗,但不敢过分造次,面子上要过得去。现在的乡村,要土地没有土地,要房屋没有房屋,要现金没有现金,大家不知道图什么。于是,妯娌关系由明争暗斗而变得白热化、公开化。妯娌关系已经纯粹堕落为一种争强好胜的游戏,充满了非理性。比如,你穿得好、吃得好,我要比你穿得更好、吃得更好。你生了一个儿子,我要生两个儿子。你骂了家里的老人一次,我要骂两次。老人每年在你家住三个月,我要让他们住不了一个月就逃之夭夭。她们就像搞军备竞赛一样,各个都在争强斗狠,谁心软谁吃亏。因此妯娌大打出手,甚至闹出人命来的事情,比比皆是。

在特定的时候,她们也会联合起来。比如小姑子、小叔子出面责备她们中的一个的时候,她们会合起来反击。因为她们都是外来者,不允许这个家庭的人小瞧她们,以为她们没有反击能力。在一个共同遵守的价值观念完全崩溃的时候,在一个享有的财产所剩无几的时候,在一个忍让的德行变得无利可图的时候,在一个共同当婆婆也毫无意义的时候,她们惟一的依托就是强权,惟一的快感就是争吵,谁狠谁就占上风。并且,现在的丈夫也不像过去那样,什么事情都站在父母一边,而是一开始就站在老婆一边。结果是弱势群体更加弱势,强权群体更加强权。当两个强权势力(妯娌)撕咬在一起,造成“妯娌大战”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真正的“拍案惊奇”和“今古奇观”。传统乡土价值的失范,新的价值体系的阙如,是家庭狼烟四起的原因。我们假设现在社会的金钱价值能取代传统的礼仪价值,但她们却没有金钱。她们惟一具备的就是从传统价值体系内部“解放”出来的身体和脾气。

(摘自《土地的黄昏――乡村经验的微观权力分析》,东方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定价:2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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