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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兽

2006-04-01 16:33:00 来源:书摘 蒋蓝  我有话说

鸵鸟

比尔斯在《魔鬼词典》里指出:鸵鸟是一种很大的鸟(显然是由于它犯有种种罪行),大自然没有把第五个脚趾赋予它,而虔诚的博物学家们恰恰是从这个脚趾窥见了大自然的伟大匠

心。没有一对发达的翅膀,这倒不是鸵鸟的什么缺陷,因为博物学家们已坦率地指出,鸵鸟是不飞翔的。

这个解释,似乎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尤其是对于活动在西语当中的鸵鸟。现在,就是一位学龄前儿童,也知道鸵鸟是什么样的动物:第一,它是不会飞的鸟;第二,遇到危险的时候,它把脑袋扎到沙子里――愚蠢到以为看不见危险,危险便不会降临了。

“鸵鸟政策”这个词组产生的时间并不久远,最初见于1891年9月1日出版的英国新闻和文学刊物《朴尔・摩尔新闻》上,原文是:“鸵鸟遇到危急,把头钻到沙堆里,以为就会平安无事。”所谓“鸵鸟政策”,就是指不敢面对现实而自我安慰的意思。

这种纯属臆测的推论,极大地丑化了鸵鸟。有一点动物常识就可以发现,鸵鸟埋首于沙堆掩耳盗铃的说法是何等荒谬。若真是那样的话,不用等危险加诸于身,鸵鸟已经被沙子闷死了。

鸵鸟家族分为四支:一支分布在非洲南部,叫做非洲鸵鸟;一支分布在美洲南部,叫做美洲鸵鸟;一支分布在澳洲南部,叫做澳洲鸵鸟类,它包括动物园里常有的鸸鹋和食火鸡;还有一支分布在新西兰,叫做几维鸟,它的个子细小,体重如鸡。

鸵鸟的翅膀很小,失去了飞翔能力,但它们有发达的双腿,遇到危急时便迈开双脚迅速奔跑。比如,非洲鸵鸟每小时可跑60公里以上,连快马也难追上它。而且,它的腿还是自卫的利器,就连猛兽也吃不消那犹如犁铧一般的脚趾,轻而皮开肉绽,重则一命呜呼。

不过,鸵鸟有时的确埋首沙中。雄鸵鸟向雌鸵鸟求婚,当雄鸟追到雌鸟身旁的时候,雄鸟就把头埋入沙堆中,雌鸟则不再逃避,而邀请雄鸟拔出头来,然后双双起舞。

鸵鸟不论雌雄,在遇险而逃的途中,也可能突然立定,把头插入沙堆,而将屁股翘得老高,摆出奇怪的姿势,使追兵迷惑,望而止步,鸵鸟则乘机歇息一会儿,继而又加足马力,箭步如飞而去。

沙漠考察队员还曾经目睹过另外一种情景:鸵鸟在遇敌而逃时,会突然将头插入沙堆,颈子跟着钻进去,然后把头从沙堆下面伸出,弯向腹部,这样就让双眼露在沙堆外,以便观察,穷追的猛兽

扑到时,冷不防被它那铁腿踢得晕头转向,等到清醒过来,鸵鸟早已不知去向了。

这就是说,一味把脑袋扎进沙堆回避灾祸的蠢事,只有人类才做得出来。人类已经做了几千年,而且肯定还会继续做下去。方刚在《动物哲学》里指出:我们面对许多社会问题都感到恐怖,觉得无力应付,只有把脑袋扎入沙堆后,才会活得舒畅,却忽视了危险正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当我们不是采取迎接挑战的对策,而是选择回避的策略时,那发出挑战的一方其实已经在第一局中取胜了。好在我们今天终于开始坦然地面对这些问题,这便有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但是,欣慰的同时更大的忧患却在于,还有更多的危险仍是我们的禁忌,而最大的危险在于,谈论这些禁忌本身便是一个顽固的禁忌。

于是,文明把脑袋扎到沙堆里,却把屁股撅给了猛兽!

对鸵鸟的误解在某种意义上帮助了人类,“鸵鸟政策”烛照着我们的心灵。只是千万不要忘记:我们没有鸵鸟那样的奔跑速度。所以,逃命的惟一希望便是早些昂起头来,正视危险。?

鳄鱼

鳄鱼

尽管鳄鱼根本不是鱼,但在柏拉图对鱼类所下的定义中,显然是把鳄鱼纳入到考察范围的:“这一类(鱼类)是由完全无知无觉的东西造出来的。变形之主以为在这一类中给予纯洁的呼吸是不再值得的,因为它们是各种罪恶的后代,而存在着不洁之心。变形之主把它们投入水中,使它们通过深厚的污泥,来呼吸那神妙而纯洁的空气。这就是鱼和牡蛎以及其他所有的水生动物,作为有了莫大的无知之罪而得到的处罚,被遥远地分离开来了。”柏拉图的观点充满了神秘论,虽然不具备理性眼光,但其人文性还是具有参考意义的。在这当中,鳄鱼一直被视为魔鬼的化身,人们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要造出这种类似于利维坦的超出人力控制的巨兽呢?

这就好比《圣经》里提到的巨兽“贝希摩斯”一样――实际上是希伯来文的“兽”一词的复数形式――是世界上最巨大和强壮的动物之一。重要的不是确认这动物是什么,而是人是无力控制和捉拿这一野兽的。贝希摩斯的力量和强壮远非约伯所能对付,既然约伯不能对付贝希摩斯,那么他自然也不能胜过神和篡夺神位了。这就可以发现上帝的心计及创造出利维坦、鳄鱼等等巨兽的目的。因此,鳄鱼显然是负有使命的,即看管人类的僭越之心。也许造物主过于忙碌,赐予了鳄鱼坚硬无比的盔甲,但忘记了为它配制足以支配力量的智慧,因而,鳄鱼还是处处受制。

在著名的西方悖论当中,“鳄鱼的疑难”就指出,一条鳄鱼抢走了一个小孩,然后对孩子的母亲说:“你猜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小孩?猜对了我就把小孩还给你,猜错了我就把小孩吃掉。”母亲想了一下就找到了绝妙的杀手锏:“你会吃掉我的小孩。”在这个勾销了饮食美味的回答面前,鳄鱼只好甘拜下风。

但是,鳄鱼的食物链一点都不阴险或邪恶。在此,任何丑恶都只存在于观者的眼里,任何负价值事实上都只是一种投射。一些艰苦地跋涉于佛罗里达林译的环境保护者,表达了他们怕在无意中一再踩到鳄鱼的感受,科学家缪尔就写道:“许多好人相信鳄鱼是魔鬼所创造的,这解释它们无所不吃的胃口,以及丑陋。但无疑这些动物是快乐的,并栖居于创造我们万物的创造者所指定给它们的地方。在我们看来它们是凶狠而残酷的,但在上帝眼中它们是美的。”毋庸置疑,这种美的确是理解了造物主意图以后的更深一层的认识。

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作大餐,而埃及人则倾向于扔给鳄鱼。这涉及埃及人对鳄鱼的崇拜。毕竟,鳄鱼实在过于厉害,举具例子来说,一条54公斤的鳄鱼,咬合力竟达700公斤。在这两排锯子般的缝隙里,自由或道义几乎就是残渣和?粉了。在此以后,鳄鱼开始作为国家的使者,行使着刽子手和精神打击的双重暴力。如果以这种观点来反观韩愈的《祭鳄鱼文》,就发现这是体制导演的一场旨在增加其威信的双簧戏。

车尔尼雪夫斯基显然注意到了鳄鱼丑恶的外表,他在《艺术与现实的美学》里分析了所谓美与丑的动物性:“有人看来,动物界的美都表现着人类关于清新刚健的生活的概念。在哺乳动物身上――我们的眼睛几乎总是把它们的身体和人的外形相比的――人觉得美的是圆圆的身段、丰满和壮健;动作的优雅显得美,因为只有‘身体长得好看’的生物,也就是那能使我们想起长得好看的人而不是畸形的人的生物,它的动作才是优雅的。显得丑的是一切‘笨拙的’东西,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依照处处寻找和人相似之处的我们的概念看来是畸形的东西。鳄鱼、壁虎、乌龟的形状使人想起哺乳动物――但却是那种奇形怪状的可笑的哺乳动物;因此壁虎和乌龟是令人讨厌的。蛙的形状就使人不愉快,何况这动物身上还覆盖着尸体上常有的那种冰冷的黏液;因此蛙就变得更加讨厌了。”这解释了一些爬行动物引人恐惧的原因。但鳄鱼的眼睛,却是美学家没有注意到的关键。

亚里斯多德认为,鳄鱼的眼睛近于猪眼,发出一种死亡、愚蠢的光。为了适应水中的生活,鳄鱼的眼睛一直突出水面,像一架不知疲倦的潜望镜,觊觎着一切可以入口的东西。它往往采取一种诡秘的偷猎法取食。水面的猎物一旦出现,它便在水底潜行,对水面猎物毫无惊动,只是在接近猎物的那一瞬间,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上猛冲,将猎物捕获,大饱口福。鳄鱼突出于上部的双眼,便于远距离窥视水面的猎物,据学者们推断,这是漫长的进化的结果,是偷猎的绝技使然。

鳄鱼在吞食食物时,总在不停流泪。这是鳄鱼眼睛附近生着的一种腺体的恶作剧,只要鳄鱼吃食,这种腺体就会自然地排泄出一种盐溶液。对此,德国哲学家利希滕贝格说:“三分钱的铜币看来也比眼泪值钱。”其实不是钱的问题,而是“鳄鱼的眼泪”还会引发更多的灾难。?

蚂蚁

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把动物当成一般象征。如果为了将勤恳道德化就写蚂蚁,为了赋予勇敢以道德意义就写狮子,那样的话,既是哲学的庸俗化,也埋没了动物们的天赋。

蚁丘不只是蚂蚁在建构大型地底居室的过程里所挖掘堆积的一堆泥土那么简单。蚁丘的结构异常复杂,宛如有序的迷宫,它们的形状对称,富含有机物质,通道与巢室密布相连,同时还夹杂了草、叶、茎干碎片,以及小圆石与细小木炭。实际上,蚁丘是突出于地表的蚂蚁都市,里面住满了蚂蚁居民。由于蚁丘斜坡有固定方向,因此几世纪以来,阿尔卑斯山脉的居民一直将蚁丘当成天然指南针。

当初,古希腊希罗多德与普西尼或许正是基于这种蚂蚁的习性,才会写出蚂蚁采金矿的传奇。希罗多德断定,所谓的阿富汗“采矿蚁”是一种比狐狸大、比狗小的蚂蚁,它们守护着神的金属。上午的太阳最热,所以那些蚂蚁一般上午躲在地穴中休息,下午出来活动,若碰到有人来偷金子,便人畜兼咬。当地的印度人为了偷取黄金,一般是带一母两公三匹骆驼,在早晨前往,若被蚂蚁发现,便骑着母骆驼逃跑,而将两匹公骆驼留给蚂蚁吃。原因是母骆驼惦记着家中的小骆驼,跑得快。蚂蚁在黄金的放大作用下,竟然具有了比狐狸大、比狗小的体格,并且兼有了狐狸的狡猾和狗的忠诚。可惜,蚂蚁从来没有如此风光过。它们是卑贱的,不起眼的,但因此也是平凡而真实的。因此,当论及人的大与小时,参照物是无比重要的,因为“人既可能是上帝眼中的蚂蚁,也可以是蚂蚁眼中的上帝”。在同一认识领域,面对同一认识对象,就同一认识问题,不同的认识主体可以得出不同的认识,蚂蚁眼睛里的世界和大象眼睛里的世界是不同的。可是,很多悲观主义者是倾向于“人就是蚂蚁”这一看法的。

在中世纪,面对上帝万能的教义,布鲁诺竟然大胆断言:“面对无限,人不过是一只蚂蚁。”他再次回到了“齐蚂蚁论”的平凡立场。由于布鲁诺拒绝收回他的异端言论,于1600年惨遭火刑。但是,蚂蚁的平凡性质并不因为火刑而丧失,它仍然感动着后来者,使哲学反思人的本性以及人认识世界的方式。

蚂蚁

在《新工具》一书中,哲学家培根提出了他的“四假相”论,显然,几种动物的身影晃动在他的理性天平上,他企图以动物式的神秘智慧来获得甄别事物的方法。他从方法论的角度出发,讨论了三种理解自然的方法,即蚂蚁式的、蜘蛛式的和蜜蜂式的方法。他认为实验家像蚂蚁只会采集和使用材料,推论家像蚂蚁只凭自身的材料织网。上述这两种方法都把实验和理性分开来了,是不可取的方法。真正的哲学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像蜜峰那样从花朵上采集花粉,又以自身的能力将其消化。对此,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评价道:“培根对自己的方法的评价是,它告诉我们如何整理科学必须依据的观察资料。他说,我们既不应该像蜘蛛,从自己肚里抽丝结网,也不可像蚂蚁,单只采集,而必须像蜜蜂一样,又采集又整理。这话对蚂蚁未免欠公平,但是也足以说明培根的意思。”很显然,蚂蚁所具有的实证、经验的学风似乎并不为培根所看重,倒是很合罗素的胃口。其实,正是具有蚂蚁的实证风格,近代科学才得以找到了突破口。

如果把笛卡儿、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称为近代理性主义的代表,那么洛克、贝克莱和休谟则应称为近代经验主义的代表。前者好像自行吐丝织网的蜘蛛,安坐在扶手椅中构造精细的形而上学体系;后者则像是蚂蚁,辛勤地搜集材料,热衷于观察。前者强调理性高于感觉,理性自身就可以获得真实的天赋知识;后者强调感觉经验的优先性,认为一切知识都起源于经验和观察。前者认为逻辑和经验事实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方法各异,不容混淆;后者则认为逻辑本身既属于理智,亦属于世界,逻辑方法可以解决事实问题。总之,这种对立的阵营直到康德完成了伟大的综合为止。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赫伯特・西蒙的研究中,有一个著名的“蚂蚁现象”。蚂蚁在海边布满大大小小的石块的沙滩上爬行,留下的曲曲折折的痕迹决不表示蚂蚁认知能力的复杂性,而只表示着海岸的复杂性。当我们把人当做一个行为系统来看的时候,人和蚂蚁一样,其认知能力是极其单纯的。在海边爬行的蚂蚁,虽然能感知蚁巢的大致方向,但它既不能预知途中可能出现的障碍物,其视野也是很有限的。由于这种认知能力的局限性,所以蚂蚁每当遇到一块石头或什么别的障碍时,就不得不改变前进的方向。蚂蚁的行为看起来的复杂性是由于海岸的复杂性引起的。

西蒙以蚂蚁喻人,认为人的认知能力也是单纯的,人的行为的复杂性也不过是反映了其所处环境的复杂性。第一,人和蚂蚁一样是一个极其简单的行为系统,人的认知能力是有局限性的;第二,因为人的认知能力有局限性,所以人的决策就不得不以满意原则为标准,而不能以追求合理性的经济学所使用的最优化(最大化)原则为标准;第三,为了在满意的基础上保证尽可能大的合理性,就应该通过组织结构的设计,使组织内信息处理单纯化,以尽量克服个人认知能力的局限性。

彼得・辛格在《动物解放》里指出,基督教主张动物没有不死灵魂的学说,在笛卡儿那里产生了非比寻常的结论:动物连意识也没有。用这种方法解决意识在物质世界里位置的问题,在我们看起来,甚至在许多当代人看起来,都显得诡异。不过在当时,也有人认为它有重大的优点。它为相信死后有生命提供了一个理由,而笛卡儿认为这“极为重要”,因为“认为动物的灵魂与我们的灵魂具有同样性质,认为我们对死后所需恐惧的或所可期望的不比飞蝇和蚂蚁多”,乃是容易导致不道德行为的错误想法。这个理论还消除了一个古老而困惑的神学难题:为何一位正义的神竟然会容许动物受苦?虽然它们既未继承亚当的罪,也无从在来世获得补偿。

(摘自《哲学兽》,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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