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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之内皆兄弟

2007-01-01 15:11:00 来源:书摘 孙文泱  我有话说

只要是中国人都对社会关系的重要性心知肚明,尽管学校不说,教材不写,但大家都非常清楚,这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基本生存常识。

江湖中人,喜欢标榜“四海之内皆兄弟”。

梁山英雄互

相之间的交往的模式,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结拜。小说里特别强调108(+1)位英雄的缘分,特别推荐108位英雄的兄弟情谊。“其人则有帝子神孙,富豪将吏,并三教九流,乃至猎户渔人,屠儿郐子,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

兄弟结义方面最有说服力的经典事例,当然首推小说《三国演义》刘关张“桃园三结”的故事。

这个故事留下的最经典的台词就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桃园三结义模式的社会学的意义是,用家庭内部的血缘亲情关系结构来规范社会关系,建构社会关系。

这种做法实际并不限于江湖。

在我们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一位带着孩子的家长.见到同事、邻居时,一般都会教自己的孩子:这个是王叔叔,“叫叔叔”;这位是李阿姨,“来,叫阿姨”;那位年辈较长,“叫奶奶”、“叫爷爷”。孩子遇到玩伴,父母就要指点孩子按照性别和年龄叫“哥哥”、“姐姐”、“弟弟”、“妹妹”。

治大国如烹小鲜

“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以及“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本来都是亲属关系家庭角色,为什么会转换成社会角色?

刘、关、张三人,起事就起事,投军就投军,为什么要结拜兄弟呢?

中国人为什么要把家庭的关系推广到社会呢?

为什么可以把家庭结构、家族结构推广到社会呢?

中国社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这些问题越说越大了。

简单地说,从顶层看,中国的家和国的概念在最高层次上是一回事,对于君主来说,家就是国,国就是家,家国一体。周代的分封制是这样,秦汉以来的郡县制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只有在这些身为国君的人来看,国和家才是一回事,家和国就是一回事。

在君主下面的臣民,对待君主的国和家,态度也是一样的,因为大家相互间的区别只是分别隶属于不同的君主。大家把自己的君主放在最重要的至少是名义上的最重要的位置上,也就是把国放在首位。其次,把君主的家和家族放在最高的位置上。例如,祭祀君主祖先的太庙是君主的家庙,也是全国最高等级的家庙;君主的祖先的名讳,全国上下大家都要敬避等等。这样就产生了臣下的归属感乃至荣誉感。

治理家族,需要近亲的协助。治理国家呢,早期的家国一体的国家是需要君主的亲戚来参与治理的。道理完全一样。秦汉以后,形势有所变化,但家国一体的大结构基本是保持着的,至少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历朝历代大多给皇族一定的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封王的制度从汉朝到清朝大体延续。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互相提防的皇族皇子们兄弟们,表面上看还是共同参与维持国家政治结构和秩序的人群。

再从下层来说,家族是中国社会的基因。儒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先从个人的品性修养开始,在家族当中获得认可,接下来要有参与家族事务治理家族的能力,然后向上走,步人仕途,参与治理国家的事务,达到更高境界的则可以使天下(天子的国家)达到最好的政治状态。治国的道理与治理家族是一致的,和在家里炒个小菜的道理是一样的,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

正是因为从上到下家族都是中国社会的基因,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个人以及家庭的存在意义不过是家族的构成分子和延续的环节。就像个人的婚姻幸福与否根本不重要,家族香火血

脉的延续才是关键的关键。娶妻纳妾生儿育女等等都是为了延续家族香火,与爱情有什么关系?

所以,在多数情况下,家族之外的行为准则往往就是对于家族内行为模式的模仿。

结拜的意义就是如此。

通过结拜,建立信任。通过结拜,建立关系。通过结拜,形成团体。互相以兄弟相称,彼此承担兄弟一般的义务。

所以,中国民间的社团,具有家庭组织延伸的功能。

这与近代以来的结社自由的公民社会以及社团政党等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由漕运水手的社会组织罗教发展而成的青帮,有所谓十大帮规:一不准欺师灭祖,二不准藐视前人,三不准扒灰捣拢,四不准奸盗邪淫,五不准江湖乱道,六不准引法代跳,七不准绞乱帮规,八不准以卑为尊,九不准开闸放水,十不准欺软凌弱。

通过这样的一系列规定,形成一个类似于家族的组织结构。进入这个家族,“不拜师,不能进家里”,师祖就是大家族的家长;长幼有序,按字排定辈分。在收徒制度方面的众多清规戒律,一方面在模仿家族制度,一方面又在避免与血缘家族关系发生冲突。比如一徒不拜二师,父子不拜一师,师过方(青帮切口,指过世)不准徒代收,师过方不准另拜等等。就是很好的例子。

也就是说,中国的社会,缺乏“社会”这一层的横向联系结构,侧重于纵向的上下的联系,比如朝廷对百姓、官府对子民的纵向的统治结构,以家长制为基本表现形式的家族对个人的约束机制等等。横向的社会联系是得不到鼓励的,更不要说建立组织。秦始皇时代,“偶语《诗》《书》”就是死罪。就是说,两个人的谈话,可能就是违法的。西汉律规定,三人以上无故聚会饮酒,罚金四两。可见秦汉时代普通人横向交往所受的限制。所以,当中国人有着结社结盟的企图时也只能把自己最熟悉的家庭关系复制出来,拷贝亲情。把家庭的关系延伸到社会,延伸到江湖。

正因为如此,满清王朝对于民间的此类结拜活动限制特别的多,比如法律上就有过一些严格禁止异姓结拜的规定。从“凡异姓人结拜弟兄者,鞭一百”到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凡歃血、结盟、焚表结拜弟兄者,着即正法”,到康熙十年(1671年)把歃血结拜弟兄的罪名从“杂犯”罪变成“谋叛”罪。说明清初以反清复明为宗旨,以歃血结拜为组织形式的民间活动一直引起清朝方面的高度重视,甚至只问形式,不管性质,结拜即在严格禁止之列。

乾隆年间,清朝还特别划清结拜时序齿与不序齿的区别。《清高宗实录》卷961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凡异姓人但有歃血订盟焚表结拜弟兄者,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为从减一等;若聚至二十人以上,为首者斩立决,为从者发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充军。其无歃血盟誓焚表事情,止序齿结拜弟兄,聚众至四十人之多,为首者拟绞监候,为从减一等;若年少居首,并非依齿序列,即属匪党巨魁,首犯拟绞立决,为从发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充军。如序齿结拜,数在四十人以下,二十人以上,为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及二十人者,杖一百,枷号两个月;为从各减一等。”

由此可见,异姓结拜是清朝所不允许的,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而结拜者“年少居首”尤其不能容忍,因为这往往是犯上作乱的表征。一经查实,一定严惩,“绞立决”,立即执行绞刑。不考虑结拜人数多寡的区别。不过,朝廷的三令五申,又从反面说明了民间结拜的盛行。江湖上维护自身利益的集团,号召反清复明的人群,练武习文的人们,行走江湖的人们,纷纷借助结拜的方式,形成自己的小集团或大帮派。这种风气,一直延续到近代、现代。

近代以来,在结拜方面用心最多的政治人物恐怕就要推蒋介石了。

蒋介石(1887――1975年)17岁离开溪口到奉化读书,不久就有两次十兄弟结拜。这时还是年少气盛血气方刚的时候,依从“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的古训。以后的数度“义结金兰”,就都是从政治利益的现实考虑出发的。这些兄弟,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可帮了蒋介石不少忙。

为了对付八路军115师的枣庄铁道游击队,日本人特地调来了高冈组建第五侦谍队。这个高冈为建立搜集情报的网络,和枣庄周围的乡长保长们拜把子、认干亲,从而提高了情报工作效率,一度给铁道游击队带来很大麻烦。就凭此一条,高冈可以算是真正的“中国通”了。否则他也不会成为铁道游击队的真正对手。

结拜是个人的行为,是群体的,也是社会的。它是最简单的最普遍的社会为,是江湖上人际交往的基本模式。

结拜的一个主要形式是盟誓。发誓,就是江湖上的信用系统。中国社会没有平等的机制和传统。所以,“兄弟”模式,“四海这内皆兄弟”的口号,都是江湖上团体内部秩序的排序和再排序。

江湖上,到处都是一个又一个“兄弟”圈子,一个又一个的小帮派。

兄弟们靠这样的情谊,在刀头舔血的江湖上的获得一点温情。

温情把兄弟们聚集在一起。

同时,向内的温情又把人们分隔开。

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摘自《品江湖:中国古典小说里的黑白世界》,东方出版社2006年10月版,定价: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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