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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流氓及流氓意识

2007-05-01 11:14:00 来源:书摘 王春瑜  我有话说

一般说来,流氓是游民阶层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流氓的队伍会不断扩大。这是因为,一方面,部分游民进入城市,无正当职业,只能以歪门邪道糊口;另一方面,城市地主、权贵的增多,使某些爪牙、鹰犬之流,背后有了靠山。以明代而论,流氓闹得凶的,是成化以后,嘉靖、万历时期,更是猖獗一时。这正与明代社会

经济的发展如影随形:成化以后出现了一大批城镇;嘉靖、万历时期,封建的都市经济生活更日趋繁荣。流氓及流氓意识,给明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打上了很深的烙印。

明代的流氓,不仅成群结队,人数众多,并且有他们自己的组织。有的以所纠党徒人数作为绰号名称,如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有的以手中的武器作为绰号,如棒椎、劈柴、槁子等。这些人“犯科扦罔,横行市井”,“赌博酣,告讦大抢,闾左言之,六月寒心,城中有之,日暮尘起”。真是无所不为,为害一方。万历初年,北京城内有个流氓团伙,“结义十弟兄,号称十虎,横行各城地方”,其中的一“虎”,叫牛二,与《水浒》中横行街市的“没毛大虫”流氓牛二,同名同姓,耐人寻味。这个团伙的头子叫韩朝臣,是锦衣卫的成员。在南方的杭州城内外,流氓“结党联群,内推一人为首”,显然也是有组织的。万历年间,苏州还出现了专门打人的流氓组织“打行”,又名“撞六市”,“分列某处某班,肆行强横。一人有不逞,则呼类共为抨,不残伤人不已。”他们打人有特殊伎俩,或击胸肋,或击腰背、下腹,中伤各有期限,或三月死,或五月死,或十月死、一年死,“刻期不爽也”。其头目,今天有史可考的,有绰号“一条龙”的胡龙、绰号“地扁蛇”的朱观,“嗜枪如饴,走险若鹜”,“皆郡中(按:指松江)打行班头也”。在明末清初,天下大乱之际,“打行”更是趁乱而起,在江南胡作非为,“小者呼鸡逐犬,大则借交报仇,自四乡以至肘腋间皆是也”。

明代流氓的活动,五花八门,概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打:动辄无端拳脚相加,甚至使出闷棍,是流氓的家常便饭。如杭州的流氓,一遇到人命案件,就视为奇货,或冒充死者亲属,或强作伪证,横索事主酒食财物,“稍不厌足,公行殴辱,善良被其破家者,俱可指数”。

抢:在明代的江南,有“假人命,真抢掳”之谣。这是因为,一些流氓“平时见有羸老病之人”,藏之密室,然后找巨家富室,为了寻衅挑起争端,将藏于密室者杀死,却反诬是富家所为,打着索要人命、讨还血债的幌子,纠集其党“乌合游手无籍数百人,先至其家,打抢一空,然后鸣之公庭,善良受毒,已非一朝矣”。嘉靖中叶,北京城中的流氓,甚至趁俺答入寇、京师危急之际,妄图大肆抢劫。史载:“时京城诸恶少凶徒,往往群聚,言内外文武大臣家积金银数百万,虏即近城,我等放火抢诸大臣家。”

讹:讹诈、耍无赖也。这是小股的、单个活动的流氓经常采用的伎俩。明人小说《西湖二集》卷20《巧妓佐夫成名》,描写南宋故事,实际上反映的是明朝的现实,其中述及杭州的流氓:“还有那飞天光棍,装成圈套,坑陷人命,无恶不作,积攒金银。”“飞天光棍”这四个字,便使人不难想见他们所干的勾当。再举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有个流氓年终时,无钱过年,其妻急得团团转,问他怎么办,流氓说,我自有办法。刚好看到一位篦头师傅从门前过,便喊他进门理发,硬要这位师傅剃去眉毛,师傅照办,才剃去一边,流氓便大吵大嚷:“从来篦头有损人眉毛者乎?”这位师傅害怕见官,只好“以三百钱赔情”,流氓便用这笔钱筹办年货。其妻见他眉毛去一留一,觉得不顺眼,说:“我看你不如把眉毛都剃了,还好看些。”流氓置之一笑,说:“你没算计了,这一边眉毛,留过元宵节!”

骗:招摇撞骗、拐卖人口,是流氓的惯用手法。晚明有个流氓,自吹是包拯的后代,活了一百几十岁,“曾见阎王,放还”,完全是活见鬼。还有人跑到一位名陈嗣初的太史家,自称是宋朝诗人林和靖的十世孙,这位太史请他读林和靖的传记,读至“终身不娶,无子”,此人顿时语塞。太史大笑,口占一绝以赠云:“和靖先生不娶妻,如何后代有孙儿。想君别是闲花草,未必孤山梅树枝。”这真是绝妙的讽刺。据明朝人豫章醉月子选辑的《雅俗同观》记述:有卖驱蚊符者,一人买归贴之,而蚊毫不减,往咎卖者,卖者云:“定是贴不得法。”问贴于何处,曰:“须贴帐子里。”这真是个辛辣的笑话。而卖驱蚊符,这不过是小骗术而已。明末松江有位姓张的乡绅,平素好侠,有个流氓便投其所好,某日找上门去,腰间佩剑,一副侠客模样,手里提着“一囊,血淋淋下滴”,煞有介事地对这位姓张的说:“你的大仇我已经报了,囊中就是他的头。”张某欣喜若狂,当场借给他十万缗。可是,此人走后,张某解囊一看,囊中不过是一个猪头而已,此人也就再无踪影。应当看到,这种披着侠的外衣的骗子,是很容易迷惑人的。

更需指出的是,流氓染指经济领域,以及流氓意识对商品流通的侵蚀,导致种种欺骗、坑害顾客的行径迭相发生。如:用假银。正德时余姚人孙乙,“以假银去宁波买牛一头”,牛主拿了银子去纳官钱,被官府追究伪造银两之罪,“悔恨无及,因自缢死”。又如:卖假药。明代杰出的讽刺作家陈铎,在《折桂令・生药铺》中写道:“助医人门面开张,杂类铺排,上品收藏。高价空青,值钱片脑,罕见牛黄。等盘上不依斤两,纸包中那管炎凉。病至危亡,加倍还偿。以假充真,有药无方。”还有人曾作讽刺膏药诗谓:“还有一等好膏药,名唤金丝万应膏,其实有功劳:好处贴肿了,肿处贴不消,三日不揭起,烂做一团糟。”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漫天要价,不着边际,也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还应当指出,流氓意识渗透到文化领域的恶果,使一些人醉心于弄虚作假,只知道在钱眼里翻跟斗。伪造文物、古董,十分突出。明末的江南著名文人李日华指出:“自士大夫搜古以供嗜好,纨子弟翕然成风,不吝金帛悬购,而猾贾市丁,任意穿凿,凿空凌虚,几于说梦。昔人所谓李斯狗枷、相如犊鼻,直可笑也。”明中叶后,江南地区竟出现了专门伪造历史、胡编家谱的“作家”。有个叫袁铉的人,“绩学多藏书”,但却是个穷光蛋。为了发财,他在苏州专门给人编族谱,“研究汉唐宋元以来显者,为其所自出。凡富者家有一谱,其先莫不由侯王将相而来,历代封谥诰敕、名人序文具在。初见之甚信,徐考之,乃多铉赝作者”。这样捏造历史,实在是强奸历史,在史料里埋下无数钉子。

上述流氓的横行,流氓意识的侵蚀,对社会的危害,是不容低估的。但是,对明朝社会危害更严重的,是明朝政治的流氓化。

清代著名史学家赵翼曾谓:“盖明祖一人,圣贤、豪杰、盗贼之性,实兼而有之者也。”其实,从更准确的意义上说,朱元璋是圣贤、豪杰、流氓之性兼而有之。朱元璋早在坐上大明帝国第一把交椅之前,就以曾拿儒生的帽子撒尿,登上大宝后即屠戮“功狗”,以颇有些流氓气的汉高祖刘邦为效法的楷模。但仅就流氓气而论,朱元璋比起刘邦来,实在是更胜一筹。

朱元璋先后制造胡惟庸、蓝玉大狱,胡狱族诛至3万余人,蓝狱诛至15000余人,功臣几乎一网打尽。当年以曾向朱元璋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而名重一时的老谋士朱升,早在朱元璋称帝后的次年三月,“即老归山”,要求重返林泉时,左丞相、韩国公李善长特地致书挽留,说什么“先生文学德誉,圣君所知,实儒流之老成,国家之重望……岂宜高蹈丘园,独善而已哉”,而这位力劝朱升不要退隐的李老元勋,自己的下场又如何呢?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将李善长扯到胡惟庸案中,假托星变,需杀大臣应灾,杀了他(当时已是77岁的老人!)和妻女弟侄家口70余人。事后,著名才子解缙上书为李善长辩诬,驳得朱元璋无话可说,但被冤杀的善长一家,早已是“血污游魂归不得”了!

给知识分子挂黑牌,更是朱元璋的一大发明。事情的原委是:元顺帝有一头大象,宴群臣时,能拜舞,堪称善解人意。元亡后,朱元璋将此象运到南京,“设宴使象舞,象伏不起,杀之”。看起来,似乎是大象甘愿给元朝殉葬,斯亦奇矣。朱元璋想起元朝旧臣、投降明朝后任翰林侍讲学士的老知识分子危素,遂下令“作二木牌,一书‘危不如象’一书‘素不如象’,挂于危素左右肩”。这种污辱人格、令斯文扫地的丑恶行为,难道不是十足的流氓行径吗?

上行下效。朱元璋的某些子孙――也就是藩王,也是一副流氓、无赖的嘴脸。早在洪武初年,封在山西不久的晋王朱,即威逼民间子女入宫,不中意者打死,烧成灰,送出宫外;对宫女滥施酷刑,有的被割掉舌头,有的被五花大绑,埋于雪中,活活冻死;将七至十岁的幼男阉割150多名,伤痕尚未痊愈,就令人运到府内,致使多名幼童死亡。崇祯末年,南昌宁藩的恶少,更“辄结凶党数十人,各为群,白昼捉人子弟于市,或剥取人衣,或相牵讦讼破人产,行人不敢过其门巷,百姓相命曰鏖神”。显然,这些人已完全堕落成有组织、有计划为非作歹的流氓团伙。

明代政治流氓化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动辄在堂堂金銮殿里以棍子殴打大臣,这就是所谓“廷杖”。诚然,廷杖前朝也曾出现,但明朝却把这种污辱大臣人格的酷刑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从朱元璋到朱由检,被打得屁股血肉横飞(有的人当场毙命)的大臣们的凄厉呼号声不绝于耳,从正德时起,更规定大臣被廷杖时必须脱去衣服,有些大臣因此调治几个月还起不了床,有的落下终身残疾。就此而论,明朝可谓以廷杖始,也以廷杖终。

明代政治流氓化,导致了严重后果。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即为流氓政治化。如臭名昭著的宦官魏忠贤,年轻时本来就是肃宁县吃喝嫖赌样样来、成天与一帮无赖鬼混的流氓,后来赌输了大钱,还不起,走投无路,才自行阉割,进宫当了太监。但正是这样的流氓无赖,却在天启年间掌握了国家大权,专权乱政,称九千九百岁,激化了各种社会矛盾,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溃。

(摘自《明清史事沉思录》,陕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定价:2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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