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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在美国的历史

2007-05-01 11:14:00 来源:书摘 任东来  我有话说

最有名的美国华人聚集地――唐人街

中国人移民美国,开始于十九世纪四十

年代美国西部的淘金潮。正是这一浪潮把向来有下南洋传统的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农民,裹挟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土地。仅1852年一年,就有三万华工抵达旧金山。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在美华工已有十万之众。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西部的金矿逐渐枯竭,数万华工又投身到贯通美国中部和西部的铁路建设。当时,他们从加州的萨克拉门托由西往东、爱尔兰移民则从内布拉斯加的奥马哈由东往西修建,历时四年,最后在犹他州的奥各登汇合。由于当地的自然环境恶劣,工作条件极为艰苦,中国人的茶和爱尔兰人的酒成为劳工提神、解乏的饮品,故有“中国人的茶与爱尔兰人的酒建造了横跨美国大陆的铁路”一说。铁路贯通之后,这些中国劳工又利用其丰富的农耕经验,引进拓殖珠江三角洲湿地的传统方法,将加州众多的沼泽湿地,开垦为万顷良田,为加州最终成为美国的果园和菜园奠定了基础。

与举家移民、准备落地生根的欧洲劳工不同,来美的华人更多的是赚钱谋生、准备落叶归根的单身男性,而且,很多是通过劳工契约的形式来美国。这些劳工大都来自今天的广东江门一带,其中的一个背景是,当地的居民与外来的客家人为争夺有限的资源,经常发生械斗。到了咸丰年间(1851~1861),终于爆发了土客大械斗,惨烈空前。这场械斗延续了十多年,伤及几百万人口,迫使大批农民离乡背井,漂洋过海,成为北美和澳洲劳工市场当中的华工。

对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来说,美国的“金山”只是暂时赚钱谋生的寄居地,而非落地生根的目的地,也就是说,他们还不是真正的移民。在美国,华工孤身一人,只能依靠帮会网络拼命赚钱,节制消费。几年下来,有了一些积蓄,便回家娶妻生子,置地盖房,成为了所谓的金山客。当地民谣唱道:“金山客,金山少,满屋金银绫罗绸。”甚至连哄小孩子入睡的童谣也有这样的内容:“燕雀喜,贺新年,爹爹去金山赚钱,赚得金银成万千,返来起屋兼买田。”

华工主观上的客居思想,自然是众多客观条件所限。显然,对没有受过教育的华工来说,从东方到西方,从儒家文化到基督世界,从乡村到城市,从契约工到自由人,这其中饱含了太多艰难的跨国家、跨文化、跨时代的身份转变。对任何人来说,这些都是一个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过程,非一日之功可以完成。假以时日,他们也能够像其他族群一样,最终融入到美国社会,只不过需要一个比欧洲移民更长的时间而已。

可恶的是,正当他们慢慢学着适应美国生活的时候,美国西部的一些政客在与华工有竞争关系的利益集团特别是工会组织的鼓噪之下,无限制地夸大华人社区(唐人街)的一些丑陋面,诸如赌博、嫖娼、鸦片和帮派,开启了一场排斥中国人的政治运动,并最终在州和联邦两级立法机构,推出了一系列排华法案。美国西海岸出现的排华浪潮,给华工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1855~1876年间,仅华工被谋杀的案件就达二百六十二件之多。由于受到排华势力的制约,美国地方政府常常无所作为,听任暴徒为非作歹,致使排华事件层出不穷。

在现代世界中,对侨民的保护不仅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样也是一个国家尊严的象征。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政府对海外侨民的保护,往往超过了对本土居民的保护。但这一原则却不适用于当时的清政府。在美国排华初期,清政府根本没有保护华工的意识。长期以来,清政府一直采取禁海政策阻止人民出海谋生,将擅自出海的华人视为“弃民”。乾隆皇帝就曾下诏曰:“天朝弃民,不惜背祖宗庐墓,出洋牟利,朝廷不闻问。”直到1860年中英《续增条约》,清政府才第一次明文承认华人移居海外的权利。即便如此,清政府的态度依然非常消极,基本的看法是“人已出洋,已非我民,我亦不管”,根本没有现代领事保护的概念。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美国的华人社区,可以说是两不管的地区,遇到危难之际,可以说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状况极为凄惨。

唐人街入口

华工所企盼的合法保护,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才姗姗来迟。1867年,一些中外约章又到了要修订的时候。鉴于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一个诱因是修约,清政府担心列强借口修约再次衅事,决定遣使出洋,向外国修好。可叹的是,内战内行、外交无方的清政府,居然找不出能够承担此项重任的官员,只好请刚刚卸任的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出山。于是,这个美国退休外交官摇身一变,成为了中国政府的“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率团出访欧美。美国是出访的第一站,蒲安臣超出使团的授权,与美国国务卿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续增条款》,史称《蒲安臣条约》(1868)。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个由中国的洋人雇员擅自与美国签订的条约,竟然成为鸦片战争以来第一个具有对等内容的中外条约,它给予双方国民在移民、贸易、传教、办学、设领等一系列事务上对等的权利,而且促使美国承诺“不干涉中国内政”。

设领护侨是该约签订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如该团成员清朝官员志刚所云,金山“中国人已有十数万众。中国若不设官,一恐其滋事,无人弹压;一恐其久无统属,悉变为外国下等之人”。然而,实现这个在美设领计划,费时极长,直到十年后才实现。中国在华盛顿设立公使馆的同时,在旧金山设立了领事馆。

中国驻美使领馆设立之际,正是美国的排华浊流从西部各州的立法机构涌向华盛顿联邦国会之时。1879年国会的一项排华法因为明显违反了《蒲安臣条约》,在中国政府的抗议下,被当时的总统海斯否决。但与此同时,海斯决定迫使中国修订《蒲安臣条约》,使之能够为国会以后制定《排华法》铺平道路。1880年中美双方达成了《中美续修条约》,尽管清朝迫使美方废除了该条约初稿中“禁止”华工的规定,但接受了“管制和限制”华工赴美的规定。而且,在条约英文版中,还有“暂停”(suspend)的字样,参与谈判的清廷官员宝竟然不查,成为美国日后1882年《排华法》的一个借口。后来中国驻旧金山领事黄遵宪曾经做诗批评宝等官员铸成大错,挖苦他们“谁知糊涂相,公认闭眼诺”。

1882年初,来自加州的国会议员再次提出《排华法》,规定“暂停”华工入境二十年。中国第二任驻美公使郑藻如提出抗议,认为它违反了《中美续修条约》的精神,为此,他还面见美国总统阿瑟。阿瑟部分地接受了郑藻如的抗议理由,并认为长达二十年的禁止将有害于美国与东方的贸易。阿瑟否决这个法案,但是他并不反对法案中禁止华人入籍的规定。国会只好把禁止华工入境的时间减少到十年,这次,阿瑟签署了这个法案。这就是1882年《排华法》,这个臭名昭著的法律结束了华人自由移民美国的时代,开启了日趋严格的排华立法的先河,成为美国移民历史上可耻的一页。它不仅禁止了未来十年的华工赴美,而且还剥夺了在美华人的入籍权。一位仍然坚持林肯时代共和党理想的参议员愤怒地指出:“我谴责这个法律,不仅因为它违反了美国一项古老的政策,不仅因为它侵犯了人的基本权利,而且,更是因为它违背了我们共和党近期所宣扬的政治原则(指美国内战和重建时期主张种族平等)。”一位历史学家则挖苦道:“美国传教士真难向华人解释:为什么华人可以进入白人的天堂,却进不了白人的国土?”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排华法》可以剥夺旅美华人的入籍权,却无法剥夺他们在美所生育子女的公民身份。因为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白底黑字写着:所有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于是,利用宪法条款来获得公民身份进而移民美国的抗争开始了。1884年,一个生于美国、后被送回的中国华工陆某返回旧金山。由于没有返回美国所需要的“劳工纸”(已在美国的华工不受《排华法》限制,如果他们要重新进入美国,需要在离开美国前获得回程证,俗称劳工纸),他被海关扣留。陆某立即向联邦地区法院上诉,要求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在核实了他的身份之后,法院明确裁决: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土生华人是美国公民,无论他们的父母是什么身份。就这样,陆某得以与其父母团聚,而对更多的想要来美的华工来说,这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土生可以成为来美最便捷的理由。不过,这一判决是加州联邦地区法院作出的,适用范围相对受到了限制。

1888年美国通过了新的排华法(《斯科特法》),竟然出尔反尔,宣布原先发出的劳工纸作废,致使近两万名持劳工纸的华人无法重新入境。他们被逼无奈,只好用土生的理由,迂回加拿大入境。随着以土生身份进入美国的华人越来越多,负责执行《排华法》的政府官员决定把失败了的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希望最高法院能够裁定土生华人不是美国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规定只针对黑人。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898年“华人身份案”(US v.Wong Kim Ark)中,最高法院以六比二做出明确裁定,尽管其父母不是美国公民,也无法获得公民身份,但是土生则是公民,与他们的种族背景无关,这是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明确规定。因为他们是公民,所以《排华法》不能适用于他们。于是,土生,不仅是华人土生,而且其他受排挤的亚裔土生,都可以据此合法地往来于中美,定居于美国。

根据美国十九世纪最后二十年的三次人口普查,土生华人从一千一百八十三增加到了九千零一十人。如果按华人人口性别比例推算出来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一般认为大约有四千六百人左右不是真正的土生,而是通过各种办法获得土生公民的华人。对于《排华法》这个恶法来说,华人的所作所为诚如一位美国历史学家所云是“正当的欺骗”。这一结局无疑是对《排华法》莫大的“讽刺”!

1902年美国的《排华法》又到了需要延期的时候了。国会内外的排华势力蠢蠢欲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排华法》,包括从严界定允许赴美的商人和学生身份,排斥华工进入美国新近兼并的领地夏威夷和菲律宾,并禁止华人从这两个地区移民美国大陆。时任中国驻美公使的伍廷芳,以其对美国政治和国际法的娴熟掌握,向美国提出了有理有据有节的抗议。这份长达五十八页的文件,对华工降低工资水平、华人移民会吞没美国、华人无意入籍和华人消费少等四种排华谬论进行了逐一反驳,同时指出了排华也损害了美国的利益:中国移民有伟大的潜力可以贡献给美国,但排华法阻止了这一潜力的发挥,更为严重的危害是,它将破坏中美贸易关系。

在向美国抗议的同时,伍廷芳也希望清政府在国内采取配合措施,明确警告美方,如果一意孤行,中国商人就会抵制美货。在新《排华法》案通过之际,他做了最后一次努力,向美国总统老罗斯福呼吁,不要签署这一“不特有违公法,且非优待友邦之道”的法律。然而,在收到这一抗议照会前,罗斯福就已经签署了该法。

新《排华法》将禁止华工入美的十年期限无限延长,而且将禁限区域扩大到美国的海外属地。这一规定显然违反了1894年的《华工条约》,后者只是规定暂停华工赴美,十年为期。为此,在《华工条约》1904年到期续约时,美国试图把其违反条约的国内法强加给中方,为其可耻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对此,中国新任驻美公使梁诚坚决反对,双方的续约草案南辕北辙,谈判陷入停滞。就在这时,伍廷芳曾经建议并预言的中国抵制美货运动爆发了。这既是近代中国民众抵制外货争取权益的第一次尝试,更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第一次觉醒。

1905年5月,上海总商会通电全国二十一个通商口岸,号召抵制美货,促使美国以公平的条件订立新约。虽然有违市场规律的运动不可能长久存在,但依靠新生的民族主义热情,以商人和学生为主体的抵制美货运动还是持续了数月之久,这对美国无疑是一个警告。美国对华出口从1905年的四千四百万美元,降至1907年的二千六百万美元。新近负责《排华法》执行的美国商务劳工部,不得不软化其执法时的力度和尺度,提出了新的执法原则:“既不能危及两国的正常商贸往来,也不能损害美国政府行事的公正和诚实的形象。”它宣称,“现在是对排华法进行全面评估,加以修正,以消除其中非正义和严酷内容的时候了”。

遗憾的是,这一极为不公正的恶法,又延续了近四十年,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期间,中美结成抗日同盟。无论从基本道义还是从抗日利益出发,美国政府都再也无法实行可耻的《排华法》。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要求下,1943年,国会废除了所有的《排华法》,改正这一“历史错误”(罗斯福语),华人获得了与其他民族平等的移民权。但是,由于长期排华的结果,美国人口中的华人数量已经从排华法开始时最高峰的十万多人,减少到了七万余人。根据二十年代美国移民法基于美国人口构成来源所确定的移民配额,华人只获得了区区一百零五个移民配额。

在如火如荼的民权运动推动下,1965年美国通过了新移民法,剔除了种族标准,确定了家庭团聚和技术优先原则,中国获得了与其他国家同等的两万个移民配额。不过,当时新移民法的提出者,并无促进华裔和其他亚裔移民的考虑。他们认为,由于亚裔人口仅占美国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五,当年入境的亚裔移民也只有两万出头,仅占同年美国移民总数的百分之五。因此,他们相信,家庭团聚的原则有利于欧洲移民。但这一法律的实施结果,却为华人“用足政策”提供了机会,因为华人对家庭血缘关系的重视超过了任何其他移民群体,浩瀚的太平洋根本无法割舍家族间的联系纽带。以1985年为例,百分之八十一的华人移民是以家庭成员的身份来美的。

1979年中美关系正常化后,美国给台湾额外增补了每年两万个移民配额。1995年香港回归前夕,美国给香港的移民配额也从一万增加到了两万。这样,两岸三地每年移民美国的配额达到了六万之多。这个颇让其他国家羡慕和嫉妒的华人移民配额,显然包含了一些政治的考虑。此外,还有来自两岸的大量学生移民。1950~1970年间,美国接纳了三万余名台湾留学生,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通过就业和通婚变成了合法移民。1989年政治风波后,大约有六万名中国在美的留学生和学者获得了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成为了移民。这些移民一旦获得合法身份,便根据移民法中的家庭团聚条款,开始为各自的父母、配偶乃至兄弟姐妹申请移民,形成了一股不断扩散的家庭移民网络。所有这些移民群体汇合在一起,形成了华人移民美国的大潮,最终在短短的二十年,将华人人口从1980年的八十一万,增加到了2000年的二百九十万。显示华人社区在美国蒸蒸日上的另一个标志是,每年据说有十万中国的退休老人访问他们在美国的子女,为他们照顾下一代。

十九世纪的华人移民对母国的影响,至少在经济上非常有限。他们人数不多,到1900年时,才接近九万人。而且,他们在美国的社会地位很低,基本上从事餐饮业、洗染业和杂货业,收入有限,只能以有限的侨汇来帮助家乡的人脱贫。不过,在政治上,他们还是有不少的影响,对反清的辛亥革命贡献尤大,故中山先生称赞“华侨乃革命之母”。然而,就他们对所在国美国的影响而言,可谓微乎其微。

二十世纪后半叶的新一代华人移民,虽然与以华工为主体的老一代移民有着历史的传承关系,但是却拥有完全不同的素质和历史机遇。新一代移民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其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高达百分之四十一,而美国总人口中这个比例不过是百分之二十。他们就业的领域也都是医药、工程、技术和教育等方面,可以说是美国社会中的技术精英。因此,他们具有能够联系和加强中美关系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其对母国的价值远远超出了老一代移民的“侨汇”。利用过去难以想像的便捷廉价的通讯和交通工具,他们能够借全球化的东风,建立起跨越太平洋联系中美两国的商业、移民和交流的网络。最为重要的是,中国大陆过去三十年的迅猛变化和加入国际社会的坚定步伐,为他们建立这些网络提供了无穷的机会和动力。

此外,一个本质的变化是,新一代的移民利用自己较高社会地位以及获得不久的政治投票权,参与美国的政治运作,开始尝试着影响中美的政治关系。对此,一本研究美国华人角色的最新著作概括到:“与任何历史时期相比,美籍华人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活跃地参与两国关系,积极发表意见,对美国的对华政策如此关注,在主流社会的文化和政治媒体中扮演如此引人注目的角色。他们的新角色源于其社会经济地位之改善,族裔意识的提高,同中国社会保持密切联系的实力及随之而来的交往,双方国内政治气氛的宽松,以及两国人民对各自文化的欣赏。”

(摘自《书屋》2007年第3期,原题目为《寻找另一个中美关系:华人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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