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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富人的豪宅谈起

2007-12-01 11:37:00 来源:书摘 魏城  我有话说

我这次回中国探亲一个月,生了一场大病,先是感冒,接着高烧,最后是上吐下泻,光是卧床不起、昼夜昏睡就有3天。大概因为我在西方生活太久了,久到了对中国的病菌完全丧失免疫力、不堪一击的地步。

到英国后,《金融时报》中文网的同事们对我这次“发烧之旅”少不了一番安慰,安慰之余,又逼着我讲一讲生病之前的见闻。

说实话,我这次探亲,除了大病一场之外,其他时间也乏善可陈。我严格遵守中国大使馆钉在我探亲签证旁的那张小条的要求,未在中国从事任何采访活动,整整一个月,除了生病占去1/3,其余2/3,我只好靠走亲访友、吃吃喝喝打发时光了。

俄国文豪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套用一下托翁的句式,我这一个月的生活大概可以这么概括:吃喝的宴席都是相似的,访友的遭遇却各有千秋。

具体来说,尽管不同的宴席有简朴、奢华之分,但赴宴者都大同小异地互相寒暄着、言不由衷地互相恭维着、假戏真做地互相敬酒,只有走进他的私人住宅,你才能窥见他的真实生活,只有在他的私宅中与他单独交谈,你才能了解他的真实思想。

我在中国的朋友,大约分为穿开档裤时的玩伴、求学时的同学和就业时的同事这几类,他们或者曾经蹲在同一起跑线上等待开跑的枪声,或者曾经在人生长跑的最初几圈并驾齐驱,但经过十几年来中国经济大潮的淘洗和社会巨变的颠簸,如今他们已经分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虽然看上去有些人还在并肩小跑,但因人生颇为类似那种循环跑道的赛场,他们如今相互之间的差距,其实早已错着好几圈跑道呢。

我对《金融时报》中文网的同事们讲了我走访这些中国熟人私宅的不同遭遇,但其中几位年轻同事最感兴趣也最感震撼的,却是我描述的几位已成富翁的朋友的豪宅――

“啊,他家还雇有剪草的园丁?!”

“什么,他家还有室内游泳池?!”

“光装修就花了100多万?!”

“妈的,他们家地下室的乒乓球室,都比我在英国租的房间面积大!”

还有一位同事,以半是关心、半是玩笑的口气问我:“你这次回去是不是很受刺激?”

我也顺竿儿爬地说:“是啊,我看了前同事的豪宅,当晚就感冒了;看了前同学的豪宅,马上转为高烧;最后看了儿时玩伴的豪宅,又演变为上吐下泻!”

说到这儿,所有同事都是一副若有所悟的样子:“原来你是这样落下病根的!”

豪宅:老板们的自我奖励?

当然,我说的都是玩笑话。如果说我受过“刺激”,那还是上个世纪末,我离开中国5年后第一次回家探亲之时。进入新世纪后,我几乎年年回中国,有时还一年多次,所以,“刺激”感的强烈程度逐渐减弱,如今都有些麻木了。

那些听完我的叙述颇感震撼的年轻同事就不同,虽然他们也常回中国,但他们的中国朋友大概因为都比较年轻,仍处于人生长跑的最初几圈,所以相互之间经济地位的分化还没有那么大。

其实,即使是我,因为朋友的圈子毕竟有限,在中国采访过的老板们,通常也不会把采访地点安排到自己家中,所以,我也没有见识过中国真正的大富豪的私宅。但仅从我去过的这些如今分属不同社会阶层的朋友的住宅来看,中国的贫富差距的确非常惊人。我不在中国工作和生活,因此与中国的富人朋友们谈不上什么可攀比性,但我看了朋友的豪宅不会“落下病根”,并不意味着在中国土生土长的普通人看了朋友的豪宅不会“落下病根”。

例如,我这次回国发现,许多过去的老朋友、老同学、老同事,因为相互之间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差别太大,彼此早已不来往了;即使是我这次参加的许多聚餐,也是因为借我的回来,许多熟人才找到一个互相聚会的理由,其实,他们之间久违的年头,甚至比我与他们重逢的间隔还长。

在中国,贫富分化是一个老生常谈但仍然不断有人在谈的话题。在以前我的写作中,我也多次谈过这个话题,次数已经多到了我不愿意再谈也似乎谈不出什么新意的地步。但FT中文网主编力奋听我描述了上述见闻之后,仍然鼓励我说:“挺有趣儿的。这是一个常新的话题,还是写点儿什么吧!”

于是,我又鼓起勇气,试图再从这一老生常谈的话题中咀嚼出点儿新意来。但写完中国之旅见闻之后,待我力图分析贫富分化利弊之时,我却写不下去了。

说实话,在我的朋友中,能够住得上独栋小楼级的所谓“豪宅”的,均为老板,罕有高级打工者,更别说普通打工者了。所以,有人说,在中国,要想成为大富翁,就不能一辈子给人家打工。

但持这种观点的人,其视线往往有一个盲区:他们只看到了传媒聚光灯下的少数成功企业家,却没有看到那些人数更多的失败的企业家、勉强维生的企业家、挣一把快钱马上抽身的企业家、经受不了商业冒险所带来的身心折磨而卖掉生意重新打工的企业家……

即使是那些成功的企业家,也付出了比常人多得多的努力、算计,承受了比常人多得多的压力、磨砺,经历了比常人多得多的忧心忡忡、担惊受怕、心潮起伏、彻夜难眠、投资失败、婚姻破裂以及“朝为人上人,暮作阶下囚”的噩梦……

我接触过不少前老板,他们都是因为承受不了这种压力、这种风险、这种身心折磨,而终于决定“放下身段”,转而成为现雇员的。

一位开过公司的朋友,曾经对我如此描述他昔日的老板生涯:“有的时候,压力大得难以承受,我就想,挣钱是为了什么?如果挣钱就是为了账面上的抽象数字和身心上实实在在的折磨,那挣那么多抽象的钱,还有什么意义?”

于是,在缺乏悠久深厚的慈善文化,也没有完善的捐款机制的中国,那些“放不下身段”、钱又多得烧手的老板,为了给自己身心遭受的折磨找点儿“实实在在”的意义,为了把“抽象”的账面兑现成“具象”的奖励,就购买豪宅、大宴宾客、挥金如土、包养情妇……

但我的这位朋友觉得,这些“具象”的奖励也补偿不了他身心遭受的折磨,后来他也“放下身段”,转而当了一个高级打工者。

很难设想,一个人人都不愿当老板、人人都想当高级打工者的社会,如何能够自我运转下去;也很难想象,一个只期望老板超生理负荷付出、超心理负荷冒险,却不允许老板获取超打工收入回报的社会,如何能够产生世界级的顶尖企业和一流企业家。

超常回报,是对超常付出、超常冒险的一种奖励,只要这种付出,这种冒险是在法律允许的范畴之内,那么,多么超常的奖励都算合理。企业家以慈善捐款回馈社会,应该是一种额外的美德,而不应该是一种分内的义务。

而且,对急于扩大内需的中国经济来说,富人花钱消费甚至挥金如土,也谈不上是一件坏事。当然,如果能够鼓励富人在必要的消费之外,能把更多的利润用于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经济的企业扩张之中,能把更多的余钱用于慈善捐款之上,那更是一件好事,但这种鼓励,不仅应该体现在道德要求、文化培育之中,更应该体现在税收奖励机制之中。

  让“为富不仁”的行为代价高昂

但是,在中国,笼统地谈论超常付出、超常冒险应该得到超常回报,就像笼统地指责中国人的“仇富心态”一样,重一点儿说,是有意无意地回避目前中国的主要问题,轻一点儿说,至少是言不及义。

中国人气很高的网站天涯社区上有一个帖子,如此为“仇富”一词正名:“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已经成为全民共识的今天,中国人并没有从整体上仇视富人,甚至许多富人还是大家的偶像,但对于那些不正当致富、为富不仁的富人的确没有好感。”

该帖这样询问:“要问中国人何时才不仇富?答案是等到建成共同富裕的小康社会,大多数中国人成为中产的时候;等到法制完善到非法致富比跳火坑还危险的时候;等到舆论强大到不道德致富者成为过街老鼠的时候;等到建立了起点公平、机会均等的社会秩序,穷人可以通过奋斗成为富人的时候;等到富人敢于曝光财富来源,敢于出自传,敢于争做民众偶像的时候;等到大多数富人乐善好施,以慈善回馈社会的时候;等到每个人要成为富人都需要付出同等代价的时候……”

同理,中国企业家们的超常付出和超常冒险,也绝不应该是“超正当付出”或“超法律冒险”,只有在法律和正义范围之内的超常付出和超常冒险,才理应获得超常回报。

要做到这一点,仅仅靠道德说教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完善那些规范致富渠道、规范致富手段的法律,即使难以在动机上消除老板“为富不仁”的冲动,也应该力争在实践中使老板“为富不仁”的行为变得代价更为高昂。

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富人的豪宅,才会成为一种积极正面的激励,一个值得自豪的榜样。

(摘自《所谓中产》,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7月版,定价:2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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