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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呆之后的遐想

2007-12-01 11:37:00 来源:书摘 于一夫  我有话说


春天是美好的――风和日丽,万物生长,一片生机盎然。对于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师来说,春天又是忙于招生和为毕业生离校做准备的季节――除了按部就班的正常授课外,招生工作中的命题、考试、复试、录取,一环紧扣一

环,再加上在校研究生的论文开题、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忙得不可开交。这些工作,一年又一年地周而复始。在通常的情况下,按既定程序逐项进行就是了,原本没有什么值得书写之事。

今年却不同。同样是在周而复始的运转中,却遇到了前所未见之怪现象。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在招生过程中,竟有考生或考生家长直接给老师送钱,数额达万元以上。这种事情,过去早有耳闻,今年却是亲历了。面对摆在面前的钞票,惊得我目瞪口呆。左看右看,它仿佛已经不再是普通的纸币,而变成了定时炸弹,弄不好就会把坐在面前的我以及我所在的学校,甚至把整个国家炸得粉碎。我当即表示:“快请收起,这钱可收不得,否则你我会犯错误。莫非你们要把老师送进监狱?”直到来人把钱拿走,我的怒容也才渐趋平缓。

事后回味,我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恐惧之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遐想。

  遐想一:考生和家长为什么要给老师送钱

考生和家长之所以要给老师送钱,根本的原因是由于考研竞争非常激烈,必须名列前茅才有可能被录取。家长为使考生能够脱颖而出,遂出此下策。其用意很明确,就是希望让老师给点“照顾”。说得婉转一些,叫做“划划重点”;说得露骨点,就是向其透题或在评卷时“高抬贵手”,以便使考生能够得到好成绩。就其性质而言,这是一种明知故犯的行贿行为,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

考生和家长不会不知道,贿买老师是一种非法行为。那么,为什么又会出此下策,硬要不惜血本拿重金向老师行贿?据我听到的说辞是:“现在办什么事不这样?别人都这样,我如果不送,岂不吃亏了!”这种说辞,或许道出了某些考生和家长的心理。但是,如果招考竟到了这步田地,那研究生教育也就变味了。难道中国的高等教育已堕落到如此不堪的地步?果如是,那可真的是无可救药了。

  遐想二:老师应不应该收考生和家长送来的钱

答案是明确的:当然不应该收,收了就是受贿。这是一种没有争议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会连这点起码的常识也没有。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并非所有的教师都能自律。依旧有考生和家长一再向老师送钱的事实就足以反证:确有一部分教师乐于收钱――如果所有的教师都拒收,那么此类现象早就绝迹了。想到这些,我作为一名从教近半个世纪的老教师,感到羞愧与悲哀!

遐想三:教师收了考生和家长送来的钱,该会怎么办

这个问题,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因为本人从未偷吃过此类禁果。不妨设想一下:教师一旦收了考生(或家长)的钱,他可能会怎么办。

第一种情形,“受人之托,成人之事”,他会对该生给予特殊“照顾”,变着法儿将其录取,这样才能向对方有所交待。然而,一旦照顾了某人,对其他考生来说就是绝对的不公正,甚至使整个招考蒙受耻辱。

第二种情形,也许经过他的“热心帮助”,考生仍然未能考出好成绩或因“运转不灵”未能被录取。那么,送钱的考生或家长就会对该教师产生怨恨,认为他拿了钱却不诚心帮人家办事,骂他“太黑”,最终引来一身臊。

第三种情形,收钱的教师也许会这样想:“我看那送钱的家长像个贪官,要不他怎能拿这么多钱白白送人?既然推不掉,不收白不收。”这种遁词不成道理。其一,你怎能断定送钱的家长就是贪官?其二,退一万步,即使对方是贪官,你自己也陷入了“黑吃黑”的泥潭。

遐想四:教师将送钱的考生录取将引起什么后果

如果教师将送钱的考生录取,至少会产生以下几种效应:

第一个效应,是损伤自身的声誉。考生报考某教师的研究生,原本对其怀有崇敬之心。一旦教师收了考生的钱,则会使考生对他的崇敬之心顿减,表面上仍会对其毕恭毕敬,但内心里则会瞧不起他,因为他已失去了人格的魅力,不值得被人尊重。

第二个效应,是对学校的损伤。如果考生通过送钱而进入大学的殿堂,他就会认为:既然我是花钱进来的,别的同学也是如此。由此对学校产生蔑视心理,认为校规、校纪乃至党纪、国法都是摆设,以后在考试中作弊、写论文时抄袭剽窃……还有什么不敢干?它对学校的伤害将会持续地发酵。

第三个效应,是对考生心理的伤害。尚未入学就体会到了行贿的手段果然有效,遂更加强化了“不花钱办不成事”的潜意识,深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以后面对求职、晋升等门槛时,都会以钱开路――一个天真的青年有可能从此走上邪路。

第四个效应,是对国家教育体制的伤害。考生尝到了送钱就能入学的“甜头”,也由此而懂得了权力可用来寻租的道理。将来一旦掌握了某种权力,反过来他又会去搞权力寻租,收取别人的贿赂。这样,研究生教育也就彻底失败了,它不会为国家培养出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英才,而将是造就一个又一个善于投机弄权的歪才。

遐想五:世风何以如此低下

当前的社会风气不好,已是不争的事实。执掌公权力的部分官员贪污、受贿已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买官卖官也已司空见惯。尽管一批批贪官污吏纷纷落马,但贪贿之风却未能得到遏制,可见官场的腐败已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想起来令人痛心。问题的严重性在于:腐败之风已经蔓延到社会的各个层面――银行的某些从业人员大肆侵吞巨款;手握发包权的官员在建筑承包中收取巨额回扣;相当一部分工商企业制假售假和坑蒙拐骗;某些医疗机构狠宰病人……如此等等,足见整个社会已经大面积发炎。更可怕的是,教育这一原本圣洁的领地也受到巨大冲击,部分教师的职业道德沦丧,突出的表现就是在招生中舞弊以及在科研中公然抄袭剽窃。按理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为国家培养人才的摇篮。然而眼下的事实却是:作为最后一片净土的高等学府也面临“失守”的危险。如果学校的阵地全面失守,那么学校所培育的苗子,就会在泥潭里生长,从根子上烂掉。本应是栋梁之才的后备军,将会沦落为朽木粪土,那么,国家的未来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就不难想象了。

遐想六:教师能否坚守师德底线

上述几点遐想,颇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然而却并非空穴来风或庸人自扰。古今中外,因腐败而导致亡党亡国的事例不胜枚举。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笔者想要说的是:在当前腐败横行的社会大环境中,“糖衣炮弹”已经不再是天方夜谭,而是现实的危险,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向我们袭来。知识分子向以高洁自许,崇尚师道尊严。作为一个学者,至少应该有自尊心,要自珍、自爱。只有树立起端庄的人格才能受人尊敬。身为研究生导师者,在色彩缤纷的大千世界,为人处世更要把握住一条底线。类似在招生中收钱以及做学问中抄袭剽窃,就是绝对碰不得的高压线。既然选择了教师的职业,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就须板正自己的身段,不可因小失大,留下让后人嘲讽和诟病的把柄,更要防止一不小心掉进万劫不复的炼狱。

最后,奉劝有志于深造的考生和家长,要以真才实学和优异成绩在竞争中取胜,千万不可采用送钱之类不正当手段去贿买老师,这种错误犯不得。一位到香港读书的研究生因给导师送钱而被判刑,就是前车之鉴。请君务必听此劝,不可重蹈覆辙。否则一害自己,二害老师,三害国家,切切不可为之!

(摘自《法学家茶座》第16辑,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7月版,定价: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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