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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始末

2008-02-01 16:31:00 来源:书摘 熊坤静  我有话说


马明方

1980年6月24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80)65号文件,批准了中央组织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提出的关于为“新疆马明方案”平反的报告,该文件称:“事实证明,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是林彪一伙和康生等人制造的一起冤案,应推倒强加给马明方、张子意等同志的一切不实之词,彻底平反,恢复名誉。”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迪化抗日 虎口脱身

1937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与新疆边防督办盛世才建立了新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同时,在省城迪化(今乌鲁木齐)设立了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陈云为首任中共驻新疆代表兼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主任。此后,应盛世才的要求,我党相继抽调了70多名干部,由盛世才安排进新疆的群众团体、政府机关以及财税、文教、新闻、军事等部门工作。在继任中共驻新疆代表邓发(化名方林)、陈潭秋(化名徐杰)的领导下,他们克服了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等诸多困难,严于律己,勤奋工作,坚决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为巩固新疆这个全国抗日的大后方,保障新疆这条重要国际交通线的畅通,并为推动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很大贡献。与此同时,我党还从“新兵营”和延安抗大等处挑选了43名干部、战士进入新疆航空队学习飞机的驾驶和修理等技术。另外,在1939年秋至1941年夏期间,我党有一些残疾军人来到迪化养病,还有一批干部自苏联回国途经新疆时,由于经过兰州、西安去延安的道路被国民党派重兵封锁,使他们被迫滞留于迪化。曾担任过中共陕北省委书记、陕北省首届苏维埃政府主席等职,并于1938年赴苏联治病和学习的马明方,在1941年回国时,也被阻于此。遵照党中央的指示,他在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担负起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本质上善于趋炎附势、政治投机的盛世才,其结好苏联、联合中共的根本目的是想夯实他在新疆的统治基础,巩固他在新疆的“土皇帝”地位。

国内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顽固派不断掀起反共逆流,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八路军处境维艰;国际上,由于苏联被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自身难保,无暇东顾,更无能为盛世才当局提供帮助了。于是,盛世才决定更换门庭,投靠蒋介石,大举反苏反共。

1942年9月初,盛借口“容易保护与免被国民党发觉”,先是将分住在羊毛湖、“新房子”招待所和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的中共党员,全部集中在八户梁原土产公司的一个仓库院内,继之又分批将他们软禁起来,使未及撤离的在新疆的中共党员及其家属子女128人全部失去自由。

自1943年2月7日夜起,盛世才撕去伪装,正式抓人,至4月13日,入狱的中共党员干部已达60人。

自3月10日起,蒋介石派驻迪化的所谓“特派新疆审判团”,伙同盛世才对狱中的中共党员进行了历时3个月的审讯迫害。期间,有15名中共人员被提审,其中对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的刑讯逼供尤为惨烈。但陈潭秋等人始终坚贞不屈、据理驳斥,使敌人的多项阴谋归于破产。9月27日,经请示蒋介石批准后,盛世才最终以莫须有的“危害民国”罪,将陈潭秋、毛泽民和林基路秘密杀害。

为了抗议敌人的虐待和暴行,狱中的中共党员发动联合绝食斗争,另外,狱中党组织看穿了盛试图以当“工犯”的手段来收买中共同志的诡计,便领导大家坚决抵制,也取得了胜利。

盛世才调离新疆后,吴忠信于10月初被蒋介石任命为新疆省主席。上台伊始,他就把盛世才软禁的中共人员几乎全部投入监狱。

在吴忠信集中精力对省政府实施改组之际,处于混乱中的监狱就非常有利于被集中关押在各牢房的中共党员之间的联系。于是,以张子意、马明方等为核心的狱中党组织在总结前一阶段的斗争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制订了新的对敌斗争方针与策略,适时提出了“百子一条心,集体无条件释放回延安”的口号,使全体中共党员更加紧密团结起来,连续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反普遍审讯斗争和集体绝食斗争,有力地揭露了盛世才残酷杀害陈、毛、林的罪行,挫败了国民党策反中共人员的图谋。

中共党员在新疆被软禁关押的消息,很快即由共产国际转递给中共中央,党中央又迅速电请在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工作的周恩来设法营救。经多方努力,国民党当局迫于压力,遂于1946年4月同意释放新疆在押中共人员。

历经一个月的长途跋涉,行程3000多公里,这批被释放的人员终于在7月11日胜利回到延安。不久,马明方、张子意除向刘少奇口头汇报了中共人员在新疆狱中斗争的情况而外,还认真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写出了《在新疆监狱中反法西斯斗争经过报告》,报送中央组织部。原新疆航空队中共党支部提交了《航空队党支部关于在新疆学习与生活情况给中央的报告》。经过3个月的休整之后,这批中共党员,又奉命奔赴新的工作岗位,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捕风捉影 旧事生非

“文革”爆发后,以极“左”面目出现的林彪、康生等人提出“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反动口号,鼓吹“凡是解放前被国民党逮捕过的人,过去所做结论一律作废,重新审查。”于是,在席卷全国的“揪叛徒”的风潮中,继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之后,“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也悄然出笼。

由于南开大学“八一八”群众组织在康生等人主抓的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中首立“战功”,于是该大学的另一个名叫“卫东”的群众组织也奋起直追。1967年5月的一天,该群众组织在抄家时发现一张包括李宗林在内的解放前从新疆国民党监狱获释回来的130名中共人员及其家属子女的合影照片,继之顺藤摸瓜,通过调查档案又发现一份当年在新疆被国民党逮捕入狱的中共人员名单,以及国家第三机械工业部和民航总局等单位向他们介绍的有关陈潭秋、毛泽民等被捕、牺牲的零碎情况后,便做出这样一个“推理”:李宗林与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一起被捕,惟陈、毛、林被害,而李宗林、马明方和张子意等却被释放,那么李、马、张等就极有可能在狱中变节,出卖了陈、毛、林,而与李合影的那100多名中共党员也就很可能都有叛变问题。于是决定继续调查,深入“挖掘”,并得到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的吴法宪的支持,同时对此颇感“兴趣”的林彪之妻叶群,也派其弟叶镇插手此案。

11月初,随着由吴法宪、李作鹏和叶群等领导的中央专案组第二办公室主管的中央“四三”专案组(意为新疆监狱问题的要害是1943年的问题)的成立,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被正式立案,对外代号“五二六”。经过康生审定,在当年被无条件释放返回延安的人员中,现已在党、政、军系统担任高级领导职务并有代表性的马明方、张子意、方志纯、高登榜等20人被列为该专案组直接审查的对象,其余均由所在单位“立案审查”。

对于“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虽然联合调查组曾两赴新疆,但由于得到的是“死材料”多,“活材料”少,而且无法证实他们所要“证明”的问题,因而当“四三”专案组刚成立不久,中央二办主管该案的吴法宪就指示专案组:“材料不少了,现在要突击审讯,要他们的口供。有口供就可以定案……其他组都有战果,就是我这个司令管的这个组报不出战果。”为此,他责令专案组“把人分成三班倒,日夜审讯”,“案犯不老实就铐起来”,“对他们不存在什么车轮战、逼供信”。从此,该专案组对所列“案犯”大搞刑讯逼供,使用了车轮战、“坐飞机”等酷刑,逼取其所需要的“口供”。与此同时,专案组还对当年的敌特人员如原国民党中统局特务郑大伦和真正的大叛徒徐梦秋等进行了反复审讯,通过逼供、诱供、指供,制造伪证。尽管如此,专案组所掌握的材料仍不能证明这些同志有叛变行为,相反倒能说明他们是狱中斗争的真正英雄。但是,林彪、康生和江青等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即为了打倒一大批老干部,他们置那些言之凿凿的证据材料于不顾,而企图以郑大伦、徐梦秋提供的假供为依据,通过刑讯逼供迫使当年这些曾在新疆狱中备受折磨而坚贞不屈的同志承认其是“叛徒”,结果自然是枉费心机,惨遭失败。在此情况下,康生于1968年6月1日听取了专案组的汇报,并斥责专案人员说:“我的初步印象是,你们思想有些乱,工作有些慢,力量有些散。本来,马明方专案比较起来,是比较容易进行的专案,因为有大量的材料,有很多敌伪人员都在……”实际上,康生对被列为审查对象的这些同志当年在新疆监狱斗争的情况和出狱的经过是清楚的:1946年7月11日,当这批人员无罪获释回到延安时,他曾亲自去七里铺欢迎;当这批人经过严格审查并进行休整后,他又参与了为其分配工作。然而现在,他却睁着眼睛说瞎话:“新疆案子有一个重要特点:马明方、张子意、方志纯等这帮人捏成了一个组织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党隐瞒,销毁证据,掩盖他们的叛徒面目,这是不要费多大劲就能想到的。”他甚至还无中生有地说:“这些人出来前,派人和张治中谈判,以要出材料作交换条件。张治中是国民党的代表,这些人不仅是集体隐瞒,而且和张治中一道合伙欺骗我们党,投敌叛变。他们在监狱和国民党合伙销毁证据,然后和国民党一块儿潜伏到我们党内,集体向党隐瞒。”

在康生的这次讲话后,“四三”专案组进行了整顿,并写了书面检讨,其党支部副书记也被调离,返回原单位。为了实现“九大前将叛徒、特务清除出党”的阴谋,林彪、康生、江青等迫不及待地要给马明方等定性、定案。8月11日,康生在另一次讲话中说:“马明方专案,能定:一、叛徒问题,可定;二、投降国民党问题,可定;三、包庇特务很突出,可定;四、特嫌;五、高岗反党集团。”于是,当年从新疆监狱集体获释回到延安的这批同志便被定为“马明方叛徒集团”。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感到心虚。为了搜罗、补足“证据”,专案组于1969年3月又派人到新疆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调查。在有些地方,他们甚至掘地三尺,翻挖一通,却依然是空忙了一场。即便如此,马明方等还是被康生强行定了案。

  历经周折 沉冤得雪

1971年,九・一三事件发生后,周恩来开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不久,中央对当时遍及全国的各种冤假错案进行了清理、复查和平反。蒙冤负屈的马明方等同志也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向中央申诉,给毛泽东、周恩来、叶剑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写信,反映受害情况,说明事实真相。

1974年,北京航空学院的李长喜、罗世忠和王精业3人受命对该学院原党委副书记程九柯的历史及其有关人员的问题进行复查。经过5个月的调查后,他们于次年3月向中央书面报告了调查情况和结论。报告分析“马明方案”久拖不决的主要原因是“有些专案组还带着老框框”,“中央二办曾封存过新疆敌档中有关说明这批人无问题的材料,不让下边查阅和引用”,以及“等待中央专案组统一做结论”。并明确指出:大量的材料说明,这些同志根本不是什么“叛徒”,而是英勇斗敌的英雄。其释放是无条件的,过去那种因为他们都加入了国民党甚至特务组织,所以才被张治中释放的说法,纯属讹传,应予否定。与此同时,毛泽东就此案作出了指示:全国冤案太多,各个专案都已搞了多年,再不结案,非把人整死不可。因而毛主席要求先把关着的人放出来,按不同情况分别结案。年底,中央三办奉命对“马明方案”进行复查、结案。他们在查阅大量的敌伪档案材料和曾被吴法宪等扣押的档案材料之后,发现了许多能够确凿证明马明方等在狱中斗争坚决、表现很好的证据。与此同时,他们又重新提审了郑大伦,并调查了其他几个曾提供过重要伪证的人,从而弄清了原专案组据以“审查”、“定案”的所谓“活材料”的来源。据此,他们于1975年3月写出了对该案的复审报告,从根本上否定了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的存在。报告上呈中央,周恩来阅后批示:把复审报告压缩到1500字左右,改为平反报告。同时周总理还让秘书将张治中致毛泽东的信中有关中共人员当年在新疆监牢的表现部分摘录下来,抄送中央三办,以作为这些同志在新疆狱中斗争的佐证。

中央三办按照周总理的指示,很快写出《关于新疆马明方案的平反报告》,呈报上级,中央办公厅于7月31日以中办发(1975)10号文件将该报告转发各省军级单位。文件下发后,虽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局限,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平反尚留有一定的尾巴,特别是对于原新疆航空队的中共人员,遗而未决的问题就更多。

粉碎“四人帮”后,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于1977年下发了(77)政审字第13号文件,否定了“叛徒集团”的问题,但依然认为航空队的这些同志犯有“政治错误”,引起原新疆航空队中中共人员及其家属的不满,他们于是继续申诉。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高登榜、谢良、吉合等15位同志于1979年9月20日联名上书邓小平和胡耀邦,恳请中央彻底解决“马明方专案”中这些人的问题。信中说:“1975年7月19日,中央三办虽宣布了为这一案平反,但很不彻底,因而很多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在宣布平反的同时,却又说立案审查是因为‘有人揭发’,‘是完全必要的’,这无异于为林彪、康生、‘四人帮’开脱罪责,说明他们一贯正确,诬陷、迫害我们有理,被他们迫害致死、致残是应该的……更成问题的是:平反报告只限于对中央‘过去已定为叛徒的应予平反’,而对当时全国各地立案审查的一百多人和受株连的大部分同志则没有认真予以平反,这都是很不公道的……另外,中央专案三办的平反报告只用中央办公厅名义转发,而文件发的面很窄,许多同志根本看不到……因此,这一案中许多人至今仍背着‘叛徒’的罪名,心情很不舒畅;一些能工作的同志也未分配工作,他们生活上的许多困难也未能得到解决。”为此请求“以中央名义给所谓‘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彻底平反,推倒强加给有关同志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因此案受到诬陷、打击、株连的同志一律平反昭雪。”胡耀邦阅信后当即作出批示:“照转。请邓副主席批示,任穷同志办。”此后,中组部多次召开由有关同志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并依照高登榜等同志的要求,与总政治部联合写出《关于为“新疆马明方案”平反的报告》,上报中央后得到批准,于是便产生了中发(1980)65号文件。

大浪淘沙,历史终究恢复了其本来的面目,存在数十年且历经曲折的“新疆马明方叛徒集团案”最终沉冤得雪,这对于此案中的一大批蒙冤负屈者及其亲属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安慰。

(摘自《世纪风采》2007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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