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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与人情

2008-04-01 14:23:00 来源:书摘 田夫  我有话说


1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有一副名联,叫做:“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世事虽纷繁如棋,究其根本,不外乎黑、白两色,也即孔夫子所谓的“君子喻于义,小人

喻于利”的义利两端。

义是以天下为己任、匡时救弊的责任,是普天下共倡之、共守之的最大社会公约。利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的物质因素。游刃于公义与私利间的种种必要和诀窍,便是世故人情,也即曹雪芹所谓的做人的学问。

做人的学问无疑是我们特有的国粹。我们若说某人尚欠老练,听者一定明白,这绝不是说某人业务上不够精进,而是说他在人情方面尚欠圆通,不够世故。作为教育的一大组成部分,人们打从孩提时起,便被灌输以种种做人的规矩与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做人的学问往往比做事的学问更具有实用价值,更重要也更难掌握。做事仅靠技术就能臻于佳境,做人则是一门弹性极强的艺术,讲求的是无法量化和复制的分寸感,做事学一次即有毕业的可能,做人却要活到老学到老,要一辈子下功夫。

做人的着力点又全在一个“礼”字上,礼貌之礼、礼节之礼以及礼物之礼,唯有礼,才是调和公义与私利的最为有效的武器。

在我们并不贫乏的词汇中,礼貌之礼或礼节之礼以及礼物之礼,偏偏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对应字。无礼之礼,指的是礼貌;拘礼之礼,指的是礼节;送礼之礼,指的是礼物。

我们必须学会与人相处,而礼则是使彼此融洽的必不可少的另外一种话语,一种以自我矮化和自我牺牲为前提的话语。

送礼者通常都会小心翼翼地把财物之类的东西喻为自己的心意,受礼者接受的明明是财物,说的却是领情之类的遁词。似乎送礼者的心意比礼物更重要,而他之所以接受对方的馈赠,也是出于不违拗对方心意的良苦用心,也就是说,他注重的仅是送礼者的一番心意,而非礼物本身。

礼一旦成为表现真诚的一种心意流露,便具备了无坚不摧的行为力量。

正因为如此,拒绝一个人的礼物在注重和谐和默契的社会里无异于当面毁约,这在人际关系中是极为忌讳的,其行为足以使一个原本有理的人从此处于劣势,并且让你蒙受不通人情的骂名。而人情又是你安身立命须臾不可或缺的通行证。

因此,在巨大的人情攻势面前,公义仅仅只是双方交易的一个筹码。讲价条件往往与对公义的损害程度相对应,对公义的损害越大,就意味着你所握有的讲价条件也在相应增大。

2

河南内乡县旧县衙的门楣上有一幅很不一般的横匾,匾上是这么六个字:“天理国法人情”。这比印象中的明镜高悬之类的高调现实多了。

要想看透我们祖先的行政与决讼,单看这六个被高高挂起的大字就足够了。

西汉末年,大名士卓茂被任命为密县的县令,有一个百姓慕名上告,告发其所在村的“村干部”(亭长)接受了他的米和肉等贿赂,要求上级领导依法惩处。

官府明文规定当官的不能收受老百姓的礼物,这是公义。可在现实生活中,当官的又都普遍接受来自老百姓的馈赠,这是人情。

告状者明显是冲着卓茂的名气来的,案子不好不接。卓茂又是如何摆平这件事的呢?史书上说:卓茂先是屏退左右,然后问那位告状的:是亭长向你索要的呢?还是你有事求他?抑或是你们关系原本就不错,你才送他?

那人说:是平时关系不错的缘故。

卓茂又问:既然如此,为何又要告他?

那人说:我听说贤明的亭长,能使百姓不畏惧他,他也就不会从百姓那里得到东西。我因为畏惧,不得不巴结他。他既然接受了我的贿赂,我就有权告他。

看来那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可没少吃他的米、肉,要知道,一个小百姓要走上控告父母官的道路,就是放在今天,也是需要十二分的勇气。那人的言下之意,也有碰上了好领导的扬眉吐气。

可是,他高兴得太早了。

卓茂说:你做人太差了,人之所以异于禽兽,就是因为懂得友爱,懂得相互敬重。现在邻里之间尚且相互馈赠,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相互联络感情的方法嘛,何况官民关系!当官的是不能凭借权势强行索要,可是,人活一世,群居杂处,就会有礼尚往来。你不想这么做,难道你能远走高飞、从人间蒸发了不成?再说,那位亭长的政绩很不错,逢年过节迎来送往,这很正常嘛。

卓茂的谆谆教诲不但没把不识趣的小百姓说明白,反倒把他弄得更加糊涂了。

那人说:既是这样,我们的法律为什么要禁止官吏受贿呢?

这算是问到点子上了。

卓茂的回答是:法律是强调大的道理,礼节却要顺乎人情世故啊!就像现在这样,我礼貌地接待你,你肯定不会怨恨我。如果我跟你打起官腔,你必定手足无措。你回去好好想想。(见《后汉书・卓茂传》)

话说到这份上,就没什么不明白的了。所谓的正式规定,不过是一纸空文,是当不得真的,除非你能从人间蒸发,否则你便不能不注重人情世故。

卓茂的话为我们描绘了一幅公义与人情之一体双面的关系图谱,所谓的公义,体现的仅仅是普遍的价值或普世的理想罢了,而人情顾及的才是最具体最现实的利害关系。

公义与人情,一虚一实,犹如铁道之有二轨,虚者予人以信心和希冀,实者教会你基本的生存方法与规矩,此虚实二轨,兼及公理与私意、正义与陋俗、制度与权变、面子与实质等看似对立实能并行不悖的问题,人们在进行个体利益的公式换算时,往往要与普世的公义相抵触,如何调和这其间的尴尬,就足以考验一个人的人生智慧。所以大才如曹雪芹,也不得不把人情世故当学问和文章。

故事里的小百姓状没告成,反倒接受了一回思想上的再教育,这回总算明白了,也服气了,史书上就是这么说的,“于是人纳其训”,说明接受教育的并不止一个人,而是一大批。

3

因为人情远比公义来得重要,所以老百姓的维权,往往不是寻理,即考虑在法理上战胜对方,而是寻求关系,希望能在人脉上取得优势。

老百姓宁肯相信后者,也不会寄望于前者。因为掌握权力的官吏纵然会如人们所希冀的那般公正廉明,却也是老百姓所无法把握的。唯有过硬的关系,才足可叫人放心。

《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说的是薛蟠伤人的命案,原文是:

如今且说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来审。那原告道:“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是拐子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胁财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做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地之恩不尽!”

冯家出了人命案,却投告无名,这便是遵循正常的法律渠道得来的结果。故事接下去说:

雨村听了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

冯家好不容易盼到新官上任,一切似乎又回归到司法的正常轨道,苦主家似乎又获得一次出头的机会,新官一开始也颇有一副秉公而断的气魄,书上说,贾雨村立刻发签,将凶犯族人拿来拷问。可见贾雨村问案至此,尚无徇私之心,接下去的情节发展,便全不一样了。故事接着说道:

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子,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雨村心下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门子服侍。

雨村因问方才何故有不令发签之意。这门子道:“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做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

这门子接下去说:“方才所说的这薛家,老爷如何惹他!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分面上,所以如此。”

就连门子都说这官司并无难断之处,可见案情昭然,一件并不难断的案子却能一拖一个年头,无人接手,可见官司的输赢并不是靠案情说话,而是靠门子所说的“情分面上”。

我们再来看看凶手薛蟠的情面: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

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依门子的解释是:“这四家皆联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今告打死人之薛,就系丰年大雪之‘雪’也。也不单靠这三家,他的世交亲友在都在外者,本亦不少。”

门子最后说:“老爷如今拿谁去?”是啊,薛家的背景在那里摆着,要秉公而断,便要冒得罪四大家族的巨大政治风险。雨村犯难了,只得去请教门子:“只目今这官司,如何剖断才好?”

门子笑道:“老爷当年何其明决,今日何反成了个没主意的人了!小的闻得老爷补升此任,亦系贾府王府之力,此薛蟠即贾府之亲,老爷何不顺水行舟,作个整人情,将此案了结,日后也好去见贾府王府。”

雨村道:“你说的何尝不是。但事关人命,蒙皇上隆恩,起复委用,实是重生再造,正当殚心竭力图报之时,岂可因私而废法?是我实不能忍为者。”

请注意“因私而废法”这几个字,贾雨村能有如此一说,足见他心如明镜,也足证古来“因私而废公”的枉法之徒,心里并非没有是非、没有公义,只是是非敌不过利害关系,公义敌不过人情罢了。跟这等人讲道理实属枉然,因为他们并非不明理,而是更明于利害计算,故此对他们最有效的话语只能是利害关系。可悲的是,小百姓掌握的往往只是无足轻重的理。

故事接下去说:门子听了,冷笑道:“老爷说的何尝不是大道理,但只是如今世上是行不去的。岂不闻古人有云‘大丈夫相时而动’,又曰‘趋吉避凶者为君子’。依老爷这一说,不但不能报效朝廷,亦且自身不保,还要三思为妥。”

说大道理、唱高调者,仅是一种说唱的功夫罢了,依门子的说法,在世上是行不通的。故事的最后结局是:

至次日坐堂,勾取一应有名人犯,雨村详加审问,果见冯家人口稀疏,不过赖此欲多得些烧埋之费,薛家仗势倚情,偏不相让,故致颠倒未决。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

不管贾雨村如何忸怩作态,场面上的大话最终还是敌不过私底下的利害计算,冯家一条人命,最后还是作了他讨好四大家族的一纸人情。

小说中的冯家,自知势单力薄,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敢奢望有“杀人者偿命”的真正公平。他们所期望的,只不过是多得一点烧埋银子罢了。我们为冯家计,这实在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与其去主张毫无可能的公义,不如在实际的补偿上下功夫。

冯家伤了一条命,告了一个年头,最后得了许多烧埋银子,如果我们把这一切名之为次公平,意思是比真正的公平低一个等级的公平,你就会发现,所谓的次公平,确实是最适于弱势者的一种维权方式。

事实上,小百姓也早就学乖了,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在主张自己的权益时,都会自觉地降格,退而求其次,只要能满足次一等的公平,像小说中的冯家一样,他们“也就无甚话说了。”

摘自《位子决定脑子》,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定价: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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