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利他行为与利己动机

2008-04-01 16:48:00 来源:书摘 董志勇 我有话说

“利他行为”在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有利于他人的行为。他要求人们在短时间内做出个人利益的牺牲,以产生正的外部效应。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对利他行为进行定义:从结果上讲,只有确切地产生了利他结果的行为才是利他行为;而从动机上则不要求行为产生特定的结果,只要行为的发生出于人的利他心,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种行为

是利他行为。这两种不同定义的冲突突出地表现在哲学界对道德评判标准的“功利论”和“义务论”之争上,由于篇幅所限,这里将不再对这一争论做更深的说明,但是我们应该明确“利他主义”的定义是多角度的。由于行为经济学强调的是人的行为模式,它更注重于行为动机与行为活动本身之间的因果联系,所以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利他行为”应当从利他动机的角度来定义,不过,有利他动机的行为会产生利他的结果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只是我们认为这种结果的产生并不是必然的。

在利他行为发生原因的问题上,心理学界基本达成了一种共识,那便是利他行为一定是由利他动机直接产生的,利己动机不可能直接产生利他行为。但是我们将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说明,尽管利他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利他心,但是主导这种行为的最原始的动机却是人的利己心。

具体地,从下面的行为模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利他行为是怎样由人的利己动机引起的。

利己动机――利他动机――利他行为――利己目标

行为主体为了利己的目标而产生了利己的动机,并且在实现自己的利己目标过程中发现这一利己目标的实现是需要某些利他行为为手段的,这种“发现”的过程便是利他动机形成的过程,而形成的利他动机又成为利他行为发生的直接推动因素。这便是怎样有利己动机导致利他行为的主要机理。但是在这里,有些问题我们不得不去明确。

社会学把生物的“利他行为”分为以下三种:“亲缘利他”、“互惠利他”、“纯粹利他”。

亲缘利他,是指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为自己的亲属提供帮助或做出牺牲,例如父母与子女、兄弟与姐妹之间的相互帮助。一般情况下,这种以血缘和亲情为纽带的利他行为并不含有任何“功利”的目的,因此有人把它称为“硬核的利他”或“硬利他”。这种利他并不难于解释,因为它并不牵涉十分明显的动机问题,它不过是一种大部分生命体都具有的本能的表现罢了。

下面是生物学界关于“亲缘利他”的部分新的研究成果,在这里,“亲缘利他”被认为是带给了物种在接受自然选择的过程中较强的竞争力。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是在大脑并不健全的其他的动物种群中,“亲缘利他”行为的发生也没有离开某一“有利于后代和种群生存繁衍”的目标,“亲缘利他”尽管并非完全由动机引致,但在客观上却成为种群作为一个整体利己行为的体现。

根据生物学中的某些研究成果,“亲缘利他”对生物个体来说并非是没有“回报”的。根据生物学中的“亲缘利他”理论,生物个体的进化取决于“基因遗传频率的最大化”,能够提供“亲缘利他”行为的物种和生物个体在生存竞争中具有明显的进化优势。因此,“亲缘利他”不仅在人类社会,而且在整个生物世界都是一种非常稳定、非常普遍的行为模式。例如,当幼鸟遇到攻击时,许多鸟类父母都会挺身而出,用伪装受伤的方法把猛禽引向自己,从而使子女得以逃脱。在这一行为过程中,父亲或母亲虽然可能因此丧生,但由于父母与子女之间有l/2的基因是完全相同的,从“基因遗传频率最大化”的角度看,原则上只要能使2只以上的幼雏得以逃生,父亲或母亲做出的牺牲就是值得的。如果考虑到年幼子女丧生的几率要远远超过经验丰富的父母,这类行为对生物繁衍所具有的“效率”就更一目了然了。所以,无论在人类社会或生物世界,“亲缘利他”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上表现得尤为充分和感人。而随着亲缘关系的疏远,“亲缘利他”的强度也会逐步衰减。生物学家甚至设计出所谓“亲缘指数”,并根据它来计算“亲缘利他”行为的得失和强弱。在这方面,生物学与经济学所包含的内在逻辑相当一致:所有生命体的行为看上去总好像设法使“目标函数”中的某一价值“最大化”。有人曾经对《美国经济评论》和《美国博物学家》刊载的文章进行过比较,结果发现这两门学科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典型的论文都是运用优化的方法来预测某种现象,然后再做出统计检验。

所谓互惠利他,即没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为了回报而相互提供帮助。生物个体之所以不惜降低自己的生存竞争力而帮助另一个与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个体,是因为它们期待日后得到回报,以获取更大的“收益”。“互惠利他”非常类似于某种期权式的投资,与“硬利他”相比,这种利他有着更为苛刻的条件限制和环境要求,因为不是必然要发生的,所以有人也把它称为“软核的利他”或“软利他”。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利他行为是基于狭义的利己动机而产生的,尽管在动物界它也有所体现,但是只有在人类社会它才能如此完整而深刻地表现出来。

有一种生活在非洲的蝙蝠,以吸食其他动物的血液为生,如果连续两昼夜吃不到血就会饿死;因此,一只刚刚饱餐一顿的蝙蝠往往会把自己吸食的血液吐出一些来反哺那些濒临死亡的同伴,尽管它们之间没有任何“亲属”关系。但生物学家发现,这种行为遵循着一个严格的“游戏规则”,即蝙蝠们不会继续向那些“知恩不报”的个体馈赠血液。显然,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互惠利他”。在人类社会中,“互惠利他”则表现得更加广泛,几乎在任何领域,都有形形色色的“互惠利他”行为的存在,事实上,也正是人类理性的互惠,才使得贸易成为可能,并构建了社会信任与社会公平的基础。

传统的西方经济学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对“互惠利他”行为作出了解释,当“施惠者”与“回报者”换位时,同样数量的资源将产生更大的“边际效用”。不过,由于“施惠”与“回报”存在着时间差,从而使这种期权式的“投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互惠利他”必然存在于一种较为长期的“合作博弈”关系中,而且还要求形成某种“识别机制”,以便抑制个体的“机会主义”倾向。这种精密的“互惠利他”模型直到20世纪晚期才由博弈论专家阿克塞罗德建立起来,但它的基本思想早在200多年前亚当・斯密论述那只著名的“看不见的手”时就已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在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人们的互惠性偏好的存在,产生了诸多与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相背离的地方,行为经济学正是从这里找到了突破口。

所谓纯粹利他,即利他主义者实施利他行为时不追求任何个体的“回报”,而只注重个人精神的满足。从经济意义上而言,这种行为的“投资风险”与“预期回报”存在着极大的不对称性,这是他与“互惠利他”最显著的区别,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把它们统一于人的“自利心”上,只不过“纯粹利他”行为是受一种广义的自利动机而推动的。这种行为体现于社会生活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道德”。

其实,还有一种利他行为在生物界中也不少见,例如,有一种被称为汤姆逊瞪羚的生物在遭受猛兽袭击时会表现出“利他行为”:当狮子或猎豹接近时,往往会有一只瞪羚在原地不停地跳跃向同伴们发出警告,并以此吸引偷袭者的注意力使其他羚羊有更充分的逃生时间。生物学家观察到,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行为方式,它只发生在最早发现危险的汤姆逊瞪羚身上。按照一般的行为原则,最早发现危险应该最早逃跑才是最佳的生存策略。但是汤姆逊瞪羚所表现出来的“英雄主义”显然放弃了在第一时间逃生的机会,并以此代价向同伴报警,却使自己暴露在捕食者面前。尽管汤姆逊瞪羚所保护的并非是它的子女或亲属,我们也不能得知那只勇敢的汤姆逊瞪羚何以会选择这种“死亡的舞蹈”,但我们可以感到他与亲缘利他的行为比较相似,而且在涉及整个种群的生存竞争的问题时,他的意义更为重大,因而尽管在定义上这种行为像是一种“纯粹利他”行为,但从内容上我们还是倾向于认为它是一种“亲缘利他”行为,或者说把它定义成为一种“拟亲缘利他”行为。

人的行为是多变而复杂的,无论分类多么细致、精确,也难免会有所遗漏,正所谓“科学就是一个无限地趋近于真实的过程”。

(摘自《行为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版,定价:48.00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