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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养老:一个现实的话题

2008-09-01 17:05:00 来源:书摘 奚志勇 我有话说

生、老、病、死是自然的法则,老是生命最后的阶段,只有通过老,走向生命的最终归宿,这才是完整的人生。

老对每个人来说都不会陌生,老永远是一个不老的话题。

当我们朝气蓬勃、血气方刚的时候,

是否会想到有一天耄耋白发,早已磨平了性格的棱角?老年不是每个人都可能经历的时光,能够享受老年生活的人是幸福的。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和价值观的急速变化,老年人的文化心理和价值观也在发生变化。在六七十年代,中国大多数的老年人恪守传统观念,为儿女操劳一生,到老年衣食有着落已感满足。然而,现代社会老年人不仅需要富足的物质生活,还需要健康、长寿、知识、幸福,需要得到精神慰藉,领受来自家庭、社会的尊重和关心。

20世纪美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要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依次为: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从马斯洛的理论出发,大多数人可能认为老年人这五种需要在他们进入老年之前,或者说在他们退出生产领域之前都已经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满足,因此老人退休以后,赋闲生活无忧无虑,就不再需要什么了。

其实,这种看法是错误的。

退休以后,老人所担任的社会角色不同了,他们的注意力从以前的关心团体而转向关心家庭、关心自我。

以前他们并不介意的事情,现在会变得敏感起来,在乎起来。他们期待子女尊重和精神安慰的愿望会变得十分强烈。这些心理需求若得到满足,可使老人感到精神愉快,出现良好的和谐的心理气氛;如果得不到满足,老人便会失望,出现异常的烦躁和不安的心理气氛。老年人长期生活在不良的家庭心理气氛中,会比青年人容易得各种身心疾病。

家庭养老的式微与社会养老的不足

韩老汉踉跄起身换掉了火炉中燃尽变灰的煤球,把水壶坐到炉子上之后,又抄起了双手,靠着暖烘烘的火炉打起了盹。

冬天了,院子里也没有了什么蔬菜可以收拾,再加上病弱的身体,韩老汉尽量不再出门。就像远在城里上班的儿子说的那样:爹,你就别再忙里忙外了,我又不是挣不了钱养不活你,你说你成天捣鼓那些破蔬菜干嘛呀?

韩老汉清楚,儿子说的都是对的,现在不比过去,吃穿都不愁,但是总感觉自从老伴“走了”之后,心里没了底,空落落地堵得慌,说不出来的滋味。隔一个星期儿子来一个电话,这时的屋里才有了一点声音和生气。儿子也接韩老汉到城里住过一阵,但他不习惯像牢狱一样的防盗门,也不会使用燃气灶,虽说院子里有很多老人,但是他听不懂他们的话,仿佛被人们舍弃了一般。儿子也曾经试探过韩老汉,跟他说起邻居家的老人在养老院养老的事情,韩老汉用很不屑的口气回绝了,使儿子再没敢提起,最后儿子只好将他送回了老家。

76岁的韩老汉,似乎只能守着这间老房子,伴着一粒粒燃尽的煤球度过漫漫寒冬了。眼前身子骨还能动弹,但是以后呢?到底要不要回到儿子那防盗门里的世界?

韩老汉的问题似乎是很多“空巢老人”共同的问题。

在我国这样一个老龄化社会之中,不论城市还是农村,空巢老人都占很高的比例,在这些空巢老人之中,大部分的老人都表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享受所谓的“天伦之乐”,在观念比较保守的农村,这样的老人占有更高的比例。

在西方发达国家,家务劳动已经商品化、社会化,各种照顾和资助性服务需求,已经大部分由社会来完成。我国社区服务尚不发达,养老服务仍然是在家庭范围内完成或由家庭提供。老人,特别是高龄、丧偶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对家庭的依赖程度更高。即使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对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低下的老年人,如果没有家庭这个稳定的载体,他们仍然不能安度晚年。

“真搞不明白,老人把他们辛辛苦苦拉扯大,长大了却让老人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太不像话了!”

山东农村某地村民在看到本村的老婆婆被儿子赶出家门,不得不在柴草垛里过夜的时候,纷纷表示出极大的愤慨!

这种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是令人唾弃的,但在愤慨的同时,不得不想到,单纯依靠子女养老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老人生活质量的好与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养人的自身素质,因此,家庭养老,有的老人能生活幸福,有的老人只能维持温饱,而有的老人却受到虐待。老人往往固守着“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忍辱负重,最后导致养老的悲剧。

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也不能为老人晚年生活提供完全的保障――两代人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差异,造成一些老年人和子女难以共同生活在一起;城市化使大量的农村青年离开故土,使农村家庭养老的关系承担着“剥离”;中国人长期以来形成的“买地置房产”的观念根深蒂固,买房,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的主要生活目标,房子多了,子女成人,自然会分居。

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被削弱。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年轻人忙于工作,注重生活品质、休闲娱乐和自我发展,用来照顾老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并且,由于年轻人与老年人整体文化素质逐渐提高,代沟使隔代人之间的兼容性下降,再加上单元式住房使老年人与青年人、老年人与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受空间障碍的影响,满足老年人生活照顾和心理需求的难度更大。这些社会巨大的变化必然使家庭养老职能逐渐分离到社会专业化机构中去。

我国的机构养老还处于初步阶段。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没有改变,养老机构的软硬件都有待提高。

小李的父亲去世后,母亲想去老年公寓养老,一向孝敬父母的小李坚决不同意。在小李眼里,孝子是不会把母亲送养老院的,而其真正的原因,还是怕人说他没孝心。然而小李却忽略了另一种孝敬之道,那就是尊重母亲的选择。

目前多数人都还囿于传统的养老观念。老人大多为子女带小孩和做家务,从这一层意义上说,许多子女也不会将生活尚能自理的老年父母送进机构养老。这一情况,直接导致我国养老机构的普及率较低。

养老机构经营成本较高,提高了老年人进入的门槛。目前,养老机构所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减免,但在水、电、土地使用、建筑等方面并没有享受到优惠,养老机构是微利行业,其盈亏平衡点相对较敏感。

目前,我国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万余个,按照我国1.45亿老年人口5%的老人需要入住来计算,将需要700多万个床位,而我国仅有170万个床位,而且许多养老机构都是因陋就简建立起来的,危旧房屋、破旧设备、简约服务都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住养服务需求。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随意聘用、无证上岗、传统的经验式服务,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种服务需求很不适应。

欧洲比我国提前100多年步入老龄社会,是世界上“最老”的地区,在解决养老问题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据欧美2006年的一份报告披露,在挪威、荷兰和丹麦,96%的老人独居,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巨大。在英国,社区养老服务是老龄产业最活跃的一个因素,价值110亿英镑的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多数被大公司控制。这个市场在德国也很强盛,目前有10000多家养老院为体弱的老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近8年内上升了23%。这里提到的社区养老就是在很多国家盛行的养老模式。

在我国,尽管“四二一”家庭结构会使情况变得复杂,社会还是要鼓励年轻人克服困难尽点孝心,因为这是在目前状况下成本最小也最可行的一种方式。机构养老形式无论多么健全,家庭是养老满足情感需求最理想的场所,也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能替代的。

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养老模式应该是“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社区服务是重要保证,养老保险是物质基础”的社区化老年保障体系。简称为“社区居家养老”。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最大特点,是它能承担部分原来由家庭提供的关心和照料。还将有利于社区成员发扬互助自助精神,鼓励和促进居家的老人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志愿活动等。这样更能满足老年人情感回归的愿望。

“社区养老”在我国有广大的存在空间,在家庭养老逐渐成为不可承受之重,而机构养老高低难就的时候,以家庭养老形式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支撑的养老体系将具有广阔的前景。

开拓新型养老方式

相对城镇而言,中国广大农村的养老服务机构还很不完善,农村的老人多数只能依靠家庭养老,是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异地养老。

鉴于不同地域的房价、生活成本和生态环境的巨大差异,根据生活成本、居住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集中到一个城市去养老的生活方式。这种养老可以是旅游观光型的,也可以是医疗型的。

异地养老、跨国发展的养老产业在欧洲已渐成潮流。挪威的卑尔根、奥斯陆、贝鲁姆等市已经先后在西班牙南部开设了大型养老公寓,那里低廉的地产价格,充足的阳光,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老年人。北欧其他国家的老人到西班牙养老,看中的不仅是那里的自然环境,还有功能齐全的养老设施、良好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保险服务等。异地养老不论对于企业还是对于老年人,都是一项互利双赢的好事情,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企业和老年人所认可。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人文环境、地产价格、物价水平差异很大,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互补性很强,拓展异地养老的空间非常大。现在,每年冬季都有一些北方老人自发到海口、三亚等南方城市养老,夏季也有很多南方老年人到北方城市避暑,这种候鸟式的异地养老已初露端倪,并已显现出勃勃生机。此外,发展跨国养老业的条件也很优越,比如相对日本、韩国和东南亚一些国家,我国不仅地产价格低廉、物价较低,而且拥有很多自然环境优美、宜于居住的城市,像山东的威海、青岛等。如果开发大型老年社区,对周边国家老年人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我们的养老企业不仅要盯住省内市场、市内市场,而且要放眼国内,甚至国际市场,引进来、走出去,抢占国际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先机。

住房养老。

即老年人动用所居住住宅的余值,通过某种机制将其提前变现,以供养自己的余生。在“住房养老”这一概念下,根据如何使用住房来进行养老的情况不同,又分为这几类:

(1)租房入院养老:老年人将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先行出租,再通过另租房居住或入住养老公寓、养老院的方法达到以房养老的目标。既保障晚年照常有房可居,并获取持续稳定的租金收入用于养老生活,享受专业护理服务和群体交流,又能保证在将来把原有住房留给子女,符合国人养儿防老、遗产继承的传统习俗,可谓一举多得。

(2)售房养老:包括售房入院养老、售后回租和倒按揭养老。

售房入院养老:老年人将自己的住房对外出售,用这笔钱财居住到较好的养老机构养老,既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又使得养老生活增添了众多的乐趣,将部分售房款送交寿险公司办理养老寿险,可以保障晚年生活无忧。

售后回租:老年人将已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先行出售,再通过“售后回租”的方法达到以房养老的目标。既可以获取一大笔款项用于养老生活,又能保持晚年对住房甚至是原有住房的长期乃至终生的使用权,照常有房可居,对老人的更好养老增添了相当的保险系数。

倒按揭养老:“倒按揭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简称为“以房养老”。老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专门运营这项业务的机构,按月从该机构领取现金养老。老人身故后,由该机构收回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这相当于专业机构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只是介入者不是银行而是保险公司而已。投保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

“住房养老”的方式,老人将房地产转化为现金收入,成为养老资金的重要来源,使房产具有融资和养老的功能。这就大大拓展了房产的原有功能,增强了居民买房的吸引力,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一级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住房养老”中售出的房屋可以增加“二手房”供应量,有利于促进我国还不发达的“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这种养老方式可以说把钱花在最关键的地方。因为相对于年轻的子女而言,老人更加需要钱。如果老人将自己的房产作为遗产留给了子女,按照庇古福利经济学的观点,这无疑是一种福利损失:最需要用钱的人没钱用,而正值壮年的子女却得到了一笔额外的收入。显然,财富分配的不合理,会降低社会总体的福利水平,更会损害老年人的福利。从这个角度说,“住房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值得期待。

住房养老,首先是观念问题。“老有所养”、“惠及子孙”……这些延续千年的习俗观念,是构成中国人精神世界的重要支柱。在经历了四年左右的激烈讨论后,“倒按揭”的出台也给国人带来一场不大不小的观念碰撞。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对以房养老人们还很难接受,怕亲情也在这个过程中被“按揭”掉。随着目前的房价高涨,许多年轻人买不起房,父母手中的房产成了他们的指望。“抵押了房产,就等于把亲情也给‘按揭’掉了,这是老年人在情感上无法承受的。”享受“倒按揭”的,往往是没有太多经济压力的老人;真正需要养老金的,反倒因为子女家境的窘迫,更不敢动房产的主意,所以“倒按揭”有可能激化中国的家庭矛盾,加深独生子女背景下空巢老人的处境困难。

售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牵涉到房地产评估、利率确定、人的寿命预期等多个因素,成熟和完善还需要―个过程。我国住宅使用权只有70年,不利于售房养老方式的普及。

欧美售房养老十分流行,这与其高额的遗产税有很大关系。以美国为例,子女要继承包括房产在内的遗产,必须缴纳高达60%~80%的遗产税,这使得许多老人从经济角度选择将房产抵押,而子女也少有异议。我国目前法律体系的偏差,实际上鼓励了继承遗产,使售房养老缺少生存的土壤。房产变现的难度也使得这种养老方式危机四伏。欧美的租赁、中介和出售市场非常成熟,房产的变现相当容易,而我国的房产流通市场还很不健全,“有价无市”之忧甚虞。

住房养老,究竟是将“润物细无声”地改变我们的生活,还是初来乍到、水土不服?这些疑惑都尚待解答。

阶梯式养老模式:又称时间储蓄养老,低龄老人通过“时间储蓄”的方式照顾高龄老人,等低龄老人成为高龄老人后,可根据所“储蓄”的时间接受低龄老人的服务。这―服务模式,既为低龄老年人发挥余热提供条件,也使那些下岗后暂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人员得到就业的机会。

但因为操作上的困难,“时间储蓄”养老计划实施艰难。“我提供了养老服务,谁来给予认证?谁来保证公正性?”这是很多参与者的疑问。很多地方活动刚开展时,由提供服务的志愿者在信息卡上登记每天的服务时间,接受服务的老人签字认可,每周到居委会盖章,每季度到街道备案。很快,居委会就面临一个问题,认证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例如给老人买菜、洗衣的简单生活护理,和陪护生病、瘫痪老人的服务强度是不一样的,仅仅用服务时间来衡量显然不公平。“时间储蓄”养老面临的另一个关键问题谁来保证储蓄的兑现。上海市老龄科研中心的一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时间储蓄只在上海的个别社区试行,没有实现“通存通兑”,一旦志愿者离开所居住的小区,储蓄服务时间的回报就不能得到兑现。

看来,要建立“时间储蓄”养老制度,需要政府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由于没有经验可供借鉴,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来培育公众的诚信度,不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对中国的国情来说可操作性也是一大难关。

(摘自《中国养老》,文汇出版社2008年5月版,定价: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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