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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道德思考

2008-09-01 14:02:00 来源:书摘 林采宜 我有话说

  和需求的价格弹性一样,行为的道德弹性也是一条递减的曲线,在小的事情上很大,在大的事情上很小。

当学生的时候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么一句话:“一个人的世界观决定他的行

为方式。”

人的行为真的是由其思想决定的吗?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渐深,观察下来的结论似乎不是这么回事。无论他属于哪个阶层,秉守哪一种思想观念,在人性的本能反应上,差距是很小的。正如薛兆丰先生在《经济学究竟能帮多大的忙》一文中指出的那样:“人的思想和行为是两回事,人的思想可以有很大差别,但他们的行动都是一样的。”

“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卖。情非憎人,利所在也。”(韩非子《备内》)造车的人希望人们富贵,卖棺材的人希望多死人,并不是因为他们思想境界的高低或者为人良心如何,而是利益驱动使然。如果开车行的人改行做寿衣,他的想法自然就跟棺材店的老板差不多,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一个利字,利益是支配人们行为的隐形杠杆。主欲臣贤,为的是便于驾御,江山稳固;臣欲主明,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才能能够沽个好价钱。君臣之间也是一种交易关系:“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

可见,人们追逐自身利益的动机决定了他的行为方式。在一定的利害前提下,可观察的人的行为都是非常相近的,至少比起他们个人修养的差异而言是如此。

但是,思想与德行对人的行为一点影响也没有吗?当然不是。人的修养决定他行为的弹性。我们知道,弹性是人们对外界事物变化作出的反应程度。正如经济学家经常用需求的价格弹性来研究人们的消费行为一样,社会心理学家也可以用行为的道德弹性来解释不同思想境界和品格修养的人对同样的事情作出的反应。和需求的价格弹性一样,行为的道德弹性也是一条递减的曲线,在小的事情上很大,在大的事情上很小。举个简单的例子,两个孩子在幼儿园里争一只苹果,修养好一些的母亲总是把苹果让给别的孩子,而涵养欠缺一点的母亲可能会鼓励自己的孩子把苹果抢过来,她们的行为方式差距非常大。但是,如果两个孩子同时落到河里,任何一个母亲都会首先想到救自己的孩子,这时候人性的本能远远大于道德和修养的力量。虽然这是比较极端的两种状况,但它形象地表明了利害关系和道德弹性之间的关系。如果我们把利害关系的道德弹性作为两个坐标轴,无论横来纵去,它们之间都呈负相关的递减函数关系。

道德和修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行为方式,但不能改变人性的本能。否则怎么会有俗话说:人在江湖,知易行难。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用“经济人”这个经典的概念阐述了人的利己本性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内在动力。合理的生产关系应该顺应和发掘人的本能力量,这就是自由市场经济的理论内核。

谈到中国人的民族性格,时下最时髦的说法是: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堆中国人在一起就变成虫。由“龙”到“虫”与其说是心理素质的问题,不如说是利益边界的问题,经济学人在研究国企问题时最爱提的一个概念就是“产权边界”不清,产权边界是影响效率的关键因素。国有企业如此,其他组织也一样。一个人单打独斗时不存在利益边界问题,可是一伙人在一起,形成一个团队或组织时,利益边界的清晰度就成为团队效率的关键。中西方制度设计的最大差异就在于如何处理利益边界。

西方的制度设计首先是以利益关系为基础,其制度约束的主要手段就是划清利益边界,然后通过利害关系这只无形的手引导人们的行为。其次才考虑思维方式和个性的差异。而东方民族在择人用人方面,比较重视意识形态的问题,例如“忠诚”、“可靠”、“责任感”等因素,因为在制度短缺的情况下,企业和股东的利益依赖于管理层的道德自律,公民的利益依赖于政府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建立在信任文化基础上的东方式秩序往往以人治为主,“制度是由人来把握的”。因此,“忠诚”、“可靠”变得比什么都重要。当经济人的价值观念伴随着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在人们的各种决策过程中成为无所不在的社会思潮,蔓延于几乎所有的社会生活时,报章上连篇累牍的反腐报道似乎在向我们昭示这样一个现实:人就是人,没有谁或者说至少没有足够的人“是用特殊材料做成的”,能够凭无私的道德支撑起一个公平有效的国家机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任何一种“政治觉悟”都不可能填补制度缺陷,成为维护公共秩序的力量。忠诚危机作为市场经济的孪生姐妹,使政府和企业的人才观念、择人标准和用人机制都在发生巨大的变化。

严格说来,中国的“政治思想教育”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孔夫子名垂千古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到董仲舒的“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谋其功”,儒家对传统的义利关系已经做了毫不含糊的注解。但事实却是,从商鞅、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到历代追名逐利的商人,都不讳言利,只是他们从另一个角度,一个更为现实、更符合人性的角度,阐述了道德与功利的关系而已。“德义,利之本也”,“废义则利不立”,“不义则利不阜”,(《左传》)从德生功、义生利的角度来看,义为大利,“合利取义”不过是舍小利取大利而已。从本质上说,遵从道德伦理只是一种手段,建功立业才是目标。

人际摩擦是利益边界问题,部门壁垒更是利益边界问题,利益关系决定人的行为方式和社会经济组织的运作效率。因此,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说,制度的作用在于限制经济人自利行为的外部性,即划清利益边界并限制任何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侵害他人或公共权益。

既然行为的差异并不由思想意识决定,那么,任何一种社会秩序要约束的应当是行为而不是思想。

  (摘自《肆无忌惮》,作家出版社出版,定价: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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