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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公民――胡适日记检读

2009-02-01 15:46:00 来源:书摘 邵建 我有话说

还是在19世纪中叶,美国为了扩张自己的疆土,发动了美国墨西哥之间的战争。1835年,墨西哥得克萨斯和加利福尼亚两地的美国移民发动武装叛乱,墨西哥政府出兵镇压,美国则直接出兵干涉,并支持得克萨斯于次年宣布独立。1845年7月,美国正式宣布把独立后的得克萨斯并入自己的版图。次年,美国政府又正式向墨西哥宣战

,美国军队犹如闯入墨西哥玉米地里的一头黑熊,只不过这头黑熊看重的不是玉米,而是大片生长着玉米的肥沃土地。战争结束后,美墨两国签订了一个不平等的和约,该和约将大片墨西哥土地割让给美国,包括现在的加利福尼亚、内华达和犹他等州以及亚利桑那、怀俄明、科罗拉多和新墨西哥州的部分地区。五年后,美国又从墨西哥购买了一块带状的位于现在新墨西哥和亚利桑那的土地,于是完成了现在的西南部边界。

“自美墨交衅以来,本城之‘Ithaca Journal’(即指下文的《绮色佳杂志》――本刊注)揭一名言:‘吾国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言意但论国界,不论是非也。”这段话的英语表述约略是“My country,right or wrong,my country”,简直就像格言一样。原来,七十多年后,美墨之间争端又起。这时康乃尔大学所在小城的《绮色佳杂志》把上面的“My country”一直印在社论篇首,它当然不止表示了这家杂志的态度:不管自己国家行为的是非,它总是自己的国家。这种明显的“国家主义”言论,在杂志上“已逾旬日,亦无人置辩”。胡适自大二开始就居住在康乃尔大学新盖的世界学生会的宿舍,对这句话,宿舍里的各国学生倒是议论纷纷,有人认同,有人反对。胡适“聆其议论,有所感触”,便写了一篇文章投给这家杂志。杂志最初不敢登,后由某女士坚请,始在新闻栏以报道形式出现。胡适拿着自己的文章去见康大前校长白博士夫妇。白博士60年前读耶鲁时和中国第一个留美幼童容闳是同学。白博士夫妇都是和平主义者,很讨厌那种不论是非的狭隘的国家主义,因此,读完文章后,白夫人称赞了胡适,认为胡适说出了她想要说却还未及说的话。

那么,胡适在文章中到底表达了什么看法呢?

我以为此谬见“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之所以为然,是因为有两个道德标准。人人都不反对万事皆有一个对错及正义与否的标准,至少文明国家应如此。假如吾国违宪向吾征税,或非法将吾之产业充公,或未经审判即将吾入狱,吾誓必力争,不管其是否以“吾国”法律之名义行此事。

然而涉及国际事,吾即放弃那个对错和正义与否之标准,且颇自得地宣称“是耶,非耶,终吾国耳”。以此观之,余以为吾人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其一用之于国人,另一用之于他国,或“化外之民”,余此说不亦对乎?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否则无法争论此事。

以上是胡适1914年5月15日的日记记述。

今天国人中常有批评美国“双重标准”者,岂不知差不多一百年前的胡适就看到了这个问题,也使用了这个词汇,那时他还是个学生。作为学生的胡适,对自己率先提出的这个词也很自得。次年他赴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城出席世界学生总会,会上,一位著名演说家的讲演颇能唤起他的共鸣。这位“时彦”讲演的是《论全球政治》,其中也谈到“双重标准”的问题。胡适在日记中惺惺相惜:这位博士声称“今世国际交涉之无道德,以为对内对外乃有两种道德,两种标准。其所用名词‘双料的标准’(Double Standard),与余前所用恰同。余前用此名词以为独出心裁,不知他人亦有用之者,几欲自夸‘智者所见略同’矣”。

胡适是个世界主义者,也热爱自己的祖国。他的世界主义也就是他前此一个多月在演说中所表达的:爱国主义而糅之以人道主义。这次他亮出了对美国人的批评的旗帜。两个月后,他在另一次讲演中再次表达了自己对狭隘爱国主义的批评。演说后,有两位听众对胡适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一位夫人认为:这句话(My country,right or wrong,my country)的真实意思不是“吾国所行即有非理,吾亦以为是”,而是“无论吾国为是耶非耶,吾终不忍不爱之耳”。这位夫人的解读不可谓无道理,我也能理解她对自己国家的感情,但这种感情不顾国之是非,而仅仅就因为它是“My country”,我也只能说,这是旧农业文明时代的感情了。然而,这种感情同样表现在一位美国教授的身上,他耐心地给胡适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兄弟一道出行,弟弟因为醉酒而有辱于路人,对方如果拔剑而起,那么,做哥哥的是保卫喝醉的弟弟呢,还是置之不顾,抑或帮助受辱者?这个教授其实也是在表达他对“My country”的理解,他认为这句话的含义是“父母之邦,虽有不义,不忍终弃”。无论这个不伦不类的例子,还是他的结论,都难让人苟同。这个比喻是蹩脚的。可是,胡适似乎被侃晕了,听了这位先生、女士的开讲,便在7月26日的日记中做了自我检讨,说“此言是也。吾但攻其狭义而没其广义。幸师友匡正之耳”。

其实胡适是对的。他反对的不是爱国,而是国家主义。国家主义的隐含是:对内,它把国家凌驾在个人之上;对外,它把国家凌驾在他国之上(这种国家主义经常披着民族主义的外衣,相当能迷惑人,是当今世界中最为可怕的力量)。至于那句“My country”,既可以作爱国的解释,也可以用作国家主义的表达,当视语境而定。胡适放不下这个困扰他的问题,当天又写下了第二篇日记。日记中,胡适虽然声称“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是非之心能胜爱国之心否”,这固然是一个问题。但反过来,爱国之心又能否胜是非之心呢?这又是一个问题。胡适没有直接回答,他的态度却可以从下面的内容看出:“吾国与外国开衅以来,大小若干战矣,吾每读史至鸦片之役,英法之役之类,恒谓中国直也;至庚子之役,则吾终不谓拳匪直也。”一个“拳匪”,表明了胡适对义和团的态度,也是胡适是非之心的表现。从胡适这一段曲折表述来看,他固然爱他那个国家,但是非之心终究大于国家之心。在这个意义上,他是个超越国家的世界主义者。

毋庸讳言,笔者欣赏胡适的,便是他作为一个具有人道之念的世界主义者。四个月后,胡适就此问题又写了一篇日记《大同主义之先哲名言》,日记中胡适抄录了先哲关于“世界公民”的名言,并无一句自己的话:

  亚里斯提卜说过智者的祖国就是世界。

――第欧根尼・拉尔修:《亚里斯提卜》第十三章

当有人问及他是何国之人时,第欧根尼回答道:“我是世界之公民。”

――第欧根尼・拉尔修:《亚里斯提卜》第十三章

苏格拉底说他既不是一个雅典人,也不是一个希腊人,只不过是一个世界公民。

――普卢塔:《流放论》

我的祖国是世界,我的宗教是行善。

――T.潘恩:《人类的权利》第五章

世界是我的祖国,人类是我的同胞。

――W.L.加里森:《解放者简介》

“我是世界公民”,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响亮的声音之一,这样的声音穿越时间隧道而经久不衰,放在今天,则更见它的现实意义。

  (摘自《大学人文》第8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5月版,定价: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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