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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农村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

2009-02-01 16:59:00 来源:书摘 韩钢 等 整理 我有话说

1997年10月10日,万里同志接受有关单位、学者、记者的联合访问,以下即是这次谈话的部分内容。

我一般是不接见记者的,因为已经离休了,我认为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到处去发表议论。但包产到户是农村改革的起点,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一段历史中的一件大事。仔细研究这一段历史

,写清楚这一段历史,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作为主要当事人之一,我破例同意和你们谈谈。

回想一下改革以前,要什么没什么,只能凭证凭票供应,什么粮票、布票,这个票那个票的,连买块肥皂也要票。至于水果,什么香蕉、橘子呀,见也见不到。什么都缺,人们把这种状况叫短缺经济。现在完全变了,短缺变为充足,甚至变为饱和。什么票证也不要了,只要一个票,就是人民币。有了人民币,什么都可以买得到。按总量计算,我们不少农产品名列前茅,甚至世界第一,但一看“人均”就成了后列。这是大国的好处,也是大国的难处。要保证这么一大家子人有饭吃,而且要逐渐逐渐地吃得稍为好一点,是很不容易的。包产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产品丰富了,这对保证物价稳定,进而保证社会稳定、政治稳定,是个根本性的因素。因此,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不是个小变化,而是个大变化,体制的变化,时代的变化。

过去“左”了那么多年,几乎把农民的积极性打击完了。现在要翻过来,搞包产到户,把农民的积极性再提起来,提得比过去更高,这当然不可能那么容易,要有一个历史过程。我认为这个历史过程,是同“左”倾错误斗争的过程,应当把纠正“左”倾错误作为主线来考虑。农村第一步改革过程中怎样同“左”的错误做斗争,大体有三个回合。

头一个回合是突破学大寨的框框,坚持以生产为中心

大寨本来是个好典型。特别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应当认真学习,发扬光大。但是,“文化大革命”时期,毛主席号召全国学大寨,要树这面红旗,事情就走到反面去了。中国这么大,农村的条件千差万别,只学一个典型,只念大寨“一本经”,这本身就不科学,就不实事求是。何况这时学大寨,并不是学它如何搞农业生产,搞山区建设,而主要是学它如何把阶级斗争的弦绷紧,如何“大批促大干”。大寨也自我膨胀,以为自己事事正确,把“左”倾错误恶性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成为“四人帮”推行极“左”路线的工具。

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看法呢?并不是因为我对大寨有什么成见,而是我到安徽工作以后,从农村的实际中逐渐体会到的。

1977年6月,党中央派我到安徽去当第一书记。我又不熟悉农村工作,所以一到任就先下去看农业、看农民,用三四个月的时间把全省大部分地区都跑到了。我这个长期在城市工作的干部,虽然不能说对农村的贫困毫无所闻,但是到农村一具体接触,还是非常受刺激。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这么低啊,吃不饱,穿不暖,住的房子不像个房子的样子。淮北、皖东有些穷村,门、窗都是泥土坯的,连桌子、凳子也是泥土坯的,找不到一件木器家具,真是家徒四壁呀。我真没料到,解放几十年了,不少农村还这么穷!我不能不问自己,这是什么原因?这能算是社会主义吗?人民公社到底有什么问题?当然,人民公社是上了宪法的,我也不能乱说,但我心里已经认定,看来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最重要的是怎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否则连肚子也吃不饱,一切无从谈起。

我刚到安徽那一年,全省二十八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0%的生产队能维持温饱;67%的队人均年收入低于60元,40元以下的约占25%。我这个第一书记心里怎么能不犯愁啊?越看越听越问心情越沉重,越认定非另找出路不可。于是,回省便找新调来的顾卓新、赵守一反复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决定派农委的周曰礼他们再去做专题调查,起草对策。随即搞出了一份《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常委讨论通过后,再下去征求意见修改。经过几上几下,拿出了一个正式“草案”。“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我们当时的决心是,不管上面那些假、大、空的叫喊,一定要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切实实解决面临的许多严重问题。这样做,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但“左”的影响确实是年深日久,有些干部满脑子“以阶级斗争为纲”,听到“六条”的传达竟吓了一跳。他们忧心忡忡地说:“怎么能以生产为中心昵?纲到哪里去了?不怕再批唯生产力论吗?”

就在1978年初,党中央决定召开全国“普及大寨县”的现场会议。农业生产力主要是手工工具,靠农民的两只手,而手是脑子指挥的,农民思想不通,没有积极性,手怎么会勤快呢?生产怎么会提高呢?我们不能按全国这一套办,又不能到会上去说,说也没有用。怎么办才好呢?按通知,这个会应该由省委第一把手去,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让书记赵守一代表我去。我对他说,你去了光听光看,什么也不要说。大寨这一套,安徽的农民不拥护,我们不能学,也学不起,当然我们也不能公开反对。你就是不发言、不吭气,回来以后也不必传达。总之,我们必须对本省人民负责,在我们权力范围内做我们自己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继续坚决贯彻“六条”。在这段时间,新闻界的一些同志比较深入实际。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记者为我们写“内参”、写通讯,宣传“六条”,《人民日报》还发了评论,这些都给了我们有力的支持。如果不反掉学大寨“以阶级斗争为纲”那一套,就不可能提出和坚持以生产为中心,这实际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拨乱反正,可以说是第一个回合。

第二个回合是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实行联产计酬,包产到组

“六条”下达后,安徽农村普遍加强经营管理,农业生产责任制有了迅速发展,从不联产到联系产量,于是就提出了个联产承包的问题。不少地方开始划小核算单位,有些地方搞起了包产到组,凤阳县有的地方搞了大包干(到组)。这年秋收以后,许多地方搞了包产到组,极少数地方偷偷地搞了包产到户。群众普遍认为这种办法好,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很快。

正当安徽各地农村热火朝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组迅猛发展的时候,《人民日报》突然发表了“张浩来信”。(原书编者注:1979年3月1 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张浩《“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的来信,并加了“编者按”。信中说:“现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符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应当稳定,不能随便变更。轻易从‘队为基础’退回去,搞分田到组,是脱离群众,不得人心的。同样会搞乱‘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搞乱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挫伤群众积极性,给生产造成危害,对农业机械化也是很不利的。”“编者按”还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产到组的地方,应当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坚决纠正错误做法。”)那天我在合肥,听到广播后,我说糟糕了,这跟“六条”规定精神相反,是批安徽的。我说得赶快给全省各地打招呼。我给王郁昭(当时的滁县地委书记)打了电话。我说:不要管它(指《人民日报》) 怎么讲,我们该咋办还咋办;《人民日报》是“公共汽车”,谁的话它都可登,我们不能听他们的,我们已经实行的政策不能变。同时,我们以中共安徽省委名义,要求各地不论实行什么样的责任制,都要坚决稳定下来,集中精力搞好春耕生产。第二天(3月16日)一早,我就出发到下边去了。一路上做稳定干部、群众情绪的工作。我一再讲:“责任制是省委同意的,有什么问题省委负责。”“既然搞了,就不要动摇。”“生产上不去农民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人民日报》?”“《人民日报》能管你们吃饭吗?”经过紧张的、大量的工作,绝大多数地方干部、群众的情绪稳定下来了,但个别县的领导不行。他们不听省委的招呼,跟着那封“读者来信”干了。霍邱县三分之一的生产队由联产承包退到不联产。结果,周围各县因为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普遍比1978年大幅度增产;而霍邱县不但没增产,反而减产了20%。为此,我提出要撤县委书记的职。

万里在大会发言

凤阳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搞的是大包干,开始是包干到组。《人民日报》发表张浩来信和“编者按”后,那里是更紧张一些。不久,我到凤阳去考察,县委书记陈庭元说:全县广大干部和农民都热衷于搞“大包干”,张浩来信这股风被大家顶住了,但有些人还有顾虑,主要是干部怕错,群众怕变。他说,现在有人批我们搞“三级半核算”,违反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我说:只要能增产,什么都不要怕,三级半核算也好,四级核算也好,多个半级一级的,有什么了不起,照样是社会主义嘛。家庭也要搞经济核算,那不是五级核算了吗?搞生产,搞经营管理,都必须讲经济核算,不搞经济核算怎么行呢?不要管他们那些。不管哪种形式的责任制,只要能够增产增收,对国家有利,对集体有利,对农民有利,群众愿意,就要坚持下去。这可以说是第二个回合,主要是围绕“张浩来信”前后的斗争。

第三个回合是突破“不许包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民充分的自主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但是,“左”的思想影响年深日久,还不是轻易可以消除的。新的农业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草案下发试行。这个文件总的说来是很好的,总结了七条经验教训,实际是批判“左”倾错误在农业方面的表现;又提出许多加快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也是很好的。但是,文件并没有完全消除“左”的影响。在1978年11月讨论文件草稿时,我提出过不同意见。草稿中有“三个可以”、“两个不许”(原书编者注:“三个可以”,即可以按定额记工分,可以按时记工分加评议,也可以在生产队统一核算和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实行超产奖励;“两个不许”,即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我说,前面三个“可以”表现了解放思想,能放开农民的手脚,我赞成保留;后边两个“不许”不符合这个精神,应当不要。当时负责起草的领导人没有接受我的意见。第二年,在十一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这一文件之前(1979年9月),我又提出两个“不许”是不是可以不要,他们还是不肯听。我为此事去找过耀邦同志,郑重其事地向他提出:“文件中不要‘不许包产到户’了吧!”耀邦说:“他们起草人都不同意。我再去做做工作。”据后来了解,文件正式公布前,中央把两个“不许”改成一个“不许”一个“不要”,即“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一修改使两者有所区别,为包产到户开了个小口子,作为例外。这比原来发的“草案”当然是个进步,但矛盾并没有完全解决。

“不许”也罢,“不要”也罢,还都是不让搞,可是安徽已经搞起来了。凤阳在普遍大包干到组的同时,有的村也大包干到了户。凤阳小岗的包干到户,开始是悄悄搞的。县委书记陈庭元先发现,帮他们瞒上不瞒下,地委也不清楚。我后来知道了,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去考察时还加以鼓励。有些好心的同志向我反映说,有人批评我们既违背宪法,又违背党的决定。怎么办呢?我说,农民赞成,农民一定要搞,那只好硬着头皮顶着吧,反正已经干了,就这样子干吧。党的决定说不要搞包产到户,我不能公开表示反对,但我对他们说,是我同意你们干的,就这么干算了,出了什么问题我来顶着。安徽那一段就是这种“违法乱纪”的情况,实质上反映了农民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和已不适应的旧的上层建筑、旧的规章制度之间的矛盾。

1980年初我到中央工作,进了书记处,分工管农业,这个难题可大了。直到5月31日,小平同志做了重要讲话,热情赞扬肥西和凤阳的包产到户。此后情况才有了好转,但还是吵吵嚷嚷,全国性的争论并没有停止,有些反对的人手里掌着权,他不同意你就干不成。于是,决定9月份开一次省委第一书记座谈会。

那时候,农业部门的一些领导,认为包产到户破坏了集体经济,阻碍了机械化、水利化,思想很不通。我兼农委主任,农委里思想转过来的也不多。我就抓了个杜润生,他是邓子恢时代农村工作部的秘书长,实际经验多,也有理论水平,又比较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我就请他来主持起草会议文件,对文件作解释、说明。我的意思是想把“不要包产到户”改为“可以包产到户”或“支持包产到户”。但是,会上争论很激烈,看来通不过。公开赞成比较突出的,一个是贵州的池必卿,一个是内蒙古的周惠,一个是辽宁的任仲夷,这是少数;多数表示沉默,有的还坚决反对。好在当时包产到户已见成效,有说服力的材料很多。经过反复讨论,终于通过一个妥协性的文件,即中共中央(1980)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文件撇开包产到户姓社姓资的问题不谈,大讲包产到户的好处,同时,文件也指出了包产到户可能出现的问题,强调要认真防止,及时解决。这个文件对广大农民是个很大的支持和鼓励。共产党的领导,没有群众观点,不了解群众的真正意愿,不尊重群众的要求,是不行的。就这样,包产到户逐渐成了全国性的改革浪潮。

包产到户成为大潮流以后,又出了新的问题。有些地方原来思想不通,后来又撒手不管,集体财产确实受了不少损失。这不怨包产到户,而是工作问题,领导问题。农村不是一条线,而是一大片,与许多部门都有关系,单靠一个部、两个部管不好,没有个强有力的综合性机构不行。中央书记处商量决定,撤销农委,建立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同时又是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都是杜润生,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任务是掌握农村情况,制订农村政策,协调有关农村各领导部门的关系。尽管它只是个研究机构,是个参谋部,不管人、财、物,不直接发号施令,但它受中央委托起草政策性文件,协调各方面关系,实际上起着一定的综合性、指导性作用。我们根据小平同志关于改革要不断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的指示精神,责成农研室组织调查,起草文件。1981年冬召开了改革后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发了个中央红头文件。会议开得很成功。为了使文件更加完善,我们没有赶时间,反复进行了修改推敲,最后刚好把它作为1982年的开年文件,即中共中央(1982)1号文件。

这个文件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称之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新型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文件下达后反响很大,农民特别高兴,说是吃了“定心丸”。1981年年末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文件,作为第二年的1号文件来发,并不是事前商量好的,实际上有点偶然性,但农民都认为这是党中央对农业重视的表现。既然这种方式上下都感到不错,中央以后便每年来一次,了解当年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年末开个会,年初出个中央1号文件。开头是中共中央的,后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名的,都叫中央1号文件。连续五年发了五个1号文件,当时是很有名的,对农村改革起了指导、推动作用,后来农民一直念念不忘。1983年的1号文件在中央书记处通过时很顺利,有几位曾经不赞成包产到户的老同志都说了话,认为自己原来担心这担心那,看来还是思想解放不够,没有估计到这东西作用这么大。当然也有个别人不吭气,可能心里不那么赞成,但是效果明显,人心所向,也就没有再说什么了。到1984年底,全国569万个生产队,99%以上实行了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这可以说是第三个回合。农村第一步改革初步胜利实现。连续几年农业特别是粮食增产幅度很大,1984年达8000亿斤,人均800斤,接近世界人均水平。国务院向世界粮农组织宣布,我国已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

1992年10月,人大常委会修改宪法,把现行宪法中关于人民公社的提法删去,改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的基本经营管理体制长期不变。

  (摘自《中国经验:改革开放30年高层决策回忆》,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9月版,定价: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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