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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群中独处

2009-03-01 15:18:00 来源:书摘 [美]刘易斯•布兹比 著 陈体仁 译 我有话说

我的开门第一件事就是去书店――随便哪一家书店,我总是充满一种静静的兴奋。按理我不该如此:我在书店度过了大半生,当过书店店员,也做过出版社的销售代表;即便在我退出这个行业后,仍然是个不可救药的书店常客,每周至少要去书店五次。难道我还不厌倦吗?可是,在如此恬谧的早晨,书店到处都整整齐齐,书架清洁

并充满希冀。我知道这不仅仅是一家商店――当书店开门迎客,世界的其他部分也随之而来,当天的气候,当天的新闻,接踵的顾客,成箱的书,以及那书中的世界――记载事实的书和阐述真理的书,新出版的书和已被读过数代的书,极其重要的书和绝对平庸的书。站在这书河中,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感觉到宇宙可能会披露些什么,从前。

当然,我并不仅仅是为买一本新书而去书店。逛书店本身就令人兴奋,我知道我想呆多久就可以呆多久。书店的潜规则与其他零售行业不同。虽然书店多为私人经营,却重视公众对时间和空间的要求。它不像那些似乎灾难在即而大量出售手纸或辣椒酱的大卖场;也迥异于销售花哨名牌服装或饰物的豪华商铺;它更不是一天劳作后回家顺道买上半打啤酒、一盒香烟或冰淇淋的便利店。收款机的铃声并非是在提醒你快走,书店不限制你的逗留――它本来就是供人流连的地方,时间长短由人自便。我来可以是为了从烹调书中抄一个菜谱或查找某个连锁酒店在圣安东尼奥的名称,甚至重读某本喜爱的短篇小说;可以约上一个朋友,一边浏览书的封面一边聊天;也可以坐在“历史”区阅读一本论述文艺复兴鼎盛时期那不勒斯复杂手语著作的第一章,那本书真是引人入胜。只要你方便,就可以享受甜美的时光。如果书店有一个咖啡馆,那就更妙了;一块蛋糕和一杯咖啡,时间就会过得更轻松。

设想在百货商店的经历:试穿一件新外套在店里转上半小时,也许下周三又来试一次,其实你并不真的打算买。走进匹萨店看看是否有免费品品尝;你很饿,于是尝了尝意大利辣肠、香肠、洋蓟和菠萝,味道不错但不合你当时的胃口。在其他零售店里,店员和经理可不待见只试不买的顾客。

书店的这种行业性的闲适部分来自它所销售的商品――书不是那种急功近利的产品,它们需要时间;写书很慢,出书很慢,读书也很慢。一本400页的小说也许要数年才能完成,出版的时间可能更长,即便被买回家,读者也许隔上几天、几周,甚至几个月才会坐下来读上几个小时。

但书店的宽容也并非完全出于书的特性。现代书店与咖啡馆或小食店为邻已有长久的历史。在18世纪的欧洲,当咖啡和烟草风靡大陆时,咖啡馆是作家、编辑和出版商的聚会场所。提神的咖啡和诱人的烟草相得益彰,可以让人愉快平静地坐上一天,颇适合于写作,阅读,长谈,或临窗发呆。那是启蒙时代,识字者渐多,书价比以前便宜,品种趋向丰富,书店经常与咖啡馆为邻,这家的顾客也是那家的顾客,都是些有闲情聊天和思考的人。即便今天,最大型的连锁书店还是保留了这个传统,设置带有咖啡机、沙发和书桌的区域,供顾客愉快地享受。

书将我们与他人联系在一起,但这种联系建立于独处之中:一个读者独处一隅聆听一个作者的心声。通过网络、电话订购书只需举手之劳;而邮购图书也是轻而易举――没等我们开门,投递员就会从邮箱中把填好的书目取走。但购书人中十有八九还是愿意亲临书店,为了置身于书之中,当然也是为了置身于那些购书的同好之中,哪怕我们可能从不交谈。伊利亚斯・卡内提曾将咖啡馆描述为我们“在人群中独处”的地方,我一直认为这句话也适合于书店。这种独处和会聚实在是可爱的搭配,就好像书店在消解图书的孤独。

书店并不像其他零售店那样关注时间和空间,因为在此这不是大问题。大多数书店店员入此行是因为他们爱书,又天生喜好经商。书价廉,按照经济学法则书业利润不过是蝇头而已。书又是大量的,需要很大的空间――每一种书都是唯一的,一家书店需要丰富的品种,充足的库存才能保证高的销售额;所以大多数书店店员的收入仅够维持生活。在其他行业中时间也许是金钱,但在书店里却不是。既然时间不是金钱,我们不妨挥霍一回。

书店向来是交换时代思想的市场,在塑造公众话语方面起到促成的作用。书店经常是捍卫言论自由权利的阵地。在西尔薇娅・比琪的莎士比亚书店的赞助下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才得以面世;没有劳伦斯・费林盖蒂的城市之光书店,金斯伯格的《嚎叫》可能要在数年之后才能跻身文学殿堂。

在书店里,最优秀的和最枯燥的图书任凭挑选,每本书都有自己的读者。来书店的人各有目的:查找古钱币的价格、有效的除草经验、合适的小农舍养猪方法,等等。好书店兼收并蓄。

书经久耐看,可以用而无损。书不需要燃料、食物或服务;它既不会自己弄脏也不会闹出动静。书可以反复读,然后传给朋友,或再卖掉。书不易碎,不怕冻,沾满沙子也照样能读。即便掉到浴缸里,晾干了,熨平了,就万事大吉。如果书脊开裂了,书页掉了,只要在一阵风光顾前将它们整理好,用胶带粘上就行。

书的平民性质中最重要的是:除了识字外,看书不需要其他特别的训练。

书店的吸引来自诸多层面,所以我们必须静下心来。我们在其他顾客中穿行,细细地浏览书架,感觉敞开的门外一阵细雨掠过,一时间不太确定我们究竟要找什么。找到了!在桌上的书堆里,或是在书架满是灰尘的最下层,我们偶然发现了它。这不过是一本寻常的书。这种书可能印了5000册、5万册,甚至50万册,但这一本就像是专门为我们定制的。

11月,一个阴雨的星期二,临近黄昏。我喜欢在这种时间逛书店――下午短斜的光线和此刻的安闲将一切都拉近了:书架,书,还有在狭窄过道里埋头寻书的三两顾客。柜台里一个店员对着橱窗发呆,在黄昏高峰来临前稍事休息。我来找一本书。

近来我有种突然和莫名的买书冲动。我去了城里的数家书店,尽管那里有成百上千种图书,却没有找到可以抚平我的冲动的那本。我并非无书可读;我的床边有一摞没有读过的好书,更何况我的客厅里还有成架的书打算再读。恼火的是我发现我渴望的是“下”一本,但我又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不再试图去分析这种渴望;我屈服于折磨我大半生的痴书症已经很久了。我很明白这种“病”况,感到不久就将有所斩获。

这个阴雨的下午,妻女都出门了,我有几个小时要消磨。“消磨时间”,这真是一个怪词:我们几乎总是想找回时间,增加时间,激活时间,实际上就是要更紧地把握时间。还有什么地方比书店更适合于享受节省出来的时间呢!我转过街角来到邻近的书店,过去三天我已经细访过两次。但似乎还是值得再来,何况天气也合适。我会呆上五分钟或一个小时,都没什么关系。但我知道我一定会买上一本什么书回家,在塌陷的绿色安乐椅上享受失而复得的时光,绝对独处。

我按照习惯的路线在书店里巡视着,扫过排列整齐的新精装书的封面和一墙最近出版的平装书,随后是期刊区。虽然昨天上午刚刚来过,但每天都有新书运来;尽管今天没有什么令人瞩目的东西,重温老书也是一种喜悦:琢磨那本关于罗盘历史的图书,或浏览这本小说中的月球照片,或欣赏这些图书的开本和装帧。我处于一种亢奋的状态――我想是因为下雨――我被狭窄山谷的幽闭气氛引到了小说区。

其他顾客均匀地分布在书店各处,好像他们的兴趣是按照指定的书岛确定的。每个人都拿着一本书。有人在阅读正文,有人只是浏览封底。我认出其中一位长者是我的邻居,身着黑衣,头戴皱巴巴的牛仔帽。他梳着一条细细的小辫,留着惠特曼式的胡须,手持华丽的银头手杖。今天,他在神话类图书的顶层架子上翻找,不时从排列整齐的书中抽出一册,快速地浏览。

我是书店偷窥老手,早就知道我的这位点头之交一般只读鼓囊囊的科幻小说或希腊文和拉丁文的经典。我承认,偷窥别人看什么书是一种招人烦的习惯。其实我对书本身并无褒贬,只是好奇而已,更多是带有一份私心――也许会在路人手中看到我要找的书。

我转向小说墙看着封面朝外摆放的图书,架子上新近流行的小说,封面一律朝外,它们都挺招人,但还不入我的法眼;于是我扭头向右,扫视着排列紧密的其他小说的书脊,依然没有收获,我感到有些失落。在书店工作17年,再加上之前和之后逛书店的时间,算起来就更长了,作为一个痴书症患者,我看过的书架至少以百万英尺计,我应该可以摆脱这种诱惑,这种使我痴迷的小魔法,但我摆脱不了,我仍然是书蠹,贪得无厌。就在这时,我看到这些天我要找的那本书,就在那里,就在书架的底层,尽管我从不知道有这么一本书。我俯身从书架底层拿起书,用手拂去上面的灰尘,用手掌掂量了一下,然后打开书:纸张厚实且润滑,手感很好;最后的几页一反平装本的简陋,居然又是夺目的紫色。我将书夹在腋下,买了。

但我还不急于离开书店。就像其他同好一样,我喜欢呆在这个舒适的地方,喜欢独处于人群之中。

(摘自《书店的灯光》,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10月版,定价: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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