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法律模糊与教育困局

2009-05-01 13:42:00 来源:书摘 颜浩 我有话说

对于华语世界的众多网民而言,2008年的春节可能和往年有些不同。由几位正当红的香港明星自拍自演的数百张激情照片,让人们翘首期待。

这些个人生活的真实记录,原本应该是“独乐乐”的窥私行为,却正大光明地

演化成了“众乐乐”的集体活动。更令人惊异的是,这几百张照片的发布过程,张弛有度、不疾不缓,近乎于一场构思精巧的连续剧。那位至今仍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发布者“奇拿”,似乎深谙大众心理,也颇有挑战传媒与警方的兴趣和耐心。如果说“艳照”二字勾引起了公众的好奇心和窥私欲,那么照片如此奇特的发布方式,则最大程度地将这场全民偷窥演变成了全民狂欢。也是完全无视警方威慑的挑衅举动,大大提升了事态受关注的程度。

在五花八门的帖子里,人们交流观感,互通有无,为男女主角创作诗词、歌曲和对联,各种嬉笑怒骂的段子与短信纷纷出炉,民间智慧与想象力被发扬到极致。在这种气氛中,本是受害者的当事人,非但没有得到公众的同情,反而成为了嘲笑与讥讽的对象。在部分当事人相继出面道歉后,情势依然如故。他们在记者会上的发言和表情,则迅速成为了新的调侃目标。

此次公众面对“艳照门”的心态和反应,确实很值得玩味。尽管对当事者极尽嘲笑之能事,但除了少数极端的卫道士,从道德层面进行批判的言论并不太多。风波仅仅平息数月,这些曾经引起轩然大波的名字,除了在娱乐版偶露峥嵘外,已不再成为新闻。

反倒是在艳照的流传受到警方干预后,香港市民上街游行,抗议警方“选择性执法”,为被逮捕的嫌疑人鸣冤。人们所需要的,是好奇心的满足,更是知情权的不被侵犯,关注的依旧是公共信息的共享权利。

“奇拿”涉嫌违法自是毫无疑问,但数以万计普通民众的观看和分享行为,又该如何定义?在公民的知情权和隐私权之间,究竟应如何平衡,“艳照门”着实出了一道大难题。显然,在与人性本能的好奇心的较量中,法律处于下风。

在题为《让我们做有责任感的网中人》的倡议书中,搜狐等网络媒体表达了“抵制派”的主流观点:“更让人担忧的是,其中一些平日展现健康形象的公众人物是不少青少年人的偶像,不良的社会示范作用将带来极坏影响。……我们有责任维护健康绿色的网上环境,更有责任、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在一个习惯于将青少年包裹成绝缘体的社会中,“艳照门”带来的“电流”足以令众多家长胆战心惊。与一般的网络色情不同,这次由于事件主角的特殊身份,指望将艳照的影响阻挡在校园之外,几乎是不可能的。香港《文汇报》所做的街头调查证实,至少有四成的中学生看过艳照,而在广州、成都和南京等内地城市,这个数据都超过了70%。“好傻好天真”等随艳照衍生而来的流行语汇,同样成为了学生间互相调侃的口头禅。

曾经的大众偶像展现出如此“不堪”的一面,对于那些早就呼吁净化青少年心灵、抵制流行文化的人士而言,真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只是要把握这个机会,却并非易事。单是如何和自家孩子谈论这些难以启齿的话题,就比艳照本身更令家长们头疼。在中国式家庭教育中,“性”常常是个讳莫如深的隐形角色,如今要开诚布公地摊在桌面上,条分缕析地研究讨论,显然两代人都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广州某未成年人咨询热线接到的“艳照门” 求助电话,一半都来自于束手无策的家长。而在中学所做的调研表明,绝大部分学生认为和父母谈及艳照非常尴尬,因此宁可选择沉默。

由于身心发育都尚未成熟,青少年对于艳照的兴趣不逊于成年人,疑惑或许要更多。面对偶像的“倒掉”,接受采访的中小学生表示了不同程度的愤怒、不解和茫然,但认为陈冠希“酷”、“挺值”、“很男人”的观点也不在少数。在深圳、香港等地,曾出现过一轮模仿艳照自拍的风潮。其中自然不无恶搞的因素,但潜意识中未必没有欣羡和追慕的成分。而为了体验“放得开”的感觉离家出走的重庆少女,则足以警示我们,希望以视若无睹将艳照的影响化于无形,只能是一厢情愿。在“艳照门”这样一场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之前,心理干预应当比追拿元凶更为切要。

可是向来重物质轻心灵的中华文化传统,却未必能意识到心理建设的重要性,或者为心理疏导留下足够的空间。新学期开始后,成都、广州、西安和上海等地的部分中学,曾以“艳照门”为主题举行班会,引导学生进行公开讨论。且不说在解决艳照带来的负面影响上,这种形式究竟作用几何(毕竟在同学面前公然说出自己对艳照的真实想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在家庭教育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学校主动承担起答疑解惑的职责,而不是如往常一般无所作为,就不失为有益的创新之举。

在搜狐、新浪等媒体所作的相关调查中,赞成开课讨论“艳照门”,支持学校“敢于直面社会现实,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见占据了主流。成都部分学生家长还表示,很感谢学校的这一举措,因为听到孩子和同学讨论“艳照门”后很是担忧,“害怕孩子学坏了,但又不好意思,也不知道怎么给孩子说。老师给孩子们上了那一节课后,她也就放心了”。一些教育专家也认为,在如今中小学性知识教育普遍滞后的情况下,不妨将“艳照门”当成一个反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建立起自我保护意识与责任感。

然而,这番大胆尝试还是招来了诸多反对之声,甚至被激烈抨击为“在错误的地点错误的人群中所做的一件错误的事,说轻点是误人子弟,说重点简直就是在诲淫诲盗!”尽管校园从来就不是一尘不染的象牙塔,但坚持这种想象的人实在不少。在他们看来,艳照是“一扇不该打开的‘潘多拉’之门”,暴露了人性的丑恶与阴暗,那么“教育者的责任就是构筑起一道道的防火墙,而不是打开任何的门窗,该关闭的门窗只能永远关闭”。

也有一些观点认为,艳照原本属于成人世界,成年人尚且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就更不应该成为校园议论的话题:“教育从来不是万能的,在艳照事件上也不必勉为其难。所以,无论是关于‘偶像’的专题,还是道德和性教育课堂,教育者还是暂时失语吧。埋头,并不一定就是鸵鸟;沉默,并不一定缺乏智慧。”

由《色,戒》引发的大讨论中,曾有一路观点对李安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他用唯美而娴熟的电影手法渲染了性爱,对青少年的心灵造成难以估量的毒害,因此“该向全国人民致歉”。后该片主演汤唯被广电总局封杀,理由之一便是“很多青少年会觉得像她这样是‘一脱成名’,对青少年的成长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在今日的中国社会,对于青少年的关注似乎已到了草木皆兵的程度。无论是什么举措或政策,只要打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口号,都能博得一片叫好声。即使无法找出任何一条法律法规,证明封杀“好演员”汤唯的合法性,但无数自以为正义的舆论,还是毫不迟疑地举起了杀威棒。然而,真正应当认真对待的许多细节,却一直难以得到正视。《色,戒》是否污染了青少年,其实问题不在导演或演员,而是电影分级制度的缺失。而“艳照门”袭来后,学校和家庭一方面忧心忡忡,一方面又半遮半掩、犹疑不定,始终找不到有效的应对之道。倘若青少年的心理干预机制已成常态,家长和老师又怎会如此狼狈不堪?再进一步来说,如果对色情物品与新闻信息的分级早有明文规定,又何至于如现在这般,群狼环伺,现扎篱笆?

由此看来,《色,戒》也好,“艳照门”也罢,考验的都不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手段,而是我们做“大人”的智慧。

2004年,在全美瞩目的橄榄球超级碗大赛上,歌星珍妮・杰克逊在中场演出时上衣被撕开,露出了半边乳房。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钟,还是迫使负责转播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付出了55万美元的沉重罚款。美国联邦传播委员会主席对此判决的解释是:“她冒犯了我们,……我们国家的儿童、家长以及公民有权享受更好一点的演出。”

从轰动性和影响面来说,“艳照门”丝毫不逊色于当年的“露乳”事件,失控的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与四年前商业气息浓厚的炒作行为完全不同,艳照的曝光并非主人的自愿(是否有香港黑帮左右或娱乐圈的内部纠葛,因无法证实,姑且不论)。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问一句,这些照片究竟冒犯了谁?

事件后公众对几位男女明星的态度转变,似乎做出了解释。据新浪所做的调查,在回答“艳照门事件中最该谴责谁”时,14923份答卷中,46.6%选择了“陈冠希和女明星”,超过了选择“投放照片者”与“跟风的媒体”的网民总和。受害者成了千夫所指的“罪人”,所谓民意的不可琢磨,实在耐人寻味。

由此可见,民众对于“艳照门”究竟诉求什么,其实既不清楚,也不重要。只是借着这扇关不住的“门”,我们宣泄欲望、表达不满,或者仅仅为了显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而真正被冒犯的受害者,只能道歉、忍耐,或者沉默。只要举着“民意”的大旗,这一切似乎都变得合情合理,无可辩驳。

然而,正是这不甚清晰的民意,却以强大的力量左右着事态的发展,影响着人物的命运,甚至决定了故事的结果。

(摘自《话题:2008》,三联书店2009年1月版,定价:29.80元)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